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審理洗錢案 蔡銘傑兄弟都認罪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台北地方法院今(三)日」審理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所涉及的四大案,就其中有關龍潭購地案與洗錢案,傳訊扁家友人蔡銘傑、蔡銘哲兄弟。
兩人在庭上不到三十分鐘就坦承罪行。蔡銘傑並請求認罪協商,而蔡銘傑、蔡銘哲兄弟在結束庭訊後、麵對媒體記者的詢問,兩人都不發一語,並分別搭上兩輛計程車離去。

早上8點50分左右,蔡銘哲現身台北地方法院,而蔡銘傑也在9點多趕到,開庭前,麵對媒體詢問,兩人都不願多表示意見,便匆匆直奔法庭。

而蔡銘傑、蔡銘哲在法官的審問中,態度謙卑,對於罪行,皆異口同聲表示認罪。律師也在同時間提出認罪協商,不過檢察官讚許2兄弟坦白的行為,但因為認罪協商範圍牽涉廣,所以還要再進一步研議。

檢方表示,蔡銘傑洗錢不法金額約有新台幣五百萬元,蔡銘哲為他人洗錢部分,在南港展覽館案是兩百七十三萬五千五百美金,而龍潭購地案則分為兩部分,首先是將新台幣一億元從國外洗回國內交給吳淑珍,其次是從辜成允付款後,將美金六百萬部分匯款到AWENTO帳戶。

另外蔡銘哲單獨接受吳淑珍指示,幫助吳淑珍陳水扁從國內洗錢到國外部份,其中九十三年六月份是新台幣四千萬元,蔡銘傑、蔡銘哲兩人針對上述行為都已坦承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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