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與實的天平——“詭辯”的名家

來源: 卜人 2007-12-04 17:17:13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0311 bytes)
名與實的天平——“詭辯”的名家

  在諸子百家當中,有一家也許今天並不為很多人所熟知,偏巧這一家的名稱還是“名家”。當然,在戰國時,名家確是很有名的,但經過曆史的變遷,尤其在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後,名家和墨家等許多曾經爭鳴一時的顯學一起,逐漸成為了“隱學”。
  其實名家的“名”,並不是著名的意思,而是指“名實”中的名。名與實的邏輯關係,便是名家的主要論題了。然而,這貌似還不能上升到意識與存在關係的高度上,因為“名”畢竟離意識還差一些,它隻是意識中的概念。就好比,一個人的名字是他的“名”,而這個人則是他的“實”。也許這麽比喻並不是非常恰當,但名實本身也是很複雜的——名家在名實關係上,取儒家之“名”、墨家之“實”。這便涉及到了孔子、荀子提出來的“正名”,以及墨子提出的“名實並舉”。這些內容在其他章節中會有所提及,這裏不提也罷。
  不過,提到名家的“名”,不妨再提一下“刑名之學”。人們看到“刑名”,腦海中第一個想到的總會是法家。那麽,名家和刑名之學又會有什麽關係呢?不錯,刑名有一條意思確實和刑罰、刑律相關,但也並非所有的“xíng名”都是“刑名”,如果那個“xíng”是“形”字,是不是就和名家的“名實”比較貼近了呢?至少是相同的話題了。有時我們可能會看到“名家的刑名之學”的說法,其實,那多半指的是所謂“形名”吧,其中的“刑”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個通假字,或者有時是錯別字(二者的區別,一方麵在於古今,另一方麵,則是在於有意與無意)。但名家和法家也不是一點關係也沒有,畢竟先秦諸子各家的學說,偶爾某些方麵還是相通的。
  名家既以討論名實、形名的邏輯關係為己任,可以說,他們也算是人類研究邏輯學的先驅了,現代學者胡適就以名家為邏輯學的派別。不過古人還不曉得“邏輯”這個詞,當然更不懂什麽邏輯學了,因此他們對名家的解釋便偏於實際。《漢書·藝文誌》中說:“名家者流,蓋出於禮官。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此其所長也。及譥者為之,則苟鉤鈲鋠析亂而已。”初看起來,實在想不到名家和禮官會有什麽聯係,不過,琢磨一下,便越發覺得名家和古時的禮官很相像——禮是有差別的、因人而異的行為規範,名位決定了禮數,禮官討論名位,也是為了服務於朝廷中“禮”的需要。談及名位,便也牽扯到了討論名實,隻不過,名家研究的課題,著實比禮官要高深得多。然而說名家大約源於禮官,卻也隻能停留於大約了,因為發展到成熟階段的名家,其代表人物公孫龍、惠施、鄧析等人,應該都不是禮官。當然,關於他們,我們下文還會提到。
  名家討論名實關係的結果,除了使他們成為邏輯學的先驅外,便是副作用的那一麵了——討論嘛,自然難免要辯論的,人一旦辯論起來,往往要用些辯論的技巧。因此,辯論的話題並不總是真正正確的那一方能夠獲勝。總覺得公孫龍堅持說白馬不是馬,除卻他對自己論題的信念,還有一小部分是他下定了決心和大家一反到底的因素。名家都很能辯論,也都很會辯論。當然了,在戰國時期,辯論是一個風尚,不僅僅是縱橫家,諸子中隨便拉出來一位,也都是辯論的高手。譬如孟夫子自言“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其實這還是在辯。而名家的辯和別人不是很一樣,他們貌似走上了詭辯的“歧途”。
  寫到這裏,我們總算呼應了題目的“詭辯”,但名家究竟是怎樣詭辯的,相信看完下麵的具體介紹,您也許會有所了解。
  
