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剖析《魔戒》的隱喻:不隻是一部魔幻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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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剖析《魔戒》的隱喻:不隻是一部魔幻小說

  一篇舊文,請多指教。
  
  歲月的書簽:《魔戒》與歐美社會變革
  
  文:蕭讓
  
  "I will take the ring, though I do not know the way." -Frodo Baggins
  That sentence, spoken reluctantly by a curious, home-loving small creature with furry feet and a preposterous name, is slightly enigmatic. But some 10 million passionate readers round the world will instantly recognize it as the real beginning of one of the great fairy tale quests in modern literature……
  ——Eucatastrophe, From TIME Magazine, September 17, 1973
  
  “我願意帶走這個戒指,雖然我不知道前路在何方。”弗羅多*巴金斯說。
  這句話,由一個名字古怪、長著毛毛腳、戀家而好奇心重的小人兒不情不願地說出來,頗有些令人費解,但立刻就得到全球成千上萬熱情讀者的認可,視為現代文學史上一個偉大的奇幻冒險故事的開端……
  ——摘自1973年托爾金去世美國《時代雜誌》悼念文章《救贖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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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觀眾對於《魔戒》(The Lord of the Rings)的熟悉,大概多緣於Peter Jackson 那部橫掃奧斯卡11項大獎的電影吧。但對於西方人來說,對於托爾金原著的狂熱遠遠超過電影,雖然電影本身已經可以稱之為史詩性的傑作了。《魔戒》通常被視為二十世紀奇幻文學的開端,六十年代它的影響橫掃歐美,與反戰運動、環保主義一起,成為一個時代的象征和徽記。1997年英國第四電視台(BBC Channel Four)及連鎖書店「水石」(Waterstone)舉辦的「最能代表本世紀的一百本書」投票中,托爾金的《魔戒》以絕對優勢高居榜首,這個結果掀起了關於流行文學、精英與大眾間的激烈爭論,以及一連串為了印證或翻案而辦的投票,但《魔戒》都當仁不讓地占據榜首位置。1999年在大洋彼岸的美國Amazon.com舉辦的全球網絡投票,它甚至擊敗《飄》(Gone with the Wind)成為“有史以來最受歡迎的書”。
  
  然而本文並無意強調《魔戒》在歐美流行文化中的獨特地位,隻是想探討一下一本充滿基督教義的英國神話小說,如何會成為反叛激進的美國學生的最愛。托爾金,一個虔誠的天主教徒,保守的托利黨員,極力保護英國本土文化的反美主義者,懷舊而矜持的中產階級精英,牛津大學的語言學教授,窮其一生精力編織著他的中州(middle-earth)神話,希望它能成為英國人自己的創世神話體係——那是屬於英國人獨有的、充滿了古老的凱爾特風情和純潔的基督教義精髓的傳奇故事。《魔戒》以典雅而優美的牛津式筆調寫成,風格可以稱之為基督教浪漫主義(Christian Romanticism),一開始影響並不大,讀者多是中產階級知識分子,以價格不菲的精裝書形式,矜持而寂寞的排放在書架上。卻在六十年代,以盜版書的方式打開美國市場,曠日持久的版權爭奪戰吸引了眾多眼球,接著在美國校園掀起了可以稱之為“campus religion”的狂熱風潮,和性與毒品一樣,成為以反文化反政府為特征的六十年代社會變革的圖騰之一。按當時紐約時報的說法:“霍比特人幾乎像海洛因一樣傳染開來………這不隻是校園熱,根本就像一場毒品瘋(drug dream)。”這個過程,實在是曲折傳奇,從對《魔戒》的不同解讀上,我們約略可以窺見過去半個世紀時代變幻的風雲。
  
  是以為記。
  
  一、 托爾金:魔戒的鍛造者
  
  I am in fact a hobbit in all but size. ——J.R.R.Tolkien, quoted Daniel Grotta-Kurska: Architect of Middle Earth
  
