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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定位官司 將上訴美最高院
自由時報 2009/7/3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林誌升控美案將於美國時間六日由律師親自遞狀上訴美國最高法院。福爾摩莎法理建國會今天上午十一點,同步於美國、日本召開四場國際記者會。
美國過去已有三十二個成功判例,透過最高法院判決,厘清戰後美國占領區主權爭議。此案創下首次有台灣人為了爭取主權、人權,控告美國政府,更罕見獲美國聯邦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接下審理,一路打到最高法院,深受國際關注。
舊金山記者會由旅美同鄉會成員王榮義、李登輝之友會美西婦女部主委黃惠瑛負責;洛杉磯場次由民進黨美西主委蔡明法召開;大阪及東京記者會,分別由大阪日台交流協會理事長野口一、日本腦科醫師曾根憲昭主持。
原告林誌升說,他要求最高法院聽證會傳訊前總統陳水扁作證其執政八年,美國運作台灣主權事實,經陳家人答覆,陳前總統看過同意書不敢簽,怕全家遭政治追殺。
林誌升認為,舊金山和約並未確立台灣主權歸屬,美國為台灣主要占領權國,至今擱置台灣主權爭議,導致台灣人人權遭受侵害,美國應盡快扶植台灣平民政府建國。
聯邦地方法院去年三月十八日判定∶「台灣人無國籍」;高等法院今年四月七日判定∶「台灣人無國籍、無被承認之政府、人民生活在政治煉獄。」法院文書可見網站http://taiwancivilgovernment.ning.com/。
其上訴最高法院理由在於,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不得以「政治問題」躲避或回避,其對個人在「條約下」或「憲法下」所屬之權利,並負有「解釋」上的義務。
台灣定位官司 邀扁赴美聽證
自由時報 2009/7/4
[美西台灣日報記者林蓮華/羅斯密市報導]「林誌升等控美政府案」二日宣布將呈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由於美最高法院采文書申論作業,因此林誌升等人同時申請聽證會,第一位證人邀請前總統陳水扁。此案也在南加州、北加州及日本同步舉行記者會聲援。
對扁是否會出席當證人?「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南加分會會長蔡明法指出,「證人需簽下同意書,但阿扁現在更怕馬政府變本加厲抄家滅族,甚至危及自身安全,有所顧忌還在考慮中。」但期待他能慎重地為大局思考,讓「台灣地位的真相」能夠有機會在國際上,被公平的對待。
最高法院隻接受「書麵」資料,為文需精簡扼要,因此,同時申請聽證會,將有助於讓原委多管道厘清。相關人士指出,陳水扁前總統是二○○六年訴訟案開始時的總統,對美國是不是台灣「政治藏鏡人」?美國幕後影響台灣有多深?陳前總統最清楚,所以邀請他做第一位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