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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海外有人把簡化漢字當成共產黨的專利,未免太抬舉了共產黨。實際上,漢
字簡化運動在共產黨當政之前就一直在不斷發展,即使是國民黨政府,當初也試
圖推行簡化字,隻是由於沒有後來共產黨政府的號召力而半途而廢。至於後來國
民黨出於“凡共產黨支持的我們就反對”的政治目的,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
反對、攻擊、毀謗簡體字,在台灣及海外遺毒至今,甚至於兩年前《世界日報》
還長篇登載《簡化字就是紅衛兵》這種貽笑大方的文章,這是非常令人遺憾的。
共產黨對漢字簡化的主要功績,就是把以前主要存在於知識界和民間的漢字簡化
運動轉化為國家政策,積極推行,並取得了完全的成功。
目前大陸使用的簡化字是1956年1月28日審訂通過的,以後雖根據使
用情況而略有改變,但一直使用到今天,成為中國大陸的用字標準。1977年
,曾公布《第二批漢字簡化方案》,在報刊上試用很短的一段時間後宣布廢除。
至今台灣、海外一些攻擊簡化字的文章,所舉的例子往往都是這個方案的,他們
以為它還在大陸通行,其對簡化字之無知,由此可見。最可笑的,莫過於香港導
演李翰祥曾在《世界日報》上登文說,漢字簡化後,他的名字就成了“李汗祥”
,不由讓他汗涔涔下。“翰”何時又曾簡化為“汗”來著?李導大概把某位大陸
人寫的錯別字也當成簡化字,白出了一身汗。建議簡化字的反對者都先去學學簡
體字,再來發表高論。否則,支持簡體字的人大體都懂繁體字,而反對的人卻對
簡體字一竅不通,這架還怎麽打?
反對漢字簡化的一個理由,是繁體字符合漢字造字規則,雖然難寫,卻要比
簡體字容易認。其實漢字演變到楷書,不管繁、簡,都已是麵目全非了,真想知
道一個字的由來,至少也必須懂得小篆甚至甲骨文,而教兒童認字的小學教師,
哪會有這樣的功力?即使有水平高超的小學老師,能把某個字為何這麽寫講得頭
頭是道,又豈是小學生能領會得了的?用繁體字的各位平心靜氣地想想,自己當
初認字時有多少字是通過了解字源才記下的?恐怕絕大部分字都是靠死記硬背記
下的吧?既然都是死記硬背,當然是筆劃較簡單的簡體字好記好認好寫。
有一些簡體字,本來是古字,比繁體字更符合造字規則,我舉兩個例子。
先說“眾”字。簡體的寫法是三個人疊一塊,這是“眾”字的最原始的寫法
,甲骨文就已經這麽寫了,就是《周語》所謂:“人三為眾。”非常地好認好解
釋。可是繁體字的“眾”字,有多少人知道它為什麽那麽寫?原來它的下部,實
際上也是三個“人”,隻不過變了樣了,不說還不容易看出來;而上部呢,根本
就是寫錯了,本來的寫法應該是一個橫著的“目”,《說文》解釋說:“目,眾
意。”我琢磨它的意思,大概這個“目”應該是“綱舉目張”的“目”,也就是
網孔。網孔密密麻麻的,確實是“眾意”。既然“三人,眾意”,“目”也是“
眾意”,未免重複累贅,去掉這個含義不明顯而且寫錯的上半部,剩下原本的三
人,不是很好嗎?
再來看“從”字。簡體的寫法是兩個“人”字並在一起,這也是“從”的最
古老寫法,也見於甲骨文,取“兩人相從”之意。繁體的“從”可就不太好解釋
了,它的右上角,是兩個“人”,保留了“從”的最初寫法,可是其他部分呢?
我們對照小篆,才發現這個字也是寫錯了,它的雙人旁和右下角應該合在一塊,
成為一個表示行走的偏旁,這大概是在小篆的時候才添上去的,楷書再把它割成
兩半,可就有點莫名其妙了。
類似這樣的簡體字還不少,比如“塵”、“禮”、“雲”、“電”、“胡”
、“須”、“處”等等,不一一解釋了。
二、
有反對漢字簡化的台灣人聲稱簡體字是郭沫若等人胡寫出來的,比如“國”
字。我們就來看看這個“國”字寫法的演變。
商金文上的“國”字寫作“口戈”,左邊的“口”四四方方表示土地,右邊
的“戈”是武器,也就是說,“國”字的意思是用武器保衛下的土地。甲骨文的
寫法顛倒過來,成“戈口”。到了周金文,在“口”下麵加了一橫,成為“或”
字了。這一橫是什麽意思呢?許慎說是“以守一,一地也”,與“口”重複,不
太可能,所以有的學者認為這一橫表示住在土地上的人。後來在“或”的左邊加
了波狀的一豎,表示“戈”的柄,到後來這一豎向兩邊擴展,成了“匚”,“或
”的最後被完全包圍,成為繁體的“國”〔□或〕已是很晚的事了,大概是在李
斯製造小篆的時候。
但是這不等於說繁體的“國”是正宗,因為“國”字還有另外一條演變路線。
非常早的時候,商金文的“口戈”寫法,右邊的“戈”就被省略,光用“□”代
表“國”了,所以作廢的第二批簡化字把“國”寫作“□”,也是古已有之。但
“□”的寫法畢竟不容易辨認,所以就往裏麵填,這就有了“□八土”“□王”
“□玉”。如果我們到曆史博物館去,看到太平天國的旗幟,就會發現他們把“
太平天國”的“國”寫成“□王”,那可絕不是郭沫若之流偽造的文物。武則天
造字,也在“國”字上作文章,先是“□武”,後來覺得有自己給困在裏麵的意
思,不吉,改成“□八方”〔上八下方〕。
“國”字可能是漢字中寫法最多的一個字,據統計有四十一種之多,最奇怪
的一種寫法是三個“秦”壘一塊,大概是漢初的一種寫法,取“三秦”之意。
簡化的“國”字絕對不是郭沫若等人的胡謅,而是非常早就在民間通行了,
是最通行的寫法,而且還流傳到了國外,日本、韓國也都這麽寫,難怪大陸會把
它當成標準字。
簡化字從來不是某幾個人的自創,文字改革委員會在確定簡化字時,遵循一
條總原則:“述而不作”,即隻整理古來或民間的寫法,不自創。
199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