  一、合同異的惠施
  
  傳說,惠施“多方,其書五車”,不過據學者研究,惠施的書應該多數屬於藏書,而非他親著。其實,即使這些書不是他所寫,也足以說明惠施是個博學多才的人了。在當時,想要讀書並不像今天這麽方便,是以惠施學富五車(這個成語就是由此而來),足以誇耀一時。
  看來惠施當真不同凡響,一上來便弄出個成語,順便還做了個博學的典範。不過,惠施更有名的,還不是他那五車的書,而是他和他的朋友莊子的論辯。但“遺憾”的是,作為以論辯為長的名家惠施,在莊子身上卻無法占得便宜,就《莊子》中寫到的幾次論辯看來,貌似惠施總是大敗而歸。不過,《莊子》既然成書於莊子與莊子後學之手,當然存在一個天然的偏向,畢竟他們選用的辯論,是要能夠服務每一篇文章題目的道家論題——莊子當然能勝出了。而《莊子》中沒有記下來的,如今我們也無從考證了,這裏惠子隻能吃個啞巴虧。
  惠施與莊子最有名的論辯,是那次“魚之樂”的題目:
  
  莊子與惠子遊於濠梁之上。莊子曰:“儵魚出遊從容,是魚之樂也。”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莊子曰:“請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魚樂’雲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


  莊子與惠子即使在觀魚的時候,也不忘了辯上一辯。莊子認為魚自*由自在地在水中遊,其樂也融融。這本是很普通的一句話,就好比魯迅*先生筆下那位《故鄉》的少爺,在院中仰望天空的飛鳥時,也會很自然的認為它很快樂一樣。但惠子卻敏銳的發現這句話大有辯論的潛質,因為莊子不是魚,不能知道魚的感受。然而莊子的回答,妙就妙在,他沒有從自己不是魚的問題上入手,而是將惠子的論證方法推移回去,以彼之道還施彼身——“你也不是我,你又怎麽曉得我不知道魚的快樂?”我相信,很多人哪怕能過得了第一句問話的關隘,第二句話也多數抵擋不住而敗下陣來,然而惠子此時則發揮了辯論的才能。他說:“我不是你,當然不曉得你的想法了;但你本來也不是魚,那麽你無法知道魚們的快樂,也是很明顯的。”事實上,我覺得,隻作為一次論辯的話,那麽到此時惠子已經贏了,下麵莊子“你說‘你怎麽知道魚是快樂的’,說明你本來知道我理解魚的快樂,而又拿這個來問我……”雲雲,雖然看似勝利,但著實失去了說“子非我”時的氣勢與風采,頗似無話可說的強詞奪理。但是,沒有下文了,以惠施的脾氣,應該不會就此罷“口”吧?不過,我們也不必在此花太多筆墨,莊子與惠子的其他辯論,也不必一一提及,至於惠施去世後莊子失落的慨歎,那更是後話了。

  其實,名家中的名家惠施(後名家非前名家,前者是學術派別,後者則指的是著名的人物),還曾經做過魏國的丞相。那一年——是哪年呢?我也不曉得,但大約是在發生於公元前341年的齊魏馬陵之戰以後的幾年,惠施在《戰國策》中登場了。而後惠施在魏國也確實發揮了不小的作用,直到離開秦國的張儀來到魏國。盡管惠施以能辯而著稱,但還是被真正巧舌如簧的縱橫家張儀擠回了他的“祖國”宋國。不過,不用多久,張儀又回到了秦,而惠施也回到了魏。惠施在史書上最後的身影,還是留在了魏,或者說,是留在了出使趙國的事件中,此後,當初那位外出隨從“多者數百乘,步者數百人;少者數十乘,步者數十人”的惠施,再也沒有出現過。

  惠施提出的曆物十事,可以從物理角度來分析,事實上,也的確可以看作分析物理的十個命題——插句題外話,我們提起古時的物理研究,可能更多想到的是古希臘的亞裏士多德等大師,但幾乎同時期的東方,在戰國烽火狼煙滾滾之中,一位生平隻能被後人勾勒一個大致輪廓的智者,卻用著東方的思辨思維,思考著很宏觀的物理問題,我們作為東方文明的傳人,還是有必要對此了解一些的。當然,似乎沒有人拿惠施和亞裏士多德去比較,不過倒是有學者將後麵提到的公孫龍稱為東方的“亞裏士多德”。

