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阿扁要鄭重地宣布和阿珍這個貪婆娘分居三個月,然後再非常嚴肅地發布阿扁辦公室的聲明,宣布和阿珍徹底離婚並斷絕一切關係。這樣就可以讓阿扁脫罪,而由阿珍將全部擔子承擔起來。
其次,陳致中要快刀斬亂麻般地閃電樣地和黃睿靚離婚,主動要求坐牢七年,但是不要把國民黨的牢底坐穿,七年後又是一條好漢,重反美國,可以享盡那裏的榮華富貴,屆時如果阿扁依然精神,也可以以腦瘤患者的名義去美國保外就醫。
至於黃小姐嘛,完全可以改嫁。有道德方麵的障礙嗎?沒關係,學學美國人,人家的前總統肯泥地的太太還改嫁了好幾會捏,黃睿靚改嫁算什麽?離婚改嫁之後的黃睿靚可以和扁家徹底劃清界限,撇清所有幹係,憑借她的摸樣和才華,到海外嫁一個美國老人問題應該不大,也可以安享晚年。
第三,陳幸妤高調宣布離婚,最好是用她那特有的破鑼嗓音召見媒體,用吵架,罵街和潑婦的語言憤怒怒地宣布和趙醫生離婚,最好再把她的前公公臭罵一番,然後將孩子歸還趙家,自己獨身移居紐約,在長島一帶的豪華住宅區開設一家牙醫中心,找一名美國老人為夫,也能安享後半生。
這樣一來,就是累死那些無能的檢察官,也不會查清楚阿扁全案的來龍去脈,更不能判定阿扁一家人到底犯了什麽重大的罪行,至於阿扁在海外有多少錢財,就會成為永遠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