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不滿延押裁定提抗告 台“高院”今再度駁回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據台灣“中廣新聞”報道,被關押在看守所的陳水扁不滿台北地方法院5月11日裁定延長對其的羈押,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台“高院”合議庭今天裁定駁回陳水扁的抗告,理由是台“高院”支持台北地方法院的見解,認為陳水扁的羈押理由沒有消失,加上台檢方追加起訴的部分也還沒審理,所以裁定駁回抗告。

  報道稱,台“高等法院”的裁定書指出,台北地方法院認為被告陳水扁仍涉犯重罪,且島外藏有巨款,仍有逃亡之虞,加上檢方追加起訴的部分還沒審理,仍是有傳喚其他證人的必要,依現實情況,不將被告延長羈押顯難進行後續的審判程序。

  此外,陳水扁也對台北地方法院駁回他的撤銷羈押聲請提出抗告,但同樣遭“高院”駁回。

  陳水扁被控在公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等弊案中涉嫌貪汙及洗錢,去年12月12日遭台特偵組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2月30日裁定將陳水扁羈押不禁見,台北地方法院於3月裁定第一次延押,本月11日裁定第二次延押。(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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