  《莊子》中寫到的這段話,我們還要將它分成十個層次,一層即一個命題:⑴、“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⑵、“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裏。”⑶、“天與地卑,山與澤平。”⑷、“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⑸、“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⑹、“南方無窮而有窮。”⑺、“今日適越而昔來。”⑻、“連環可解也。”⑼、“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也。”⑽、“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
  雖說是十個論題,但它們並非各不相關,比如要理解第五個論題的意思,少不了聯係前後題目的意思。但把十個論題分開,又都可以獨立成題。其中,第一個論題從整體說明了“合同異”的範圍,是從包含一切、無窮無盡的最大,到不可分割、中無一物的最小。而從第二到第四、從第六到第九的論題,則有點像舉例說明,同時也是“合同異”的幾個具體體現.譬如說天和地一樣低,高山與水麵一樣平,這貌似瘋話,但視角隻要足夠遠,那麽這句話是沒有錯的。顯微鏡下人的皮膚,其實也正如群山溝壑一般,但站在遠處看,皮膚卻平整的很。至於其他例子,各有不同,卻也都體現了“合同異”的思想,而且理解起來並不很難,因此不作解釋了。比較重要的,是說明“合同異”層次或分類的第五個論題,和總結“合同異”內涵的第十個論題。第五個論題要表達的意思,大致是:同一類中的大物和小物之間同、異並存,這是“小同異”;任何不同事物之間又有同有異,這才是更重要的“大同異”。而“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則不能看成是簡單的博愛——“兼愛”那是墨子的題目。第十個論題說的是人們要普遍愛好萬物,對萬物要有廣泛的興趣,因為天地是統一的一體。
  惠子的哲*學,不是把同異之間的界限簡單劃掉,而是注重變化的過程,但是他的哲*學放到今天,便缺乏嚴謹了。因為,惠施雖然注意到了事物是能夠變化的,卻忘記了一個最重要的地方——論題成立的前提。在一定條件下,說高山和水麵一樣平才是正確的,否則便明顯是胡說八道了。既然惠施沒有提這個前提,那麽他的哲學便是唯*心主義。
  本節介紹的惠施,是模糊了同異的區別,而下一節介紹的公孫龍,則是將事物的特性分的特別清楚,甚至是格格不入,因此他得出了一個正常人一眼看見便覺得可笑而荒謬的論題:白馬不是馬。
  
  二、“離堅白”的公孫龍
  
  在兩千多年前,在大家都以為白馬理所當然的是馬的時候,一個人高聲說道:“白馬不是馬!”
  “白馬非馬”論從此成為一個十分重要的名家論題,提出本論題的公孫龍,與惠施分屬兩派,惠子是“合同異”,公孫龍是“離堅白”。“合同異”簡單概括是將同異合並,“離堅白”則是將事物不同屬性分別開來。公孫龍的觀點,幾乎都存於《公孫龍子》中,下麵這一篇,便是著名的《白馬論》:
  
  “白*馬非馬,可乎?”
  曰:“可。”
  曰:“何哉?”曰:“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馬非馬。”
  曰:“有白馬,不可謂無馬也。不可謂無馬者,非馬也?有白馬為有馬,白之非馬,何也?”
  曰:“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使白馬乃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異馬也。所求不異,如黃、黑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與不可其相非明。故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而不可以應有白馬,是白馬之非馬審矣。”
  曰:“以馬之有*色為非馬,天下非有無色之馬也。天下無馬,可乎?”
  曰:“馬固有*色,故有白馬。使馬無色,有馬如已耳,安取白馬?故白者非馬也。白馬者,馬與白也;馬與白馬也,故曰:白馬非馬也。”
  