  除了尺寸不同,我實際上就是一個霍比特人。——J.R.R.托爾金,引自托爾金傳記《中州世界的建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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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戒的鍛造者、中州大地的造物之神托爾金先生(J.R.R. Tolkien)是一位虔誠的天主教徒。他的母親正是因為堅定地信仰天主教,而跟家裏人鬧翻了,臨終時擔心孩子會被祖父母強迫改信它教,而將托爾金托付給伯明翰的一位神父照料。伯明翰當時正是飛速發展的工業區,汙穢的工廠和黑煙讓托爾金很不舒服,而記憶中童年的田園生活總是那麽的美好,日後成為世外桃源般夏爾的原型——弗羅多不惜一切去捍衛的家園。(題外話一句,托爾金從來不掩飾他的宗教信仰以及企圖用他的信仰來構建作品影響世人的野心,可是這位虔誠的教徒,卻幹起了Almighty God才能幹的事情——創世紀!所以嘛,嗨嗨,虔誠度看來該打個八折^_^)
  
  《魔戒》正式出版於五十年代,但托爾金表示整體故事框架早在二戰前夕就已經完成,而middle-earth神話體係的創建甚至更早。那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托爾金曾親身參戰並負傷,而他兩位高中時的好友也陣亡了(據說《魔戒》中的霍比特四人組就是為了紀念他死去的朋友)。戰爭是殘酷的,回憶是傷感的,躺在病床上是無聊的,眾神之父在寂寞中開始構思他的中州神話(由不得讓人懷疑很多宗教裏人類的起源~~~笑),不過那個時候還不是《魔戒》,而是《精靈美鑽》(Silmarillion)。這是有關遠古的精靈和人類的一些比較零碎的傳奇故事,由於那個時候幻想性質的小說得以稱之為文學的隻有一種——兒童文學,出版商拒絕出版這樣奇奇怪怪不好分類的東西,托爾金隻好老老實實的寫了一部兒童文學——以畢爾博(Bilbo,魔戒故事中弗羅多的叔叔啦)為主角的《霍比特人》(The Hobbits)。雖然後來由於《魔戒》的成功,托爾金改口說他這麽說是因為當時奇幻小說太少,別人會把作者當瘋子,而書評家們用全新的眼光去審視,也果然有一些人找到了“預期外的驚喜”,但《霍比特人》還是一本童話書,這是沒得說的^_^
  
  《霍比特人》出版後廣受歡迎,循規蹈矩的孩子應該得到表揚,它至今仍是英國權威機構推薦給兒童看的典範書籍之一。於是托爾金開始寫作《魔戒》,一本“少一點巫師和魔法”更具成人性質的書,從中融入了他對於人生和社會的理解,對於歐洲古典神話的狂熱,以及企圖用基督教義重建戰後破碎家園的野心。《魔戒》裏麵描述的世界很容易讓人想到戰雲密布的歐洲,戰後支離破碎的家園,工業化的威脅,以及漸行漸遠的古老而美麗的英格蘭鄉村。豐富的人生經曆,使他的作品中注入了太多的情感,戰火中結下的生死之交,使友情成為他讚頌的主題之一,團隊精神和自我犧牲成為取得勝利的關鍵,代替了以往虎穴救美的孤膽英雄形象。末日山之旅中山姆(Sam)對於弗羅多(Frodo)的關懷,據他解釋就是戰爭中忠心耿耿的勤務兵照顧長官。托爾金厭惡機器,崇尚自然,厭惡戰爭,尊重生命,厭惡強權,強調人的自由意誌,這些都在書中得到了體現。
  
