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公開稱“台灣屬於中華民國”

來源: freerain 2009-04-29 08:14:4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607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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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台北賓館重現了1952年“中日和約”簽約的場景。台“國史館”館長林滿紅稱,“中日和約”就是界定台灣“主權地位”的“國際條約”,如今馬英九重現了當年的簽約場景,就是為了宣示“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的立場。

4月29日報道 台北賓館28日上午重現了1952年“中日和約”簽約的場景,現場展出了5尊當年簽約代表的銅像,馬英九也親自出席並且致詞,稱“‘中日和約’不隻結束了‘中日戰爭’,也確認了台灣主權從日本讓渡給‘中華民國’”。

據台灣TVBS28日消息,上午,馬英九和原住民小學生共同拉開了紅色布幔,以實際比例一比一鑄造的“中日和約”簽署代表銅像也正式亮相。

台“國史館”館長林滿紅稱,“台灣主權歸屬”爭論不休,“中日和約”就是界定台灣“主權地位”的“國際條約”,馬英九也表示同意此觀點。









圖片來源:台灣TVBS

馬英九說:“為什麽日本隻是放棄了它過去所占領的領土,可是沒有說給誰,是不是(台灣)地位不確定呢?在這條約裏麵字裏行間看得很清楚,如果不是把領土讓渡給‘中華民國’,為什麽要簽這個東西?”

據了解,在台灣,民進黨“執政”時期的教科書認為“中日和約”埋下“台灣地位未定論”的伏筆,如今馬英九重現了當年的簽約場景,就是為了宣示“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的立場。

新聞背景:《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簡稱《中日和平條約》,又稱《中日和約》、《台北和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由中華民國與日本於1952年4月28日在台北所簽訂的和約,當年8月5日雙方換文生效。本和約的簽署乃因在1951年《舊金山和約》簽訂之時,國際間對於中華民國政府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中國代表權問題有爭議。但由於當時日本與中華民國政府具有正式的外交關係,於是在次年與中華民國簽訂了本條約。台北和約確認依照《舊金山和約》第二條,日本放棄對於台灣、澎湖列島、西沙群島及南沙群島之主權。


所有跟帖: 

再問馬英九,你所謂的中華民國有沒有包括大陸地區? -悠悠一笑- 給 悠悠一笑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29/2009 postreply 09:12:16

別把他們的話太當真。現在是好說和統,不好說武統.That's it. -101708- 給 101708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29/2009 postreply 12:53:23

小馬沒說錯啊,管ROC還PRC,是中國的就行 -cowboy26- 給 cowboy26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02/2009 postreply 08: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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