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不是去參觀立法院

本文內容已被 [ 幾許瘋語 ] 在 2011-01-08 08:16:3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否則被人一個巴掌打死就沒得賠了﹐還得被告討打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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