兩女法官風格俐落 陳水扁願戴性侵犯腳蹽亦無用(圖)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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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陳水扁(左)在法警押解下抵達位於台北的台灣高等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當晚21時20分許宣布審議結果,裁定將涉及多起弊案的陳水扁繼續羈押。新華社發


 台灣高等法院24日下午進行針對前總統陳水扁是否續押進行羈押庭,在將近4小時的辯論中,扁可說招數盡出,既滔滔不絕的雄辯,也擺出極低姿態,甚至表明願像性侵犯一樣地戴電子腳蹽,隻求能擺脫回看所守命運,但高院法官經評議後,仍裁定延押阿扁3個月,扁在聽完裁定後,癱軟在椅子上、臉色發白,而消息一出,場外支持民眾也開始騷動,與警方發生衝突,雞蛋、寶特瓶盡出,有多人掛彩。

  扁在長達3個小時的辯論中,表現出了律師本色的「辯才無礙」,一直為自己辯駁,甚至愈講愈激動,他以高亢的語氣表示,「為什麽做一個總統這麽衰?說我『歪哥』貪汙、汙錢?」,陳水扁也指出「說我在總統府理髮,一次1千元就是貪汙,明明我理髮,馮會計長說燙髮、理髮都可報,他們告訴我,過去總統理髮就是公務支出」。

  扁又不滿地說「我在總統府有洗手間,竟然包括廁所裡的濕紙巾;就是給我擦屁股的濕紙巾,叫我自己負責,否則就是貪汙,連官邸裡的刮鬍刀,也被說成我貪汙,給孫子在官邸用的防撞墊,一個50元說我貪汙,我睡覺枕頭,官邸電蚊拍用的電池,通通說我貪汙!」。陳水扁還強調,做為一個總統真的有這麽衰嗎?、這樣讓人看不起嗎?「我一切就是舊例辦理,前任李登輝總統,他也是這樣」。

  扁同時強調,他是前元首,說前元首會逃亡,實在是太侮辱人了;他在庭上一直滔滔不絕,從國務機要費一直講到龍潭案,由於陳述時間過於冗長,遭到合議庭出言製止,法官希望他能夠「簡單講一下」,不過審判長鄧振球不論是語氣和用詞都相當客氣,和蔡守訓比較起來,顯得對扁禮遇許多。

  扁在庭上也幫幕僚馬永成和林德訓說話,表示不知夫人吳淑珍使用他人發票,並以馬英九市長任內,特別費案也是無罪,並不構成貪汙為例,即使是他的部屬餘文也是被判偽造文書,為何他的幕僚就是貪汙共犯並被判刑,這是相當不公平的。

  檢方則提出5大理由,包括:扁犯行重大,且一審有罪,判無期徒刑,提高逃亡的誘因,也可能演滅變造證據等等,因此,不能交保、不能解除羈押,對此,扁則改變策略,擺出低姿態,他表示,願意放棄卸任元首禮遇,跟一般人一樣接受公平的司法審判,也願以重金具保換自由,或是限製住居、控製行動,像緬甸翁山蘇姬一樣,被軟禁在家裡,以及限製探望對象,甚至可以像性侵犯一樣戴電子腳鐐,隨時進行追蹤。

  由於審判長鄧振球曾經擔任過板橋地院法官和苗栗地院庭長,在刑事訴訟新製實施之後的報告評比是第2名,過去承審的案件中較受矚目的,包括曾駁回檢方聲押王令麟,以及宋七力案件在一審被判7年有期徒刑,但二審時,鄧振球手上改判無罪。

  此外,去年11月高院受理扁律師對扁羈押案提出抗告,當時受命法官就是鄧振球,他認為,扁是卸任總統,有國家禮遇,且羈押有一段時間了,釋放扁與是否證人造成壓力,是兩回事,扁並無羈押必要性,因此,在保證人權前提下,以特偵組申請羈押扁理由不完整,發回地院更裁。

  而基於前述鄧振球對扁案的看法,加上外界認為他的政治立場傾向於綠營,因此綠營人士看好扁此番將得以交保釋放,甚至傳出已開始集資為扁籌保釋金,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慶林表示,基層有很多人,一直打電話給人他,說無論是2百、3百萬,還是1、2千萬都願意拿出來替阿扁做保釋金,「聽說辜寬敏的話,如果交保要1億的話,他就會拿出來保釋阿扁。」

  但經過法官評議後,高院裁定續押阿扁,高院發言人溫耀源表示,由於被告陳水扁原審犯罪嫌疑重大、且量處無期徒刑重罪,還有海外巨額資金狀況待了解,相關洗錢行為遭國際洗錢防製組織發現後,有證據顯示仍有隱匿資金之舉,加上被告曾經擔任總統,對潛逃管道較一般人熟稔,有逃亡可能,因此裁定羈押。外傳在評議過程中,兩位女法官--受命法官彭幸鳴、陪席法官潘翠雪反對釋放扁,因此最後票數以2比1,裁定將扁延押至12月25日。

  而這兩位女法官也立刻引起外界的關注與討論。彭幸鳴與潘翠雪兩位女法官同為33期,且均是今年9月3日才剛升上二審。熟悉她們的院檢人士指出,彭幸鳴曆任士林地院刑事庭、少年庭法官,在曆次官方、民間不同版本的法官評鑑均名列前茅,審案風格俐落,口才犀利,過去她在開少年庭時,曾多次為少年被告憂心失眠,也在少年案件連續開庭4、5個小時中,苦勸少年改邪歸正,並參與民間團體人權議題討論,司訓所同學都稱她「人權法官」。

  一名曾開過彭幸鳴審案庭的律師指出,彭幸鳴在刑事庭,會先讓檢察官及律師問完後,才針對疑問繼續訊問,不太會讓人有預設立場的感覺。不過,也有法界人士指出,彭幸鳴並非「好講話」的法官,承辦重罪案件時,羈押被告也不手軟。至於陪席法官潘翠雪,也曆任檢察官、法官,擁有豐富承審刑、民事案件經驗。

  滿懷希望的扁在聽到裁定時,難掩失望神情,肩膀立刻垮了下來,整個人癱坐在被告席,仰望天花板,臉色發白,還有賴法警上前,輕拍其肩膀安撫情緒。之後傳出扁在看過筆錄後,拒絕簽名,不過,高院方麵解釋,因為羈押庭是公開進行,有錄音、錄影為證,因此,隻要在筆錄上注明「被告拒絕簽名」,仍是具有效力。

  另外,扁隨後也對高院表明自己身體相當不舒服,高院立即要求派出救護車待命,但經醫護人員初步檢查結果顯示,扁的身體數值都在正常範圍。高院發言人溫耀源表示,扁的血糖為17mg/dl,血氧為99%,脈搏是85下,血壓則是89與121mmHg,都屬正常,並未有戒護救醫需要,因此合議庭決定裁示將扁送回看守所,「由於那邊有病曆,將來是否需要進一步處置,請看守所注意身體健康情形。」

  而在下午就已經開始聚集在高院前的挺扁民眾,沒辦法盼到阿扁走出法院,不滿的情緒爆發,有人氣的想要衝進法院,也有人高喊「司法不公」,大丟雞蛋、寶特瓶,甚至以旗幟攻擊現場員警、記者,造成多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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