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媒體報道,陳水扁家在瑞士賬戶中新台幣7億元及國泰世華銀行中的8億元現金,都是政治獻金非貪汙贓款,“中選會”調查發現,其中確有部分款項,是他人捐贈扁參選第二次地區領導人的選舉經費,但是陳水扁故意申報不實,導致“中選會”公告的選舉數據錯誤,因此6日依偽造文書罪,將陳水扁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林錦村上午表示,台北地檢署已經收到“中選會”的告發函,未來將依規定分案處理,至於“中選會”的詳細告發內容與後續偵辦作業,林錦村都不願意多表示意見。
• 抗議!扁從不偽造,是仿造! -扁辦發言人- ♂ (0 bytes) () 02/09/2009 postreply 14:27:30
• 台“中選會”在幫陳水扁脫罪 以小罪(申報不實)換大罪(貪汙贓款) -騎驢看唱本- ♂ (0 bytes) () 02/10/2009 postreply 03: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