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一中所指“中華民國” 力促兩岸簽CECA(圖)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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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指出,兩岸簽CECA這項政見,他當選之後當然要實現。

台海網2月20日訊 兩岸應否簽署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CECA),台灣各界意見不同。馬英九今天表示,這是他競選時的政見,他當選之後當然要實現,至於內容以及用什麽方式來簽,大家可以表示意見。

馬英九昨天接受英文台北時報專訪,專訪部分內容今天刊出。針對兩岸是否應簽訂CECA,馬英九做上述表示。

據台媒報道,馬英九在專訪中強調,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牽涉法律變更的,必須經過條例第5條程序(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 “立法院”審議)。CECA是全麵性的經濟合作,必須在兩岸有了協議後送到“立法院”,“立法院”不通過的話,還是不能生效。

馬英九表示,他競選時強調的不開放大陸勞工、不開放大陸農產品、不開放大陸學生到台灣考證照,這點並沒有改,但是這個不改變,不會影響到台灣和大陸經濟方麵的正常化。

他說,日前有石化業者陳情,大陸和東協(東盟)很快就要實現“東協加一”的協定,其中最重要的是關稅減免。也就是說未來東協國家的產品進入大陸時,可以享受低關稅或零關稅待遇,而台灣產品卻可能遭課關稅,陷入比較不利的局麵。

馬英九指出,其實政府早已聽到業者的聲音,但不是隻為某些行業,將來簽訂綜合性的經濟合作協議,一定要考慮到台灣產業的利益,該保護的保護,該開放的開放,政府會非常審慎處理。

不過,媒體質疑國家主席胡錦濤表示兩岸可在一個中國框架下推動CECA,此舉恐矮化台灣,馬英九說,“不管他怎麽想,我們認為‘一個中國’所指的就是‘中華民國’,這一點也是1992年我們堅持的,到現在為止都沒有改變;如果我們不這樣解釋的話,難道我們要把‘一個中國’解釋成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嗎?”

馬英九也強調,盡管和“中華民國”有“邦交”的隻有23個國家,但隻要這23個國家承認,然後和其他國家發展實質關係,就能生存。“我們靠的不是名稱上做一些改變,然後就能生存下去;靠的是我們的實力和競爭力。”

至於媒體詢問CECA是否應透過公投決定,馬英九說,公投固然是方案之一,但不是唯一的方式,且公投緩慢、昂貴,辦一次要花新台幣3到5億元,還需要長時間宣導,“如果政府每一件事都要這樣做的話,政府很難運作”;“不能因為有人不讚成,每件事情都要用公投解決”。

媒體也問到可否用民調取代公投,馬英九說,如果由不同機構、長時間所做的民調,應可作為參考,但他不是認為民調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但以公投而言,反而不見得能解決問題,更重要的是,公投門檻很高,很多公投都過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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