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身碟內非簽核原稿,陳鎮慧推測之詞不具證據能力,林德訓馬永成不認罪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質疑陳鎮慧筆錄內容?林德訓馬永成不認罪? 【10:56】

[本報訊]台北地方法院針對國務機要費,二度傳喚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及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出庭,兩人今天仍然沒有認罪。律師團還指出,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日前出庭時,所提供的隨身碟,並非當初送簽核的原稿,因此不具證據能力。

林德訓及馬永成認為,他們是奉命行事,不是專業的會計和出納人員,對於被依貪汙和偽造文書起訴,實在無法 同,因此不認罪。

兩人的律師團也針對陳鎮慧日前的筆錄提出質疑,律師團指出,特偵組11次問訊陳鎮慧,筆錄中的自白都屬於推測之詞,因此不具有證據能力。加上隨身碟中,有許多是陳鎮慧個人的記憶內容,不完全是國務機要費的收支狀況,也非當初陳鎮慧送給他們簽核的原稿,並不具有證據能力。

另一方麵,律師團表示,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去年11月13日的的偵訊筆錄中,並未經過詰問程序,因此也不具證據能力,不過,律師團未對吳淑珍的筆錄內容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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