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製定《反分裂國家法》已屆四年,馬英九14日第一次以台當局領導人身份表達對其《反分裂國家法》的不滿。據台灣《中國時報》15日消息,台“總統府” 發言人王鬱琦稱:“馬英九認為此法‘既無必要、也不可行’。四年來馬英九立場”始終如一“,”堅定捍衛‘中華民國主權’;維護台灣尊嚴“。王鬱琦同時說:“我們相信大陸有足夠的智慧做最適當的處理。”
針對馬英九的表態,香港中評社15日刊登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院的徐博東教授的評論稱,馬英九當局如此動作,至少有以下三點不妥:
其一,主動挑起兩岸敏感的政治性爭議,違背了雙方已經形成默契的“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互動精神,破壞了兩岸好不容易才營造起來的良好氣氛。
其二,“陸委會”的新聞稿,無視大陸製定《反分裂國家法》和部署導彈對遏製“台獨”冒險所發揮的巨大作用,把破壞台海地區和平穩定的責任推給大陸,這無異於為“台獨”勢力張目,有刻意討好民進黨和“台獨”勢力之嫌!
其三,退一步說,即使馬英九對大陸製定《反分裂國家法》和在特定曆史背景下部署導彈有意見,也應本著雙方都已認可的“先經後政,先易後難,循序漸進” 的處理模式,通過兩岸協商談判,心平氣和地逐步加於解決。馬英九當局單方麵出牌,隔空放話,隻考慮到自身的處境而不顧大陸方麵的感受,隻會破壞雙方互信而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反分裂國家法》頒布4年來的實踐也充分證明,該法對遏製“台獨”、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發揮了重大作用。大陸隨後采取了“聯藍反獨”、“促美遏獨” 的正確策略,一次次地挫敗了陳水扁所推動的“公投製憲”、“入聯公投”等妄圖實現“法理台獨”的種種冒險,有效地維護了台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最終,台灣民眾用自己手中的選票把堅持“台獨”的民進黨趕下了台,迎來了如今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麵。
所以,《反分裂國家法》不僅不是民進黨“台獨”人士所汙蔑的什麽“戰爭法”,恰恰相反,它是一部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和平發展法”。它的製定與實施,具有十分重大的轉折性戰略意義,對於“反獨遏獨”、促進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發揮了不可磨滅的曆史性作用,“既有必要,更為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