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說,對扁珍最具殺傷力的是扁家大賬房陳鎮慧,她跟了陳水扁20多年,對扁家財務運作了如指掌。特偵組指控她涉貪汙及偽證罪,她對偽證罪願意認罪,但貪汙部分因是重罪,也不符認罪協商要件而未認罪,但她仍供出案情,對扁家是否構成貪汙等犯罪,有關鍵性影響。
另外,陳水扁的左右手馬永成和林德訓雖沒有認罪,但對先前在法庭上作不實供述,公開向社會道歉;這個道歉意味著坦承部分的案情,對扁珍的涉案,當然會有一定的影響。
陳水扁家四大弊案環環相扣,核心點是扁珍,其它被告隻是周邊;周邊被告們所以遭起訴,不外乎就是“奉長官指示”或“應妹妹請求”等長官部屬或親情倫理的關係。因案件相牽連,這些原本屬扁珍防護牆的“周邊被告們”陸續認罪,形同反過來作證指控扁珍的犯行。
而在訴訟策略上,公訴檢察官當然會善用這些認罪的籌碼,將來合議庭審理到扁珍兩人涉案部分,聲請傳訊他們以證人身分指證扁珍;屆時,扁珍要反駁“自己人”的指證,讓法官相信自己是無辜的,恐怕不是那麽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