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事業單位首次錄用台灣學生

來源: (a) 2009-07-02 11:14:0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98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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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事業單位首次錄用台灣學生



  新華網福州7月2日電 (陳夢婕) 7月中旬,在北京大學醫學部就讀的台灣學生周汝真就可以戴上碩士帽了。而更讓她感到高興的是,自己已被福建省皮膚病防治醫院正式錄用,成為首名被大陸事業單位錄取的台灣學生。

  周汝真是台灣高雄人,2001年從台灣成功大學醫學技術係畢業後,進入北京大學醫學部學習,相繼獲得了醫學學士和碩士學位。以前在大陸上大學的台灣學生,畢業時都會麵臨一個共同的問題——大陸的學曆在台灣不被認可,而大陸尚未製定相關政策,台生也因此無法進入大陸國有企事業單位就業,處境尷尬。

  周汝真說,以醫學畢業生為例,一方麵,在大陸獲得本科以上學位的台灣學生由於學曆在台灣不被認可,無法回台從醫;另一方麵,大陸的公立醫院屬事業單位,也無法進入。因此,很多台生隻能到私立醫院就業,或出國繼續深造。

  去年底,福建省皮膚病防治醫院在網上貼出招聘信息,周汝真抱著試試看的心理投了一份簡曆。但事業單位招收台灣學生無先例可循。於是,醫院馬上將情況上報,得到回複“可以先安排麵試”。今年2月,周汝真參加了麵試,其紮實的專業基礎和良好的實踐能力贏得了用人單位的青睞。

  5月初,經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台辦和福建省政府批準同意,福建省相關部門正式印發了《關於做好取得內地(祖國大陸)全日製普通高校學曆的台灣學生來閩就業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在內地(祖國大陸)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學習畢業的台灣學生,凡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和用人單位需要的,都可以自主應聘或受雇到省內的國有企業單位和各類非公有製經濟組織就業。取得內地(祖國大陸)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碩士(含碩士)以上學位的台生,符合福建省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可以通過參加公開招聘應聘到省內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就業。台生在福建省內就業與內地(祖國大陸)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和子女教育等方麵享有同等待遇。

  《通知》一發布,福建省皮膚病防治醫院就立即將這一喜訊告訴周汝真,並通知其已被正式錄用。“沒想到自己的工作這麽快就有了著落。”周汝真表示,目前兩岸的交流日益頻繁,特別是福建在台灣學生來大陸就業方麵的先行先試,切實解決了台灣學生的就業問題,“福建給了我們在大陸求學的台灣學生一個大大的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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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大陸事業單位首次錄用台灣學生 -權利欲望- 給 權利欲望 發送悄悄話 (69 bytes) () 07/04/2009 postreply 22: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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