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宮刑”令魯迅吃驚 縫縫鎖鎖難識真麵目

來源: 鬼雨 2008-02-21 15:21:5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685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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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宮刑”令魯迅吃驚 縫縫鎖鎖難識真麵目

“誰都知道從周到漢,有一種施於男子的宮刑,也叫腐刑,次於‘大辟’一等。對於女性就叫‘幽閉’,向來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總之,是決非將她關起來,或者將它縫起來。近時好像被我查出一點大概來了,那辦法的凶惡,妥當,而又合乎解剖學,真使我不得不吃驚。”這是魯迅先生在《病後雜談》一文中說的話。究竟是一種什麽樣的技術手段使魯迅先生也不得不吃驚?其方法又凶惡到了何種程度?

在中國古代,最重的刑罰為“大辟”,即死罪;其次就是“宮刑”了,所謂宮刑,即“丈夫割其勢,女子閉於宮”,即閹割男子生殖器、破壞女子生殖機能的一種肉刑,使人喪失生育能力。男子的宮刑古稱“去勢”,而斷絕婦女生殖機能的宮刑,則稱之為“幽閉”。《書·呂刑》“宮辟疑赦”孔傳:“宮,淫刑也……婦人幽閉,次死之刑。”

“去勢”早有定論,但“幽閉”之刑如何操作,一直以來眾說紛紜,依然是中國文化史上的未解之謎。對“幽閉”之刑,有幾種主要說法。

一、《尚書正義》:“婦人幽閉,閉於宮使不得出也。”把幽閉看作是把女子關在深宅大院裏禁止外出,使她不再有接觸男性的機會,從而也就扼殺了女子本身客觀存在的性機能。曆史上,把婦女深鎖內院、幽禁終身甚至活活餓死的事例很多,古籍中亦多有記載。其最初的使用範圍是用來懲罰男女之間不正當的性關係的,即“女子淫,執置宮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勢也”。但後世對女子執行“幽閉”之刑,遠比遠古下得狠手。

二、認為是把婦女的外陰部縫閉起來。不知魯迅先生在《病後雜談》一文中談到的“將它縫起來”是不是就是這個意思。

褚人獲《堅瓠集》裏就有不少“妒婦”虐待婢媼、亂施刑罰的記載。如“搗蒜納婢陰內,而以繩閉之”,“以錐鑽其陰而鎖之,棄鑰匙於井”等。“搗蒜納妾陰中,而以繩縫之。”說的是清初亳州的一個儒生與家中一婢女偷偷相好,被其妻發現,其妻非常的妒忌和嫉恨,將一些蒜瓣搗碎後,強塞進婢女陰道,還用針線把陰道口縫合起來。婢女痛不欲生。

鄰居發現此事後,很憤慨,一起向官府告發。官府將妒婦逮捕,要用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懲罰她把自己的陰戶也縫起來。儒生怕玷辱家門名聲,求官府赦免。官府給儒生出了一道難題,要求把坍塌已久的城門樓給重建起來,才可免罪。儒生無奈,傾家中全部財力,將城門樓修好。當地人們還將此城戲稱為“縫陰樓”。

三、明朝的王兆雲在《碣石剩談》中有一些說法:“昔遇刑部員外許公,因言宮刑。許曰:‘椓竅之法,用木槌擊婦人胸腹,即有一物墜而掩閉其牝戶,隻能便溺,而人道永廢矣。”是幽閉之說也。”

研究者認為,“有一物墜而掩閉其牝戶(陰道)”的“物”,就是子宮,幽閉是人工造成的子宮脫垂。子宮脫垂是子宮韌帶鬆弛的結果。但怎樣槌擊婦人胸腹,使子宮脫垂,也沒有明確的記載。

四、王夫之在《識小錄》裏談到女子幽閉時,認為“於牝剔去其筋,如製馬豕之類,使欲心消滅。”就是說,女子的幽閉是挖去生殖器官。但在古代落後的醫學條件下,這種刑罰殘酷非常,受刑的女子往往死於非命。

幽閉是封建社會的產物之一,不僅在官府用,官紳之家也用,隨著封建社會的覆滅,它雖早就不存在了,但至今依然說法多樣,其全貌無法識得,因而還有不少謎團等待揭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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