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往事並不如煙

來源: 十方 2007-12-18 13:47:1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401 bytes)
清代往事並不如煙

作者:謝祥林

  俞樾《右台仙館筆記》二卷,第37頁(齊魯書社1986年3月第一版),記載一則故事:
  
  文南言此時,因言薄宦遠遊,蹤跡孤危,事有不可問者。國家定製:仕宦不得在五百裏內。竊謂一命之員,從事萬裏,亦殊可憐,何不為之限製,使不得在一二千裏外乎?乾嘉間,有某甲者,以縣尉至滇南,蒞任未一年而卒。無子,止一妻、一妻弟、一仆、一媼。居無何,妻弟亦死,仆媼皆散去。妻尚少艾,寄居民舍,久之無食,為人浣濯衣服以自給,十指流血,而不免饑寒。有鄰媼者,在官之媒氏也,一日過而謂之曰:“何自苦乃爾?今有一策,可暫救饑寒,能從之乎?”婦問何策,媼曰:“新到縣官,少年佻達,而慕道學名,喜笞妓,笞必去衣,妓恥之,以多金求免,不得,又以多金募代己者,亦無其人;若能代之到官,吾當與諸妓約:受杖一,予錢千也,伍百諸人。皆受妓賂,行杖必輕,且形體是而名氏非,初不為泉下人羞也。”婦以貧失誌,竟從其策。嗣後,邑有妓女應到官,悉此媼,為介紹而代之。縣中皂隸無不識者,皆笑其頑鈍無恥也。然婦竟積二百餘金,以其夫之喪歸葬。餘謂此婦受辱雖甚,然究未失身,不得謂之不貞;不惜父母之遺體,以歸其夫之遺骸,不得謂之不義。君子哀其誌,悲其過,未可重訾之也。
  
  其間有許多問題值得今人深思。俞樾於六十歲後作《右台仙館筆記》,以其生年計,至今已在百年之外。以故事提到的乾嘉年間記,那就更遠了。時過兩三百年了,今日社會進步是可肯定的,但要說翻天覆地,恐怕就有大話之嫌吧。這裏隻取文中所談的管製、縣官笞妓、婦女受辱三件事情來說一說。
  清時管製,文中講到有“仕宦不得在五百裏內”的規定。其用意是很明顯的。異地做官,以免為官之人在本土本鄉結黨營私,拉幫結派,為非作歹。這種做法在今日官場也盛行,似乎成了一律條。究竟有沒有作用呢?完全否認它的積極意義,顯然有失公道和客觀,但就實際情形看,它所起的作用實在有限,甚至可以說忽略不計。為官,手中有權。這權力隻要不受監督,不受限製,為官者必然腐敗。像這樣的例子,古往今來,數不勝數。怎麽辦呢?明擺著的,也為世人公認的辦法,那就是實行民主與法製。在民主與法製社會,弄權之人是不敢為所欲為的,就是在家門外做官,他也不敢造次,他一亂來,就可能被彈劾、被繩之以法。在民主與法製社會,異地做官的律條就不要也罷。
  再來說縣官笞妓的事。故事中那位“少年佻達”的縣官,其所為,從心理學角度來講,是典型的婦女虐待狂。妓者,有傷風化,這是我們的道統帶來的舊觀念,今天的人也多持此看法。就婦女為妓的社會現象來說,真就隻是婦女自身的過錯嗎?恐怕不那麽簡單吧。現代的社會學家們,甚至認為婦女有自我處置自己身體的權利,而且是應該得到尊重的。還有,婦女為妓,她們的步入灰色地帶,其實是社會的多種悲劇性力量作用於個體造成的,包括家庭的、社會的冰冷與殘酷,等等,而不僅是她們的自甘墮落、貪圖享樂就滑進去了的。故事中的縣官笞妓,在他所處的時代,連那位官媒婆子也對他的所為不以為然,稱其是在“慕道學名”。那麽,就去年11月底深圳警方將100名妓女、嫖客押到大街上示眾,公開讀出他們的姓名及籍貫的事,又當如何看待呢?此事,各方麵的正義之士,包括一些法律專家已經作過批評了。我在這裏,隻想溫和地把百年前那位婆子說的“慕道學名”帽子,送給在這一事件中出此餿主意的某些人,與那些骨子裏尚有封建道學氣的男男女女。
  最後,講一講婦女受辱的事。故事裏提到的那些婦女是一受辱群體,代妓女去挨打的那位縣尉之妻也是受辱人。她們的人生都是悲慘的,值得同情的。限於我要進一步講的主題,這裏隻說那位縣尉之妻。她隨夫到滇南,離家萬裏,夫死弟亡,無所依靠,寄居民舍。這“寄居”之便,想來是滇南某人獻的愛心,這說明人世間不論哪個年代,還是多少有一絲溫情的。但一個社會,特別到了今天,對待弱勢群體還想隻依靠於民眾獻愛心來解決諸多問題,作為政府一方就失職了。最重要的是,政府要建立並完善社會福利體係,讓老有所養,幼有所教,病有所托,貧困得到救助。一個和諧的社會,民眾的獻愛心隻能是點綴,是錦上添花的事,而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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