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台日補充說明,哈!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邱立委打李立委,撇開二黨糾結大背景,就事論事簡述如下:

民主台灣立法會規定:議事表前立委可發言,簡稱“程序發言”。想發言之立委須先登記,由會秘書處及主席按登記人數決定發言時間長短。發言人多,則人均發言時間少,人少則相反。
此次開會,綠營登記人數少,藍營立委登記人數多,故藍委發言人數多。
邱委員對此大為不滿,認為發言人多為藍,發言時間也長,故在李慶華發言時頻頻打斷其發言。李忍無可忍,斥邱“不要打斷我發言,沒家教!”邱繼續幹擾李發言,李拆其“潑婦!”
邱聽後很不爽不悅!
----其後就是大家看到的一幕:邱委員趁李不備,偷襲一掌。
經過就是如此。

程序發言規則實行已久,二黨均按此執行。
邱委員如認為不公,完全可依照民主製度下的民主法則,事前或事後向大會提出程序發言修改提案。
但台灣的精英拿出的卻是民主式大街撒潑的鬧勁,讓世人跌破眼鏡,淪為笑談!
這中間,又能看出什麽米台日網友稱的“藍營虧在先”之處?
米台日,就事論事,七大姑八大姨的亂扯,就說這過程,藍虧在哪呐。
說說無妨啊,讓咱們開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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