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件事,藍綠報道角度不同。不過,實質內容其實是相同的:陳水匾想到美國去,是否要回來自然沒交待。參見:
自由時報,電子版---扁辦證實控告歐巴馬,自由時報不好意思報道這個消息,撤掉了這個報道,因此這裏給出的連接不通,大家參看我早些時候從它的電子版截到文字;
中國時報----扁再出招 在美控告歐巴馬及美國防部。
自由電子報: 扁辦證實控告歐巴馬 代轉法理建國會資料
〔中央社〕媒體報導前總統陳水扁透過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向美國法院控告美總統歐巴馬。陳水扁辦公室秘書江誌銘今天證實此事。他表示,「如果可以的話,他(指扁)願意到美國作證。」
扁辦秘書江誌銘今天在台北看守所前表示,陳水扁針對台灣主權與人權,越洋向美國軍事法庭提出告訴。若有需要陳水扁作證的部分,如果可以,他願意到美國作證。
自由時報今天報導,陳水扁昨天透過「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的美籍律師團,隔海向美國華盛頓聯邦軍事上訴法庭,控告美國國防部長蓋茨和美國總統歐巴馬,應負起佔領台灣的義務,啟動在台灣仍有效的美國軍事法庭,對他重新審判。
報導指稱。陳水扁並向美國軍事法庭要求歐巴馬與蓋茨應頒布特別命令,「立即釋放他,保障其人身安全」。
江誌銘今天在北所安排扁妻吳淑珍探視陳水扁時,接受媒體訪問證實確有此事。他還協助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執行長林誌昇,寄交台北看守所一本黃色的書冊資料,要轉達給陳水扁。
看守所依照規定收下這份資料,連同吳淑珍所帶來的家常菜,簽收後轉給陳水扁。北所副所長杞炎烈表示,陳水扁今天作息正常,也有放封運動。除上午會見吳淑珍與兒子陳致中,下午也與支持者見麵。
江誌銘表示,陳水扁以台灣的主權與人權,向美國提控告。過去,包括日本及很多團體都針對台灣主權未定論有過討論。
江誌銘表示,扁質疑台灣至今仍受美國軍事管轄,所以,如果可以,將以「流亡政府前總統」的身分出庭作證。
中國時報 【中廣新聞/李人嶽】
扁再出招 在美控告歐巴馬及美國防部
2009-09-22
扁家弊案即將進入二審階段,不過人在看守所中的陳水扁再出招,透過獨派團體向美國軍事法院控告美國總統和國防部。陳水扁主張,美國在二次大戰之後,對台灣仍然擁有佔領權,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的統治行為都必須被視為戰爭罪。陳水扁顯然是想要為扁案的訴訟另外創造話題,不過扁辦還是強調,在美控告歐巴馬的案件,和審理中的扁家弊案完全無關。
扁案一審宣判之後,陳水扁再出招,透過獨派團體,向美國「軍事上訴法院」遞狀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和美國國防部。陳水扁在訴狀中引用舊金山和約,主張在二次大戰期間,所有攻打台澎金馬的軍事行動都是美軍獨立所為,因此顯然美國是台灣的征服者,擁有佔領權。
陳水扁主張,舊金山和約簽署之後,美國從來沒有針對台灣的統治地位作出任何宣示。美國總統也從未宣布有關「台灣人的平民政府」取代美國軍事政府的運作。因此他認為,美國軍事政府對台灣的管轄權依舊存在;中華民國政府對台灣的統治行為都發生在戰爭的佔領地,所以必須視為戰爭罪,可是從未受到任何法律上的製裁。
陳水扁說,合適的戰爭法庭應該由美國在台灣設立,最適當的名稱是「美國在台法院」。陳水扁在訴狀的最後署名為「前任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總統」。雖然陳水扁身陷弊案訴訟,不過扁辦還是強調,在美控告歐巴馬的案件,和審理中的扁家弊案完全無關。
扁控告歐巴馬,想出庭作證--------到美國去作證
所有跟帖:
• 這是為便的下一招打鋪墊 -無就是有- ♂ (119 bytes) () 09/22/2009 postreply 10:00:25
• 阿便一路唱:尋到哪裏也要找個爸爸,到底誰呀誰是屙的爸爸? -壓扁- ♂ (0 bytes) () 09/22/2009 postreply 14:24:51
• 台灣稱爸爸叫粑粑,大陸人聽上去俗稱叫大便 -壓扁- ♂ (0 bytes) () 09/22/2009 postreply 14:31:57
• 阿便太健忘了,他是被限製境管期內,還想往美國跑啊 -壓扁- ♂ (0 bytes) () 09/22/2009 postreply 14:3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