  曰:“馬未與白為馬,白未與馬為白。合馬與白,複名白馬,是相與以不相與為名,未可。故曰:白馬非馬,未可。”
  曰:“以有白馬為有馬,謂有白馬為有黃馬,可乎?”曰:“未可。”曰:“以有馬為異有黃馬,是異黃馬於馬也。異黃馬於馬,是以黃馬為非馬。以黃馬為非馬,而以白馬為有馬;此飛者入池,而棺槨異處;此天下之悖言亂辭也。”
  曰:“有白馬,不可謂無馬者,離白之謂也。是離者有白馬不可謂有馬也。故所以為有馬者,獨以馬為有馬耳,非有白馬為有馬。故其為有馬也,不可以謂馬馬也。”
  曰:“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馬者,言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馬者無去取於色,故黃、黑皆所以應。白馬者,有去取於色,黃、黑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馬獨可以應耳。無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馬非馬。”

  看完之後,最深切的感觸,便是一句話:白馬不是馬。
  可是,既然公孫龍駁了“白馬是馬”這個默認事實,那麽白馬已經不是馬了,可它又能是什麽呢?答案是:白馬。然而按照公孫龍的邏輯,將之推廣到其他事物上,比如人的身上,那麽男人不是人,女人也不是人,世界上便沒有人了。這個觀點當然是錯誤的,但挑戰公孫龍的那個人卻無法將公孫龍駁倒,隻好鬱悶的“默認”公孫龍的“白馬非馬論”。
  事實上,與公孫龍辯論的人,並不是一般人物——孔穿,是孔子的後人。那一年,孔穿在戰國四公子中趙國平原君的家裏與公孫龍相遇,就白馬究竟是不是馬的問題展開討論。可惜,溫良恭儉讓的儒士,總是說不過名家最著名的代表人物公孫龍。然而,我們也不必責怪孔穿,他已經盡力了,而且通過幾次沒有成功的反駁來看,他的辯才也是相當了得,奈何遇到一位詭辯的人,運用一些辯論技巧,再“胡攪蠻纏”一通,便“故曰:白馬非馬”了。

  辯勝孔穿,公孫龍確實比較得意,由此展現了他“詭辭數萬(揚雄《法言·吾子》中語)”的本領,按《人物誌》中的說法,便是“一朝而服千人”。但公孫龍的白馬非馬終於還是站不住腳的。在他的晚年時期,戰國時期著名的縱橫家鄒衍來到趙國,在平原君的安排下與公孫龍依舊討論那個白馬的題目,結果當然是以辯論為自己正職的縱橫家鄒衍獲勝了,由此可見,詭辯到底不如雄辯有根基。從此,公孫龍便走上了下坡路,最後不知所終。和惠施相比,公孫龍可以說是不幸的了,一個詭辯的人才以失敗告終,並以不明不白的不知所終來謝幕,未免太過難堪,平原君後來一定很後悔。但公孫龍“白馬非馬”的謬論,還是作為曆史的閃光點而流傳了下來。
  拋開唯*物主義、唯*心主義等標準,“白馬非馬”論對人有著別樣的哲學思辯的啟發,從內涵、外延上揭示了概念的種屬差異關係。這裏有必要解釋一下種屬概念——種概念是下位概念,與上位概念的屬概念相對,比如學校和高中,其中高中便是種概念。“白馬非馬”,分清了種概念和屬概念在質和量上各自的規定性,對古代邏輯學的貢獻很大。然而,對這一觀點致命的一擊便是,它忽略了同一性自身也包含著差異性,將邏輯思路帶上了“形*而上*學(這本是道家的一個詞語,後來幾乎被我們拿來用做“死板”的代名詞)”的道路。

  《白馬論》自是體現公孫龍思想的重要一篇,但僅僅以此來判斷公孫的哲學思想、世界觀和人生觀,還是遠遠不夠的。《公孫龍子》中真正的語言哲學總綱是《指物論》,其中有公孫龍的全部世界*觀;下麵一篇《通變論》則闡述了他的變化觀和方法論;《堅白論》的“堅白石二”觀點,後來被用作為公孫龍這一派的派名“離堅白”;而提出名實觀的《名實論》,則可以拿來當作公孫龍哲學的提綱和緒論。另外,《公孫龍子》現存六篇中還有一篇《跡府》,相當於公孫龍的一個小的傳略,因此今人了解公龍孫,便比了解惠施多少方便了些。
  在公孫龍提出來各式稀奇古怪的論題中,“離堅白”非常有名,僅次於“白馬非馬”。可是,離堅白又是什麽意思呢?

