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的投共,以民族利益考慮,不以狹窄的政客利益意識思維論斷,你認為誰對呢﹖

本文內容已被 [ 男文化人 ] 在 2011-01-08 08:16:3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備受關注的世界銀行副總裁林毅夫撤銷通緝案,可望有重大突破。國民黨立委邱毅昨天表示,國防部認為兩岸情勢已朝和平穩定發展,為徹底解決林毅夫案,近期內將邀集司法院、國安會、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召開跨部會議,研擬解決方案。

陳長文質疑追訴時效,王清峰支持

前台北地院院長胡致中、律師陳長文日前投書發表「林毅夫案」的法律見解,陳長文認為,依國防部通緝的法理,設若幾位在1949年投降「匪軍」的年輕小兵,今天頂著花白的頭來台灣旅遊。這些人是否也該捉起來以投敵罪論處?因為這些八、九十歲老人投敵的「犯罪行為」仍在「繼續之狀態」!如果,無法接受這些老人處在60年的「繼續犯罪狀態」,為什麼對林毅夫就能認為他的犯罪繼續了30年,所以追訴時效不能消滅?法律之所以會有追訴時效的規定,一部分是安定性的考量,另一部分,特別是牽涉到意識形態問題時(如國共對峙),就是法律對時代的謙卑反射。30年前的滄桑人事,挺國挺共,孰是孰非?法律寧可留給歷史評價而不是扮演上帝。

邱毅說,法務部長王清峰在電話中向他表示,她支持陳長文的法律觀點。

國防部:林有人代身分,屬繼續犯軍法司長許慶瑲昨天到邱毅辦公室,就林毅夫案表達國防部最新立場。邱毅轉述,國防部對林毅夫案的主張有兩點:第一、國防部是依「投敵罪」通緝林毅夫,而非「叛亂罪」通緝,由於林毅夫目前具有中國全國人大代表身分,屬「繼續犯」,國防部在2002年對他發布通緝,並無不法。


第二、軍法司透露,與林毅夫一樣有「投敵」犯行的還有四人,分別是黃植誠、李大維(前陸軍少校分隊長,駕機投共)、林賢順與王宜宏,國防部認為要解決,就必須一體適用,以免外界批評為林毅夫量身訂做。


林毅夫本名林正義,1979年擔任金門防衛司令部馬山連連長時,利用助浮工具遊至大陸沿海上岸,改名林毅夫,現任世銀副總裁。今年清明節,林毅夫重申想返鄉祭拜父母的心願。


立委籲譴責叛逃,國防部堅守立場


記者邱珮瑜


台北6日電


對於林毅夫叛逃通緝案,國防部次長林於豹今天列席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表示,國防部基本立場是反對林毅夫回台,近期內將召開跨部會協調,討論實質和法律麵問題,但在這之前,相關通緝不會改變。國民黨立委張顯耀質詢時,呼籲國防部應堅定政策立場,不該有任何妥協的空間。


張顯耀表示,國防部對國軍最基本要求,就是忠誠,麵對法務部可能撤銷林毅夫通緝,國防部的政策立場就是要永遠忠誠,沒有沒有任何疑慮,或閃躲的空間,國防部應堅守立場。


國民黨立委林鬱方表示,國防部應注重國家安全利益和軍人士氣問題,任何軍人叛逃都應被譴責,不因時空改變或停止,雖然法務部有其立場和考量,但國防部要有嚴正立場,就是效忠國家,任何叛逃者都不歡迎。


林於豹在立委頻頻追問下,表示國防部依法律層麵而言,抱持反對立場,林毅夫從2002年開始投敵至今,仍在中共大陸組織擔任幹部,屬於繼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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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民們的台獨也是從民族利益出發 -swinehog- 給 swinehog 發送悄悄話 (34 bytes) () 05/06/2009 postreply 16: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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