  《魔戒》寫了整整10多年,直到1949年底才完成,牛津教授對於時間的概念很遲鈍。正式出版卻是在5年以後的1954年,原因是托爾金教授不願意讓書商刪改他的“my precious”一個字^O^ 在此之前,《魔戒》隻在牛津大學教授讀書會上發表過和在朋友之間私下傳閱。但跟打正旗號兒童文學的《霍比特人》不同,《魔戒》這次踩過界了。二十世紀的文壇是現實主義一統天下的時代,這樣架空時代、描寫“劍和魔法”又不是童話書的作品,很容易被貼上“逃避現實”(escapism)的標簽。是以一麵世立刻引起了兩種十分極端的評價,大詩人奧登(W.H.Auden)、作家弗勒(Edmund Fuller)等對其推崇備至,稱之為“偉大的史詩”“雄渾壯闊的英雄傳奇”,將其與彌爾頓的《失樂園》相提並論且猶有過之,而聲名顯赫的評論家如威爾遜(Edmund Wilson)、湯恩比(Philip Toynbee)等則完全嗤之以鼻,稱托爾金英文很爛,英詩同樣很爛,作品“毫無文學價值”,並引發了連場筆戰。湯恩比如此尖刻地評論道:
  
  There was a time when the Hobbit fantasies of Professor Tolkien were being taken very seriously indeed by a great many distinguished literary figures. Mr. Auden is even reported to have claimed that these books were as good as “War and Peace”; Edwin Muir and many others were almost equally enthusiastic. I had a sense that one side or other must be mad, for it seemed to me that these books were dull, ill-written, whimsical and childish.
  
  (現在竟然有人正兒八經地把托爾金教授有關霍比特人的神話小說跟好多文學名著比。奧登先生甚至聲稱這些書和《戰爭與和平》一樣偉大,Edwin Muir 和其他很多人也有同樣的熱情。我感覺必有一方是瘋了,因為這些書在我看來沉悶且幼稚,寫作手法拙劣又神叨叨的……)
  
  漩渦中的托爾金很尷尬。怎麽說也是牛津大學的教授耶,這輩子還沒被罵得這麽慘過。為了維護自己滴血的自尊心,他聲稱寫作《魔戒》並非出於文學目的,隻是一個語言學家無聊的教學生涯中的遊戲,旨在為他創造的名詞賦予故事(可憐的托爾金,足足寫了14年的作品呀,同情一下>_<)。但這聲明隻激怒了評論家們,並遭到更為強烈的攻擊。
  
  1956年,奧登在為《魔戒》的第三部《王者回歸》寫書評時,說在他記憶所及,少有一本書像這部作品般引起如此激烈的爭議:
  
  ……似乎沒有人有較為中庸的看法。我和一些朋友覺得『魔戒』是一部文學的瑰寶,但其它的人卻無法忍受此書。必須承認的是,有一些敵對陣營的人也有著令我相當敬重的文學評判力……我隻能說,有些人就是在原則上反對英雄式的追尋及虛擬世界;在他們眼中,這樣的作品隻能是消極避世的通俗讀物。
  
  時過境遷,現在回過頭來看這場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初期的爭論,倒是蠻有意思的。就我個人看來,托爾金的英文水平當然是無可挑剔,語言駕馭能力一流,他是1918-1920年間出版的《新英語辭典》的編委,牛津大學有史以來最年輕的教授呢。不僅能準確地捕捉每個單詞的細微含義,作品更是極富音韻之美,聽《魔戒》的有聲讀物真是一種享受。但從另一方麵講,說《魔戒》是語言學家的文字遊戲也非全然無稽。
  
