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娼嫖除罰化”=“娼嫖合法化”?
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性工作者是否該除罪備受關注,先前曾有女“立委”提案要求除罪,而台當局“研考會”、“警政署”8日提出“性工作者除罪化”期終報告傾向“娼嫖除罰化”,如“立院”未來能順利完成三讀,娼妓與嫖客可望都不受罰。
對此,國民黨“立委”鄭麗文9日表示,她覺得“政院”的作法十分務實,也與時俱進,“立法”通過後將可解決許多社會問題。
“政院”官員表示,“研考會”、“警政署”提出的“性工作者除罪化”期終報告預計在16日中提出,屆時,“政院”將正式定調“性工作者除罰化”,而此還需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
“政院”官員強調,成年性工作者獲得“除罰”,並非代表性交易、性產業能夠就地合法,甚至是能夠恢複公娼製度,畢竟島內尚有反對聲音,當局必須多加重視。
為落實“娼嫖除罰化”,台“行政院”擬推動修法,對此,曾提案支持性工作者除罪化的鄭麗文今日表示,她非常支持“政院”的作法,也感到非常高興,因為這就是她過去提案希望達到的結果。
鄭麗文強調,她覺得“政院”的作法十分務實,也與時俱進,“立法”通過後,將可解決許多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