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歲孩子該懂的社會契約和收獲

本文內容已被 [ 往事雲煙 ] 在 2011-01-08 08:16:3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台灣政客怎麽都這麽淺薄無知。
其實這道理連三歲小孩子都懂,綠營的鬥雞們是故意這麽裝瘋賣傻以犧牲台灣實利兌換表層私利,還是就準備著永遠這麽自欺欺人地步入曆史墳墓。無論那種立場抑或是兼而有之,自是台灣和台灣人的悲哀與不幸。

我今天例外講述一下三歲孩童的邏輯思想,以後不再重論。

兩個三歲孩童和警察交涉,一個立誌做好人,一個立誌當流氓。
想當好人的孩子跟警察說,我家有些困難負擔我昂貴的優質教育費用,能否陪些小心請您幫助聯係給我申請一筆可觀的經濟資助。警察雖然有些艱難,但為了一個有誌向又懂事的孩子,傾盡全力也要做善事,幫了。但是嚴格叮囑這孩子要努力爭氣走前景大道。
想當流氓的孩子對警察吼,別管誰是我爹娘和如何苦口婆心規勸教導,任憑給我衣食供給,就業機會。少爺我是要義無反顧加入黑社會,販毒吸毒,殺人越貨。不過如果警察放下棍棒皮鞭,給些糖果小吃,我也可以暫時不找社會的麻煩。警察雖然揣著手銬槍械,但警察是讀過四書五經的,給點糖果小吃以觀後效不是什麽不得了,不想不教而誅。真攪亂禍害社會你試試, 整不死你。
不過誰是孺子可教,誰是狼子野心心裏雪亮,實質收益也本質不同。

這就是滿三周歲孩子應該開始了解所謂的社會模式,待遇規範,法律基礎,行為準則。

留給有心人一個話題思路,流氓孩子是否,如何,可能浪子回頭嗎?困難度有多少?回了頭價值又如何?死不悔改結局是什麽?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