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角的『中正紀念堂』花人民幣22萬元掛回,「自由廣場」牌匾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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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紀念堂牌匾掛回?自由廣場不變
2009/07/20 09:41 東森新聞/台北報導

被民進黨政府改名為「台灣民主紀念館」的「中正紀念堂」,教育部今(20)天上午發出新聞稿,證實今天把台灣民主紀念館拆下,重新掛回中正紀念堂的牌匾,而自由廣場部份,則尊重專家學者意見,不予更動。

針對兩年前「中正紀念堂」改名、換匾一事,教育部在新聞稿中強調,秉於法令規範,依法定程序,決定在今天將「中正紀念堂」被拆換的牌匾重新掛回。同時,在徵詢各界意見領袖之後,教育部亦決定維持廣場西側「自由廣場」牌匾現狀,並重新規劃中正紀念堂展館陳列內容,以就事論事的精神,多元呈現蔣中正總統一生事跡。

教育部表示,中正紀念堂是依據民國75年7月施行的「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設立,迄今已23年。民國96年,民進黨政府向立法院提案廢止該條例未果,乃逕自訂定「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及編製表、「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辦事細則」,送立法院備查,但該院並未完成備查程序,當時就予以改名、拆匾。

此外,教育部也強調,恢複「中正紀念堂」牌匾,是為維護法律尊嚴所采取的必要措施。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6條及「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4條之規定,隻要「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未經立法院廢止,「中正紀念堂」的名稱就不能任意改變。教育部必須依法行政,恢複「中正紀念堂」的名稱,否則就是違法。

而教育部也援引,立法院在過去兩年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曾先後通過二項具有法律拘束力的主決議,要求將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單位名稱應修正為國立中正紀念堂,以及「教育部應盡速拆除『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之牌匾,並將原先被拆除存放的『中正紀念堂』花崗岩牌匾掛回原位,俾能符合大多數國人之期待」。

教育部說,恢複「中正紀念堂」牌匾一事,除了要符合法定程序以外,還必須了解社會各界的看法,以符合民主的原則。為加強與各界溝通,今年6月18日、25日、30日,教育部也曾舉行三場「台灣民主發展契機──從中正紀念堂出發」論壇,邀集28位各界意見領袖探討中正紀念堂相關問題。

教育部指出,參與論壇的專家學者熱烈發抒己見,觀點不盡相同,但維護台灣民主法治的立場則一致,多數並讚成維持「自由廣場」牌匾現狀,因為此一牌匾拆換並不抵觸相關法令,並可呈現台灣多元民主風貌,教育部乃決定予以支持。

教育部強調,將「中正紀念堂」牌匾重新掛回,不隻是遵循法令要求,也是維護程序正義,而維持「自由廣場」牌匾不變,則是廣徵各界意見後,所體現的民主政治精神。


台中正紀念堂中午完成牌匾拆卸
2009年07月20日 (02:51 pm)

國立中正紀念堂牌匾恢複工程今天上午先拆卸「台灣民主紀念館」牌匾, 21塊石材到中午 12時全部拆卸完成,將入庫典藏,原來的「中正紀念堂」牌匾下午將分 15塊掛回。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莊瑞雄等人到場抗議,當局說明過程一切合法、公開。中正紀念堂園區淩晨架起鐵馬,部署眾多警力。

牌匾恢複工程在上午 8時 30分與 8時 42分拆卸第一塊與第二塊牌匾後,台北市勞工局勞檢處派專業人員到場,並乘升降梯到主牌匾施工區檢查,符合法令規定。上次換牌匾花費新台幣 230萬元新台幣,這次恢複牌匾工程花費 110萬元,明天淩晨再開放園區。


堂字破裂北市法辦包商中央毀古跡 包商喊冤

(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九日電)「中正紀念堂」牌匾更換為「台灣民主紀念館」,昨天工人拆「堂」字裂成兩塊。北市文化局長李永萍表示要法辦包商和教育部,林姓包商喊冤,指當初用「不可逆」工法裝上,要拆下隻能硬拆,花崗岩雖硬但脆,況且他們不是故意的,依文資法注明要故意才罰,應是無罪。

李永萍說,法辦包商和中央是延續之前的案件,算是「補強證據」,已經請台北市警察局依法傳喚當事人進行偵辦。

包商今天上午緊急帶回碎裂的「堂」字牌匾,以環氧樹脂黏補,再以水拋光,下午在教育部主秘莊國榮的帶領下,將「堂」帶到台灣民主紀念館前廣場供媒體拍攝。「堂」字牌匾修補後遠觀沒有什麽異狀,近看時仍可明顯看出有條裂縫,橫切堂字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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