  “堅、白、石、三,可乎?”
  曰:“不可。”
  曰:“二可乎?”
  曰:“可。”
  曰:“何哉?”
  曰:“無堅得白,其舉也二;無白得堅,其舉也二。”
  曰:“得其所白,不可謂無白。得其所堅,不可謂無堅。而之石也,之於然,非三也?”
  曰:“視不得其所堅,而得其所白者,無堅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堅。得其堅也,無白。”
  曰:“天下無白,不可以視石。天下無堅,不可以謂石。堅白石不相外,藏*三,可乎?”
  曰:“有自*藏*也,非*藏*而*藏*也。”
  曰:“其白也,其堅也,而石必得以相盛盈,其自*藏*奈何?”
  曰:“得其白,得其堅,見與不見離。不見離,一一不相盈,故離。離也者,藏*也。”
  曰:“石之白,石之堅,見與不見,二與三,若廣修而相盈也,其非舉乎。”
  曰:“物白焉,不定其所白。物堅焉,不定其所堅。不定者兼,惡乎其石也?”
  曰:“循石,非彼無石,非石無所取乎白。(堅、白)石不相離者固乎。然其無已。”
  曰:“於石一也,堅白二也,而在於石。故有知焉;有不知焉,有見焉,有不見焉。故知與不知相與離,見與不見相與藏。藏*故,孰謂之不離?”
  曰:“目不能堅,手不能白。不可謂無堅,不可謂無白。其異任也,其無以代也。堅白域於石,惡乎離?”
  曰:“堅未與石為堅,而物兼。未與物為兼,而堅必堅─其不堅石、物而堅。天下未有若堅而堅*藏。”
  “白固不能自白,惡能白石物乎?若白者必白,則不白物而白焉,黃黑與之然。”
  “石其無有,惡取堅白石乎?故離也。離也者,因是。”
  “力與知,果不若因是。且猶白以目見,目以火見,而火不見。則火與目不見而神見。神不見,而見離。”
  “堅以手,而手以捶,是捶與手知而不知。而神與不知。神乎,是之謂離焉。”
  “離也者天下,故獨而正。”

  公孫龍在這裏,將石頭的堅與白分別開來,提出“堅白石二”。他認為,堅、白可以離開具體的石頭而獨立於物外,這一點當然是不對的,但他關於石頭不同屬性的認識,則是正確的。石頭的堅與白確實是需要人來感受兩次才能發現的特點。不過,公孫龍太強調感官的局限性了,而沒有注意感性認識與理性認識的辯證關係,不能統一兩個不同的簡單判斷,令共性脫離了個性,一般脫離了個別。簡單說,就是分的太嚴格了,切斷了各自的聯係,和模糊其區別一樣有誤——過猶不及,這二者一個是過了,一個是不及。
  這裏插一句,提到邏輯學,忽然想起了墨子。在諸子百家的著作當中,《墨子》的思維以邏輯性最嚴密而著稱,但《墨子》的文采又是公認的比較差一點的。把墨家的墨辯和名家的詭辯聯係起來,我們可以看到在那個百家爭鳴的時候,我們的祖先便已涉足邏輯學領域,不由得感歎一聲:祖先的智慧啊……
  公孫龍後來被人稱作詭辯的大家,《戰國策》引蘇秦的話:“夫刑名之家,皆白馬非馬也已。”可見公孫龍白馬論的影響,也可見公孫龍自己本身的影響了。然而由於一是前麵他那些在當時還不為人所理解的觀點作怪,二也是因為語言的多義性與易發生歧義,使他的觀點及思維以詭辯的姿態呈現出來。其實,這種現象十分普遍,初期邏輯學幾乎都是如此。公孫龍為中國古代的邏輯學做出了很大的貢獻,考慮到他所處的年代,我們不能過多苛責公孫龍觀點中不完善的地方,畢竟他是中國在邏輯學方麵走在前麵的吃螃蟹的人。

