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商榷。又字是應首句那正字。正為芳春團聚高興,又逢二老金婚。

本帖於 2007-11-12 15:57:01 時間, 由普通用戶 開心豆豆 編輯
回答: 七律四首 一門三代唱金婚曲未平2007-11-09 11:17:45

想表達一種喜上加喜的意思。用“恰”合律,但好像感到少了原來那層意思了。再謝討論。詩總是希望和人共同探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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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用意我是明白的:) -安靜- 給 安靜 發送悄悄話 安靜 的博客首頁 (104 bytes) () 11/09/2007 postreply 1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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