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談馬英九的“識正書簡”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談馬英九的“識正書簡”

李西興



今天在新西蘭中文電視台上,聽台灣新聞報道馬英九公開說“識正書簡”的問題。我頗有感觸,特就此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自1919年“五四”及新文化運動以來,中國倡導簡化漢字的學者很多。蔣介石的國民政府,在1935年曾經嚐試過漢字改革的事。蔣介石在其殘存政府遷到台灣後,還曾有過簡化漢字的動議。不過因為種種阻力,蔣的兩次漢字簡化之事都無疾而終。

二、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成立了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於1956年公布《漢字簡化方案》。1964年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編輯出版了《簡化字總表》。1986年,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重新發表《簡化字總表》,同時廢止1977年發表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簡化字總表》所列簡化字是通行漢字的正體。

三、“識繁書簡”是中國大陸的一貫政策。“書簡”是方便中國民眾學習文化;今天看來,也方便外國人學習中文;“識繁”是為了保護中華傳統文化。馬英九能在兩岸關係向良好方向發展的今天,順應中華文化和中國文字的發展的潮流,對大陸的正確文字政策,采取讚同的態度,是很值得讚賞的。不像阿扁,自己有時還寫簡體字,卻盲目地反對中華文化。

四、在大陸,繁體字的使用,大致說來有三個方麵:一是在古代史和傳統古代文化的教學和學術研究上,二是書法藝術上,三是在對港台及海外僑界的宣傳上。時間一長,大陸學生能同時認識繁簡字體,而台灣學生卻不認識簡體字。在兩岸交流方麵,結果還是台灣籍的華人吃虧。

五、馬英九的言論一出,島內教育界反響很大,多是感到很有些實施難度。其實這得從小學教育入手,須經數十年之努力不可。除繁簡字體外,還有漢語拚音的係統問題,中外翻譯的拚法和音譯的統一問題。

六、新加坡很早就接納了簡體字。這說明,新加坡華人及其領袖,確實比台灣人明智些。當然,台灣島上藍綠陣營尖銳對立。一切與大陸相關之事,在台灣都會被某些無恥的政客拿來說事,拿來和是否“賣台”綁在一起,形成無休無止的惡鬥。

七、這次馬英九能公開表態,提出“識正書簡”,還是不錯的。盡管有“剽竊”話語知識產權之嫌。當然目前,我們還不能對馬英九期望過高,不能設想他有勇氣說出,這是對大陸正確文字政策的接納。

八、最後請注意,馬英九的“識正書簡”,還含有文字遊戲的機關,似乎他所說的都是正統。在這一點,大陸一直堅持的“識繁書簡”的提法,倒還是光明磊落得多。因為繁簡僅僅是兩種相輔相成的漢字字體罷了,有什麽正統可言?這不過是台灣政客一貫“夜郎自大”的作風之再現。

九、馬英九總是宣揚些什麽“百年正統老店”的“中華民國”。在被聯合國驅逐出去之後,殘存的“中華民國”,在台灣島上,又丟給骨子裏不想承認這個所謂“外來政府”的綠營一半。如果到了現在,還有人想宣揚這個占中國千分之三領土和不到五十分之一人口的“中華民國”,想利用文字遊戲和中國大陸爭正統,這不是很可笑的嗎?

十、我作為海外華人,從不願和台籍華人朋友在政治問題上當麵爭論。至於漢字字體的繁簡問題,就更不該和政治問題摻和在一起爭論了。隻要大家都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從哪兒來又有何關係。我在很早以前,看過幾篇豆腐塊文章,登載在新西蘭的華人報紙上,是台灣某“議員”到新西蘭來,公然批評繁體字的。然而在文章中,暴露出其文化修養和文字知識之十分淺薄,確實不值得反駁。

2009年6月10日於新西蘭奧克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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