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共無罪,反華可誅。

來源: 新主題 2009-08-25 13:53:2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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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衛的錯就錯在他自己給自己帶了個“漢&奸”的帽子。他因此而該死。 -新主題- 給 新主題 發送悄悄話 新主題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25/2009 postreply 14:31:17

仇共?仇什麽共?沒有共產黨,2004年國民黨就被陳水便滅了 -547788- 給 547788 發送悄悄話 547788 的博客首頁 (366 bytes) () 08/25/2009 postreply 22:19:59

我挺共,可我沒權力不讓別人仇共。 -新主題- 給 新主題 發送悄悄話 新主題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26/2009 postreply 09: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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