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表達一種喜上加喜的意思。用“恰”合律,但好像感到少了原來那層意思了。再謝討論。詩總是希望和人共同探討的。
謝商榷。又字是應首句那正字。正為芳春團聚高興,又逢二老金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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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用意我是明白的:)
-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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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07 postreply
14: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