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看到台灣高等法院發回地院之陳水扁羈押的更裁書,對周占春與蔡守訓所持對陳水扁羈押一案的理由,有天地之別的裁決,此顯示司法在不同的法官竟然有全然相背的公然裁定不同的決定,這顯示台灣人民的人權保障,隻有寄託在俄羅斯的賭盤上,司法的正義完全建立在運氣而非在法律的公正上,按理說,司法的正義應隻有”對與錯””,yes or no”二選一,決無二者皆全之理,得任由執法者的心證以法匠之能,以人為之意向,任意操弄的來主宰要人生就生要人死就死的審決,司法的正義完全在人為的掌控之中,這是多麼可怕的世界,本案,同一法院竟然由不同法官做出不同的裁決,其中必有一個是錯的,或是被告之暗樁,或是正義之士,如果今天的台灣,正在審判世紀大貪瀆案中,允許這種司法奇異的現象出現,此更突顯審判的司法公正性令人置疑,威信蕩然無存,故台灣當局若不予重視,即時除弊,別說台灣的民主自由法治在那?而這舉世注目的世紀大案也別審了,即是審結,亦難取信於人!台灣就是一個沒有人權,沒有是非的貪腐之國!
台灣同一法院,不同法官可做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所有跟帖:
• That is still Ok because it is not a country, just a place -wxc753- ♀ (0 bytes) () 02/28/2009 postreply 15: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