  大概很多人都知道,《魔戒》的魅力很大部分就在於托爾金創造了一個虛擬的中州世界(middle-earth),並賦予了各種生動、個性化的細節。托爾金獨創了很多專有名詞和種族,比如霍比特人(Hobbits)、樹人(Ents) 等,並給每個種族安排了曆史背景,以及獨特的語言(老教授閑來無事創造的語言終於派上了用場^_^)。最出名的當然是精靈語了,精靈在中州廣泛使用的是辛達語(Sindarin),西海之外“永生之地”使用的是更古老的昆雅語(Quenya,書中,魔戒隊離開金色蘿林時,精靈夫人凱蘭崔爾-Galadriel-所唱的那首歌就是昆雅語的),相當於英語世界裏的拉丁語,婉轉、克製而細膩。兩種都有嚴格的發音、語法、句法規定和基本的詞匯表,是非常成熟的語言。樹人講的是語調緩慢冗長的樹人語,而羅翰王國(Rohan)的語言還真是一種曾經存在過的盎格魯•薩格遜語係古語(約略等於古英語)。托爾金的想象力和創造力,豐富得近乎奢侈,據說他一共創造了十五種語言,小說中的各國疆界和行軍路線都是可以細致清楚到畫出若幹地圖來的。各人物又不僅有種族的共性,也有自己的個性,背景,甚至家譜。地名和人名也各有講究,比如Sam表示”half-”,Samwise 就是“half-wise”(得一半聰明),體現Sam粗線條的樂觀天性,也暗示他是個好助手。精靈萊戈拉斯(Legolas)意為綠葉,是古老的辛達語王族之名在森林精靈語中的拚法,既表明了他的年輕、充滿綠色的活力,又表明了他那來自辛達精靈(Sindar)和森林精靈(Woodelves)的複雜血緣。大量的地圖、家譜、注釋等等,加起來附錄足有一百多頁。但不知道是有心還是無意,幾個主要人物的名字卻沒有提供解釋,由於這些名字詞根大多來自古英語或北歐語,研究這些名字的來曆就成為托爾金書迷樂此不疲的話題,熱情不亞於紅樓索隱派之於“玉帶林中掛,金釵雪裏埋”。
  
  另一方麵,托爾金在寫作的時候也十分注意用詞。比如那句著名的“I will take the ring, though I do not know the way.”單看似乎隻是指“但我不知道去莫都(Mordor)的路”,但聯係上下文卻有“不知道如何去做”和“不知道前麵有什麽在等著我”的含義,因此埃爾隆德(Elrond)答道:”If you do not find a way, no one will. ” 值得注意的是前句用的是定冠詞”the”, 後句反而用的是不定冠詞”a”, 反映其不確定性。此外,”though” 和”but”也有細微的區別,though不僅表示轉折,更有一重“雖然”“盡管如此”的含義,托爾金特地用”though”而不是“but”,來表現主人公外柔內剛的性格,即使前路迷茫,也鼓足勇氣向前,使得此句不僅成為《魔戒》中的點題性句子,也被很多歐美青年奉為人生座右銘。這樣細致的區別,一般上英語語法課時老師很少會講到,即使講到恐怕也難以找到這麽恰當的例子,不做英語教材真是可惜了^_^
  
  這類例子在文中俯拾皆是,再比如咕嚕(Gullom)把兩個霍比特人帶到大蜘蛛屍羅(Shelob)居住的巢穴隧道有心陷害,在要進去的那一霎那他用的是介詞”in”, ”This is the way in”, 而在其他地方用的都是”through”——“go through””get through”等,暗示這時候咕嚕沒安好心想讓他們有進無出。而羅翰王女和戒靈王之間的對決” No living man may hinder me!” ” But no living man am I!” 更是為大家所熟知的呢。有人形容《魔戒》就是一個巨大的填字遊戲(a vast crossword puzzle), 這話真是一點沒錯,托爾金是不是把考學生單詞用法的完型填空試題直接放進了小說裏?在下深表懷疑@_@ 無論如何,向各位勇敢的《魔戒》翻譯者致以十二萬分的敬意!
  
  是的,從一麵世《魔戒》就備受爭議,至今仍是這樣。這沒有什麽可否認的,不必因此貶低別人的鑒賞力。書裏夾雜著多處托爾金自己創造的語言和單詞,並且大量應用英語中的一語雙關。這些細致入微的安排,使他的書顯得真實而有趣,但也讓一些評論家攻擊為炫耀、賣弄和掉書袋,並稱若非托爾金是以語言學教授身份寫通俗小說,也不會有那麽多大詩人大文豪急著為之正名為神話的重塑、史詩般的巨著。默。托爾金的學者身份究竟為《魔戒》帶來了多少正麵評價並不清楚,但至少有一點可以肯定,半個世紀已經過去,時代的巨輪已經邁入了新的千年,《魔戒》仍受到成千上萬讀者的追捧,並未象湯恩比預言的那樣“很快就會被人遺忘”。
  
