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很自然地在文章裏稱老爸父親,但是卻感覺必須稱呼媽媽。
小時候總怕媽媽,因為媽媽對孩子們要"凶"些,就是說,她能拉下臉來管我。
媽媽的心情變壞開始於一次查賬,那時我大約小學一二年級。媽媽因為有些文化,讀過中專,被調到當時家鄉新建且最大的國營廠(糖廠)任會計,很快又兼任夥食團團長。媽媽從來沒有做過會計,幸好隔壁有個老會計,姓黎,媽媽就經常把會計工作帶回家,夜裏請教黎會計。
我印象裏在媽媽兼職做夥食團團長的日子裏,我隻去過食堂一次,拿著媽媽給的飯票去買了一個饅頭充饑。還有一次印像就是跟在媽媽身後坐送完甘蔗的船回鎮上(糖廠離家還有短距離),聽見大家都喊媽媽"團長"。
不久媽媽被立案調查,說媽媽貪汙,其中的一個證據是我家的隔壁鄰居告發的,大意是有挑米(不是兩百斤)到糖廠的農民先到我家吃了午飯,先用水泡米,然後挑米去糖廠過稱,我家因此偷了些米。還有些證據就在糖廠裏,因為出納和會計的賬對不上。按媽媽的說法,出納是書記的人,自然怪罪到媽媽頭上。
有幾個星期媽媽不被允許回家,爸爸帶我去看她,媽媽便去買了包子給我吃。可恨自己一直是個沒心沒肺的人,那時候也感受不到什麽,隻覺得包子好吃,對媽媽的處境和疼愛一無所知。
媽媽因此被調查了有好些日子,最後在會計室的垃圾箱裏找到不少收據,把不少賬對了上去,主管的審理人認為這是因為媽媽是個新手,不善於保存收據,造成錯賬,於是把案撤了,但媽媽從此變成一個普通工人,還因此工資總不漲,直到一些年後當初的書記退下來。這件事給媽媽造成很大的傷害,她一生都無法忘懷。
如果父親很爭氣,估計媽媽也能把這不愉快的事給拋到腦後,但是父親並不理事。父親人緣好學生多,在媽媽的督促下也去做生意,據說也賺了不少錢,但都花在賭場上了。印象裏有父親在別人家賭錢,媽媽下班回來看見他不在家,曉得他又去賭錢,怒氣衝衝要去揪他回來,二姐怕家中吵鬧,慌裏慌張先跑去通風報信,也曾派我先跑去通風報信。按照我剛去世的表姐(她長我不少年齡,隻比我媽媽小一兩歲)的說法,父親本來掙了幾套房子的錢,但都輸光了,一個子都沒有帶回家。媽媽來美國時我常帶她出去逛,媽媽那時候心情高興,曾在路上說起一件父親好賭的壞事。那時候鄰居間能協商"打會",就是十二家人,每家每個月出十元錢,每個月由一家收120元以能有多的錢辦事。我們家選在農曆正月收錢,也就是第一家收錢的,因為父親是正月初一的生日,有錢好辦事。父親拿了錢,當天晚上就輸光了,把媽媽都氣瘋了。
要知道,那時候父親還沒有被恢複原教職,還下放在農村,家裏基本靠的是媽媽一個人的工資收入。為了補貼家用,媽媽下班後還曾做副業,不辭辛勞。媽媽去世後大姐哭得不行,說過父親該對媽媽的早逝負一半的責任,當然這裏麵還有父親的其他荒唐行為。
對媽媽最愧疚的是,因為在我們小時候她曾管罵我們,特別是她含冤受屈的時期裏,她基本沒有好臉色,我們都怕她,從心底裏想離她遠些,感覺父親要親得多。我們三姐弟的這種心態轉變,是在媽媽退休一些年頭後才發生,才開始領悟到當初媽媽的艱辛和疼愛。
最後說一句,我媽嫁給我爸沒幾年,我爸就下放到農村。可敬可佩的是,我媽從沒有因為這嫌棄他。
再補充一句,我家裏的人都喜歡賭博,我也喜歡麻將,但我玩麻將與他人不一樣,我基本隻與親人玩,輸贏都在一家人的錢包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