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誓死支持郭匪冠英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郭冠英是我的老朋友,郭冠英是旗織鮮明的統派,郭冠英反台獨,郭冠英用很多不同的筆名寫文章諷剌國民黨、嘲笑民進黨。在新聞局郭是特立獨行的異類,所以沒有長官喜歡他,所以一直升不了官。郭中、英文俱佳,派到加拿大做小主管雖然令人意外,但朋友們卻認為千裏馬終於踫到伯樂了,都為他高興!

管碧玲暴料郭冠英就是"範蘭欽"掀起軒然大波,朝野藍緣,同聲譴責:什麼"撕裂族群"、"看不起台灣人"、"破壞團結"一大堆莫須有的罪名,沒出息的國民黨也不問情由地把郭召回,移送公懲會議處!

發明拑製言論自由、思想自由的老祖宗是中國人,中國在秦朝就有「腹謗」罪,譭謗之詞雖末出口,但在「腹內」也是有罪!在漢朝有「腹誹」罪,是同樣的邏輯,話未出口,但有誹謗的念頭都不可以。人類文明進步了,中國人全盤接受了西方法學理論,憲法賦予了人民言論自由,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第12條:「人民有祕密通訊之自由。」而言論自由的右上角,有一括弧內寫(思想自由),意思是言論自由的法理、法源應歸類思想自由,同時憲法也有保障人民祕密通訊的自由,針對憲法是國家基本大法的規定,我要嚴肅的質問民進黨立委、國民黨官員以及關心本案的全國同胞。

一:中華民國有那一條法律規定官員不能用筆名寫文章?

二:中華民國有那一條法律規定不準官員用筆名寫與政府政策抵觸的文章?

三:官員不準用筆名寫文章,是否侵犯人民言論自由?是否違憲?應請大法官釋憲!

四:根據憲法賦於人民的言論自由、袐密通訊自由權,請間誰有權力調查"範蘭欽"是不是郭冠英?

五:假如郭冠英用筆名寫文章有罪,請問多少部長、甚至總統用公權力羞辱族詳、歪曲事實、揑造歴史、甚至顛覆政府的言行,為什麼沒有受到法律、輿論的製裁?

六:郭的文章用詞遣字或許有問題,但其文章內容批評臺灣文化、批評臺灣人性格的缺點,難道不是事實?難道不值得臺灣人反省檢討?

七:柏楊寫醜陋的中國人一書,暢售至今。但是現在有人敢批評臺灣人一句就被批鬥,臺灣人都聖潔得跟天使一樣嗎?還是台灣人度量小得跟老鼠一樣?一個不知羞恥、不知檢討的族群是沒有前途的、是沒有希望的,不是嗎?

八:任何一個関心臺灣有一點思辯能力的人都知道「看不起台灣人」、「愛臺灣」是偽議題,國民黨要是再隨著民進黨的偽議題起舞,難道不怕支持你的七百多萬人轉向?

郭冠英是統派,我也是統派,但是我反對社會主義,反對極權獨裁。郭認為基於大方向的考量,可以階段性的容忍極權獨裁,為這一點我們常有激辯,因為這一點出入,我常戲稱他是「郭匪冠英」。但是這一次我基於人權、言論自由、罪行法定主義、人民有私密通訊自由等法律保障以及普世價值的原則,誓死保衛郭匪冠英的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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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死支持! -- 給 吾 發送悄悄話 吾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19/2009 postreply 18:53:53

回複:ZT:誓死支持郭匪冠英 -中國統一- 給 中國統一 發送悄悄話 (78 bytes) () 03/19/2009 postreply 19:00:49

問的好! 支持!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26 bytes) () 03/20/2009 postreply 12: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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