  經過歲月的洗禮,它仍然存在,作為史詩,作為傳奇。
  
  

  二、 由二戰到冷戰:從希特勒到斯大林
  
  Middle-earth is our world. _ J.R.R.Tolkien, quoted Humphrey Carpenter, J.R.R.Tolkien: A Biography
  中州就是我們這個世界。——托爾金,引自卡彭特所著《托爾金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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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戒》的主題究竟是什麽?愛、忠誠、勇氣、責任、團結、貪婪、權力、自由意誌、犧牲與救贖、工業化與大自然的矛盾……這個單子似乎可以無限製地列下去,而且每一點都能找到若幹證據來自圓其說^_^ 實際上,除了它那讓人頭疼不已又沉醉不已的語言之外,《魔戒》另一處讓人著迷的地方就是它常常被視為當代寓言——不管什麽時代的人讀到它,都不由自主地讓你聯想起當時的政局。這聽起來奇妙得不可思議,但的確是事實。《魔戒》裏的諸多人和事,被過度詮釋得如此之甚,以至於托爾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宣稱他討厭寓言,非常討厭^O^
  
  然而托爾金創作《魔戒》的確是有企圖的。《魔戒》寫作之時英國的國際地位和文化影響力都在江河日下,日不落帝國的輝煌已成明日黃花,曾經誕生過莎士比亞、狄更斯的偉大國度麵臨美式文化的侵襲。而托爾金所討厭的醜陋的工廠正在逐步吞噬田園和綠地,在托爾金看來,工廠的黑煙汙染了明淨的天空,把人們變成機械化的刻板的奴隸,中世紀精雕細琢的精美工藝品正變成生產流水線上的拙劣大路貨。歐洲藝術與文化上的「精致時代」(the belle epoque),如同代表優雅和智慧的精靈族的西去,和人類血統最高貴的西方王族的衰微,無可避免,無可挽回。
  
  托爾金同樣對於政府不斷擴大的權力也表示了擔憂。戰爭中政府權力提高到前所未有的地步,可以強製征召人民,調撥配給資源,並實行嚴密的檢查製度,任何可能危及安全的消息都不許印行或廣播。托爾金曾在信中提到:“當這一切結束時,大眾是否還能保有一丁點的自由,或者他們必須為此而戰,或根本放棄堅持了?”
  
  這就是托爾金筆下的《魔戒》,一段關於失落年代的失落的記憶。在傳統文化式微、語言衰頹的二十世紀,希望藉著重塑英格蘭本土的神話和傳說,追尋過去那個政治穩定、未受工業汙染、基督教信仰依然堅強的田園式英國,盡管這樣的過去往往隻存在於想象中。如托爾金再三強調,《魔戒》實際上是一本根據基督教義構架起來的故事,而其中又反映了托爾金本人對於現代文明和現實生活的一些看法。("The Lord of The Rings is of course a fundamentally religious and Catholic work, unconsciously at first, but consciously in the revision."——J.R.R.Tolkien) 書中刻意安排卻常遭忽略的重要線索是:弗羅多在10月獲救被帶到Rivendell, 但護戒團卻一直磨蹭到12月25日(耶穌降生的聖誕節)才正式出發。而魔戒被投入火山銷毀的那一天是3月25日(英國古老傳統中的複活節,耶穌從死裏複活,真正戰勝了邪惡)。 托爾金專門為此創造了一個詞:Eucatastrophe,詞根直譯為善戰勝惡,詞意為救贖的時刻。
  