  三、名家其他代表人物
  
  名家除了惠施與公孫龍,還有其他代表人物,其中比較有名的,比如鄧析、尹*文、田巴、桓團等人。對了,法*家中言*勢*一派的慎*到,也曾被歸入到名家中來,不過,感覺慎到還是回到法*家中比較好,法*家理論的法、術、勢三種流派,慎到是其中一派,少了他,法*家的鼎便少了一足,韓非子所謂的集大成也無從談起了。
  在上麵所到的尹文、田巴、桓團中,桓團和公孫龍曾經在《莊子》中並列過,但要尋找更多的言行記載,便沒有了;田巴是齊國都城臨淄稷下學宮之客,但據傳說,他敗在了年才十二的後來“義不帝秦”的魯連手中,看來前途甚憂;尹文也在稷下呆過,他與宋鈃一起,被後人稱為“宋尹學派”,以寬、恕為總原則,見侮不辱,貌似有點類似唐代婁師德的“唾麵自幹”。但與鄧析相比,他們的知名度、重要性相形而言就稍微差一點,因此在這裏,我們著重介紹一下鄧析。
  想必大家知道《呂氏春秋·離謂》中的這個故事吧:

  洧水甚大,鄭之富人有溺者。人得其死者。富人請贖之,其人求金甚多,以告鄧析。鄧析曰:“安之。人必莫之賣矣。”得死者患之,以告鄧析。鄧析又答之曰:“安之。此必無所更買矣。”
  
  就是說,有一戶人家得到了一個溺水身亡者的屍體,可是卻不肯低價賣給買家(這種買賣可不常見),在二者僵持的時候,他們先後找鄧析幫助他們出主意。鄧析給買家出主意說:“不必著急,沒有人會去買這個屍體的。”轉回來又給憂慮的賣家說道:“不必著急,除了你這裏,他在哪也買不著這個屍體。”
  
  這兩家後來有沒有一直拖下去,那就不得而知了,但這是鄧析子“*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辭”的一件典型事例,有時人們也稱之為“兩可說”。寫作《呂氏春秋》這一篇的作者,在這件事的後麵還發了一通感慨:“夫傷忠臣者,有似於此也。”他很看不慣鄧析的這種做法,甚至還聯想到忠臣便是死於鄧析這類人物的口舌之上。
  關於鄧析的人品,不好多說什麽,但鄧析自己命運也是很慘的,比公孫龍要可憐得多。按《呂氏春秋》:“……鄭國大亂,民口歡嘩,子產患之,於是殺鄧析而戮之”。而按《左傳》:“鄭駟顓殺鄧析而用其《竹刑》。”兩處有矛盾,雖說《左傳》比《呂氏春秋》史料價值更大,但也不能忽視後者的記載,因為《列子》中也寫有“子產殺鄧析”的字眼。那麽,到底是誰*殺*的鄧析呢,有人傾向於子產,也有很多傾向於是駟顓下了“毒*手”。總之,鄧析最後是*被*殺*了,比公孫龍的黯然離去還要淒涼。

  就如同慎到也會被編成名家一樣,鄧析有時也被歸入法*家。這時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麽總會有人說“名家的刑名之學”雲雲,貌似二者的聯係還是很緊密的,但作為名家,還是說“形名”更為準確吧。鄧析偶爾被歸到法家的檔*案中,也是有來由的,他為鄭國製定的法律及改革措施,基本有這幾項:作封洫,立謗政,製參辟,鑄刑書。一般這樣的人物,確實歸入法*家的概率比較大,但結合鄧析子的實際,現在也有些人認為他是法*家和名家的共同開創者。這話並不過分。作為身處春秋時期的鄭國大夫,時間上的確比惠施、公孫龍等人要早一些,算是開風氣不為先的人物。然而鄧析子畢竟不如公孫龍和惠施那樣留下了“合同異”、“離堅白”的論題,他的那個“兩可論”,著實是毀譽參半,人們提起來大多是一副無語問蒼天的表情。然而,我在看《鄧析子》的時候,對其中這句話比較感興趣:
  

