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規定王文洋取得過半家產,與授權大陸人民繼承台灣遺產是同一回事

來源: 善男信女 2009-06-26 18:17:1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089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善男信女 ] 在 2011-01-08 08:16:3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王文洋想爭什麽?
by 世界新聞網
06.06.09 - 02:00 am

台塑集團企業經營之神王永慶過世後,最近集團董監事會改選及王文洋在美興訟,使台塑「爭遺產」風波愈演愈烈,也使外人感歎,即使身在豪門家族,日子也不好過。

王永慶元配王月蘭,因未生子,於是王永慶娶了二房,長子王文洋過繼給大房,因此王文洋等於台塑集團最有希望的接班人。但1995年已婚的王文洋爆出和學生呂安妮的緋聞,王文洋為了美人,不惜放棄「王位」,還因此和父親決裂,獨自到大陸和江澤民兒子江綿恒成立宏立半導體。不過,2004年王文洋和呂安妮出現在王永慶88歲大壽宴席上,二房三女王雪紅也證實,父子倆已誤會冰釋,嫌隙不再。

王永慶在接班的問題上,做了一個很難、卻是台灣企業家族前所未見的決定,他從2001年到2005年陸續把所有財產交付信托,並立下一個「永不得解散」的規則,讓後代子女包括王文洋無法從遺產中取出一毛錢。台塑集團表麵上看起來,下一代似乎已切割版圖,各有自己的「領土」,但實際上台塑四寶交叉持股,我離不開你,你也離不開我,彼此已被牢牢地綁在一起。這就是王永慶所希望的,家族永遠不能分家,台塑集團永遠不能分家。

王文洋對這種情況,應該非常了解,因此他才質疑信托成立是否被誤導,企圖使信托不成立,那麽大房是唯一合法遺孀,就可以得到一半遺產,剩下一半才由家族其他人員分配。而王文洋早在四年前即已取得大房授權,成為大房權益代理人。


趙少康∶假如王永慶有遺書
2009-06-26 15:44:37

中評社台北6月26日電/廣播電視節目主持人趙少康今天在台灣蘋果日報撰文說,王文洋在王永慶過世後動作很多,包括親近李登輝與台聯黨外傳有意參選二○一二“總統”,向美國紐澤西州法院申請要求指派作為王永慶的遺產管理人,揭露王永慶海外五大信托基金規模75億美元,撰文說明“為何要越洋訴訟”,接受《蘋果日報》專訪,堅持要查兩個疑點,一是王永慶死因充滿問號,應可活一百歲的身體為何突然驟逝,二是王永慶75億的海外資產信托文件,為何沒有王永慶的簽名或蓋章。

王文洋提諸多質疑

看來王文洋是鐵了心要豁開來幹了,對王永慶的死因、遺產、信托都有意見,尤其連死因都懷疑,這是從根本處挑戰,令外人看的眼花撩亂、撲朔迷離,難道王永慶是被“謀財害命”?不知王永慶如地下有知,對王文洋的連串激烈作為,是該哭、該笑還是哭笑不得?不論王文洋的“王子複仇記”能否成功,將來寫成小說、拍成電影都會十分精采。

王永慶生前資產這麽龐大,為他獻策的律師、會計師這麽多,為何找不到王永慶的遺書?是王永慶自認可以“呷百二”活到一百二十歲,還不到立遺囑的時間,還是立遺囑也不能完全涵蓋他的意旨,不如另作信托等安排?

我們在好來塢電影上常看到大富豪一紙遺書,遺產愛給誰就給誰,不愛給誰就不給誰,但這招在台灣顯然行不通,1930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國民政府公布,二十年五月五日施行的《民法》繼承編明白規定了遺產繼承人的順序及應繼分,就算一個人再怎麽不喜歡他的一個兒子,或一個女兒再怎麽不孝順、惹他生氣,除非他有《民法》一一四五條喪失繼承權的原因,如故意致被繼承人於死、虐待或侮辱被繼承人、詐欺脅迫被繼承人有關於繼承之遺囑、偽造變造遺囑等,否則繼承人仍有其法律保障之特留分,就算被繼承人也不能用遺囑剝奪繼承人的特留分。

譬如一人無配偶有二子,這人再討厭其中一子,這兒子也可繼承應繼分二分之一的特留分(二分之一),即四分之一的遺產,也就是說“中華民國”政府已強製分配任何一個人的遺產了,我不知道王永慶如果真寫了遺囑會留給王文洋多少遺產,是一毛不給還是全部都給這個兒子,但王永慶就算寫這樣的遺囑也沒有用,王文洋還是可分到《民法》之規定的應繼分,至少可分到他的特留分。

所有跟帖: 

是信托過後在台灣(今年後還能加上大陸?)的一半。 -kankantw- 給 kankantw 發送悄悄話 (620 bytes) () 06/27/2009 postreply 07:44:03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