  《魔戒》中的三個主人公,弗羅多、甘道夫、阿拉貢,分別在某種意義上代表著基督的不同形象,弗羅多代表基督傳道者和殉道者的形象,身上背負著眾生的原罪(魔戒);甘道夫代表基督先知的形象,發布預言,並激勵人們采取行動;阿拉貢代表基督戰勝魔鬼後成為人類之王的形象(Return of the King),和人民一起建立基督在世間的王國。弗羅多前往末日火山(Mount Doom),甘道夫掉下莫裏亞(Moria)礦坑,阿拉貢走過亡靈之路(Paths of the Dead),三人都有煉獄般死而複活的經曆,從而最終戰勝了邪惡救贖世人。而魔戒,因為可以刺激人的欲望並產生滿足的幻象,可以提供支配世界的力量(power:兼具權力、能力、威力等多重含義)而被認為是邪惡的,托爾金認為,不管本性是否善良,出發點是否善意,一旦意圖動用這種不受約束的絕對力量,都遲早會自我膨脹或變質而成為惡魔。
  
  Power,too great to keep, or to resign.
  
  魔戒可以腐蝕人的心靈,敗壞人的心智,如弗羅多。可以扭曲人的性格,使其變得卑微猥瑣,如咕嚕。任何智者和勇士都無法逃離它的誘惑,人類的智慧和意誌根本無法去駕馭它,意圖運用它去為善的努力都隻會造成惡果。正像埃爾隆德所說:“如果任何一名賢者戴上魔戒,推翻莫都之王的統治;最後他隻會坐上索隆(Sauron)的寶座,另一名魔王必定就此誕生。”
  
  由於《魔戒》的主人公不是傳統史詩神話中披荊斬棘的英雄人物,而是一個身高不足普通人一半、戀家的霍比特人,而最後的勝利看來像是一再饒恕冥頑不靈的咕嚕而導致的陰錯陽差,這樣奇特的安排究竟意味著什麽一直被人爭論不休,而魔戒和黑暗魔君索隆的代表意象也讓人們直到今天還在噴口水。托爾金的密友、作家劉易斯認為,托爾金在一戰中的痛苦經曆對他影響很大, 而《魔戒》作於二戰中,不甘失敗卷土重來的魔君索隆,正是一戰中被英法等國擊敗又發起二戰的德國。而中州各族剛開始互不關心的狀態,也很像歐洲各國一開始的綏靖政策。而後麵臨不可一世的索隆的那種恐懼和絕望,又何嚐不是日日遭到德軍空襲英國人民的寫照呢?而奧登提出《魔戒》中索隆為了要征服世界奴役眾生而打造魔戒,而這枚戒指反而導致了他最後的毀滅,說明邪惡本身有自我毀滅的特質。雖然奧登本人拒絕將其與政治事件直接掛鉤,但說這是“曆史經驗所證明了的”,這樣的文字很容易讓人聯想起二戰中希特勒主動進攻蘇聯,和日本對美國珍珠港的偷襲。
  
  而到《魔戒》正式出版的時候,已經是五十年代中期,二戰結束,冷戰開始,魔戒和黑暗魔君又有了新的詮釋。試想,什麽武器威力絕倫,但好人拿著它竟然不敢輕易動用去除魔衛道,反而隻能去銷毀?那當然是——原子彈!黑暗魔君索隆也就順理成章地從阿道夫*希特勒,變成了約瑟夫*斯大林;而西方各國則是笨手笨腳摸索前進的英雄弗羅多。( In the 50s, critics averred, Suaron was really Joseph Stalin and fumbling, heroic Frodo was the West. ——Eucatastrophe, From TIME Magazine, September 17, 1973)這不能怪別人想得太多,誰讓《魔戒》裏整天提什麽西方基督教同盟軍和邪惡的東方帝國呢?五十年代反共和妖魔化蘇聯正是潮流@_@ 因此怎麽能說托爾金銷毀魔戒是保守呢?以暴製暴大規模軍備競賽的結果是造出的核武器足可以炸飛地球。象這種隻能帶來破壞的“威力強大但卻邪惡”的武器還是銷毀的好。托爾金的解決辦法真是明智而又審慎^_^
  
