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夫婦被判無期 扁辦聲稱無法接受 不承認此判決

來源: 孫子兵 2009-09-11 15:45:48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079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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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台灣“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家族四大案11日下午4時在台北地方法院第七法庭一審宣判,包括陳水扁在內的13位被告都未出庭,陳水扁遭判無期徒刑,並科貪汙所得罰金2億元(新台幣,下同),禠奪公權終身,吳淑珍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並科罰金3億元。對此,陳水扁辦公室秘書江誌銘聲稱,無法接受,也不承認這個判決。

  陳水扁昨天透過公設辯護人向法院遞陳報狀表示今天不出庭聽宣判,上午北院也召開合議庭,確定陳水扁可以不出庭,扁案的其他被告下午也未出庭,一審宣判陳水扁、吳淑珍都遭判無期徒刑重刑。

  江誌銘在聽到判決結果後指出,遭判重刑是意料中的事,但對這個判決無法接受。他聲稱,合議庭違反程序及正義,所以並不承認這個判決。

據“中央社”報道,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所涉司法案件今天(11日)一審宣判,兩人均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對此,台當局“總統府”發言人王鬱琦表示,“尊重司法,不評論個案”。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陳淑容也表示,“尊重司法,不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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