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控告奧巴馬 要求美軍事法庭重審扁案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陳水扁控告奧巴馬 要求美軍事法庭重審扁案






  中評社台北9月22日電(記者 倪鴻祥)陳水扁昨日透過美國律師上訴美國華盛頓聯邦軍事法庭,控告美國國防部長蓋茨和美國總統奧巴馬,應負起占領台灣的義務,啟動在台灣仍有效的美國軍事法庭,對他重新審判。

  陳水扁並向美國軍事法庭要求奧巴馬與蓋茨應頒布特別命令,“立即釋放他,保障其人身安全”。

  陳水扁辦公室秘書江誌銘今天上午證實此事。他表示,扁質疑台灣“主權”未定,就有關台灣的主權部分,向美國軍事法庭提出控告,如果可以,扁也願赴美國作證。

  江誌銘表示,除了台灣的“主權”外,也牽涉台灣的人權的部分,因此扁也打算以這方麵向美國提控告,但主要還是針對台灣“主權”的問題,這部分過去包括日本及很多團體有針對台灣主權未定論作相關厘清。

  江誌銘稱,扁控告的對象,分別是美國總統奧巴馬與國防部長蓋茨,主要是質疑台灣至今仍受美國軍事管轄,扁願以“流亡政府前總統”的身分出庭作證。

  台灣《自由時報》報導,陳水扁昨天透過美籍律師團,隔海向美國華盛頓聯邦軍事上訴法庭,控告美國國防部長蓋茨和美國總統奧巴馬,應負起占領台灣的義務,啟動在台灣仍有效的美國軍事法庭,對他重新審判。

  報導指出,陳水扁訴狀陳述,依舊金山和約,美國對台握有軍事占領權,麥克阿瑟委托蔣介石集團代管的“中華民國”是“流亡政權”,由“中華民國”法院判他的罪是不正確且無效的。如果美國政府認為他貪汙,應由美國軍事法庭審判他。

  陳水扁透過“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在美成立的台灣民權訴訟組織代理,由專精刑法與軍事戰爭法的Dr.Jonathan H. Levy擔任主要律師,協助文件往返的是控美政府案原告林誌升。陳水扁狀訴美政府全文24頁,另附帶其親筆簽名的5頁聲明,及他在“林誌升等控美案”的陳述證詞。


扁辦秘書江誌銘表示,陳水扁越洋向美國軍事法院提出有關台灣主權及人權的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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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變異的讓人惡心的綠營民主,理直氣壯跪在美國和日本的腳下 -jenniferjiang- 給 jenniferjiang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22/2009 postreply 09:08:10

一個人如果不要臉皮了,也就無所謂羞恥了,看看便便強拉 -547788- 給 547788 發送悄悄話 547788 的博客首頁 (100 bytes) () 09/22/2009 postreply 09:19:58

愚蠢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863 bytes) () 09/22/2009 postreply 09:19:48

台灣人不是要尊言嗎? -天若有情天亦老- 給 天若有情天亦老 發送悄悄話 天若有情天亦老 的博客首頁 (32 bytes) () 09/22/2009 postreply 10:34:00

咳,無論如何,想整個出去的辦法才好啊!俺理解。 -TZMAN- 給 TZMAN 發送悄悄話 TZMAN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22/2009 postreply 16: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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