  夫水濁則無掉尾之魚,政苛則無逸樂之士。
  
  初看時沒仔細琢磨,以為和“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類似,但仔細觀察下,這才發現原來鄧析是主張水要清些的。看來魚還真是不好辦,太清的水會被人看到,所以要躲;濁水又不適宜生存,一碰上濁水就要掉尾重新找路。其實這兩句話,各自有其道理,所以綜合起來,對於魚來講,還是偏於中性的不清不濁的水比較好。——當然,這句話,對於討論名家而言,算是題外話了吧。
  鄧析製定的政令,於民是有利的,然而卻不為舊勢力所容。從這點來說,鄧析確實像是商鞅等人的先鋒,但商鞅死後秦的製度保留了下來;而鄭國則隨著時間一點點靠近戰國,而一步步走向死亡。當韓國軍隊圍住新鄭的時候,這個西周最後立國的鄭國,便拱手交出了幾百年的國都。不進則退,是自古以來的真理,對於名家也是一樣。當名家再也沒有新的論題提出來的時候,它成為隱學也是曆史的必然。
  
  結語:
  
  如果說鄧析開啟了名家學派的源頭,田巴、尹文、桓團等人使名家不斷向前發展,那麽惠施、公孫龍二人,則是使名家發展到頂峰的代表人物。可是,此後呢?當公孫龍這位名家中的大家默默的退出曆史舞台,是誰接替了他的位置?抑或沒有?……那麽,最後一位名家又會是誰呢?
  在公孫龍之後,名家確實沒有能夠與他及惠施相比的盟主級人物了。如果按《漢書·藝文誌》的說法,曾有一位名叫黃疵的秦朝博士,寫過一部《黃公》,而且他還曾寫過歌詩。想來,在秦那個文學藝術幾乎絕滅的朝代,這些歌詩也早都亡佚了。這是見於史籍中年代最晚的一位榜上有名的名家了。事實上,處在戰國末期的毛公、公孫龍,想來也不會比由戰國而入秦的黃疵年長太多——秦朝不算滅亡東周的那段時間,統一天下總共才十幾年,如果黃疵是秦統一的那年出生,即使在秦朝滅亡的時候,也不過十五歲,這個年齡,也許不夠他拿來使自己成為《漢書·藝文誌》中的名家人物,因此黃疵必定是由戰國而入秦的。但此後,成為了隱學的名家,便幾乎從人們的視線中消失了,隻有在提起莊子的時候,人們才會想起有個曾經擔心莊子搶自己相位、每每辯論總輸於人的惠施;在撫摸自己的坐騎或看別人乘馬時,可能才會想到曾有個說白馬不是馬的公孫龍……
  然而,隱學並不等於被遺忘,除了前人對《鄧子》、和《公孫龍子》的注解,除了今人對名家的研究逐步深入,名家還被介紹給了世界——不過,在名家名稱的翻譯上,有個比較好玩的事情:名家譯成英文時,有時譯作詭辯家的“sophists”,有時譯作邏輯學家“logicians”,還有人譯為辯證家“dialecticians”。詭辯家、邏輯學家與辯證家都有相同點,但具體起來就很不一樣。名家與他們都有著關係,翻譯成哪一個都可以。但不論如何,名家也不會介意的——名與實在他們的眼中,應該更注重實吧?
  以上便是關於名家的具體介紹內容,限於篇幅無法展開太多,其中有一點比較遺憾,名家詭辯的風采還沒有盡展,不過,公孫龍的《白馬論》已經大體體現了名家詭辯的一斑。事實上,本篇對名家的介紹,也隻是管窺一班,如果您由此對名家產生興趣,那麽請您讀一讀關於名家的更多資料,看一看這隻“豹”的全貌,相信您會收獲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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