  提出這一理論的正是當時筆戰中托爾金的鐵杆支持者弗勒,他曾經逐字逐句引用湯恩比批評《魔戒》“dull, ill-written, whimsical and childish”,並加以逐條批駁。弗勒的本意或許是為了回敬托爾金作品逃避現實的指責,但這些說法顯然讓托爾金本人很困擾。不知他在讀到這些評論的時候是否會想起Sam和Frodo: 偉大的友誼並不意味著完美,無條件的支持你並不等於他就了解你(笑)。已經退休的托爾金教授不得不公開發表聲明,他筆下蠢笨殘忍的獸人(Orcs,)決不是有意影射俄國人。他也否認了劉易斯將莫都的黑暗大軍指為二戰中邪惡軸心國的看法,托爾金表示雖然作者在寫作中不可避免地會受到時局的影響,但絕對沒有有意影射任何政治事件的企圖,否則莫都應該是被接管占領而不是毀滅。
  
  有趣的是托爾金一麵聲稱他筆下的“middle-earth”絕不是發生在外星球的幻想故事,而是我們這個星球的真實寫照,一麵拒絕把小說稱為諷世寓言,這中間的灰色地帶足夠讓每個智力正常的人浮想聯翩。或者真如弗勒所說:” “他真的希望我們能按照小說的字麵意思來理解並保持安靜,我們不必責備他,也不必討論這種話題就感覺有罪。”(He really wishes we would read his work at its face value and keep quiet about it. One cannot blame him, or help feeling slightly guilty about such a discussion as this. -Edumund Fuller: The Lord of the Hobbits: J.R.R.Tolkien)。 很早很早以前,托爾金曾經發表過一個演講“論仙境故事”(On Fairy Tales),稱仙境故事的好處之一就是能讓讀者的想象力象離開籠子的鳥兒一樣自由飛翔,也許牛津大學的教授當時用錯了比喻,應該是象風箏一樣的飛翔^_^ 這篇演講後來被認為是奇幻文學的理論基礎之一。要麽是托爾金在建構奇幻文學創作理論時小小的疏忽,要麽是寫作中他忘了提供那根牽風箏的繩子,總之其結果就是魔戒的寓意成為二十世紀文壇一個最著名的謎語@_@
  
  值得一提的是《魔戒》雖然掀起了很多爭議,但這些爭議無論在英美兩地都還局限在學術界的範圍內。《魔戒》的銷量尚算不俗(不是像有些報道的那樣剛開始賣不動啦,否則也不會出後麵兩本,更不會有人盜版了),但十五美元一本的精裝書價格並不是大眾所能承受的。雖然二戰後平裝書的出版已經成為了主流,但托爾金似乎對於幾毛錢一本的平裝口袋書和故事紙(story paper)的形式並不感興趣,在美國愛斯出版社(Ace Books)聯係他《魔戒》平裝本的時候並未給予答複。於是愛斯出版社在完全未經過托爾金或出版商同意之下,直接印行了《魔戒》平裝本,一毛錢也沒給作者版稅,算是標準的盜版了。於是托爾金衝冠一怒為版權,迅速授權貝蘭亭出版社(Ballantine)在美推出正版《魔戒》平裝本,然而盜版早已占領市場的情況下,正版反而沒有盜版好賣。托爾金本人再度出麵維護他的正當權益,他開始在給美國讀者的回信中提醒他們,愛斯的版本是不合法的,並要他們將這件事告訴朋友。此舉很快就收到了顯著的效果,美國讀者不隻拒絕購買愛斯版本,並要求書店撤架。到最後愛斯出版社付給托爾金一筆可觀的金錢,並在庫存售罄後不再重印。這場版權爭奪戰曠日持久,而《魔戒》平裝本也在爭吵中銷量一路上揚,衝入暢銷排行榜,並迅速在校園裏掀起狂瀾。
  
  讓我們記住這個日子,1965年。《魔戒》在美推出平裝本的日子。
  
  語言學家謎一般的大作終於脫離了可敬卻難以流通的精裝版,以原來十分之一的價格,從中產階級的書架,進入尋常百姓家,脫離了學者專家們史麥戈vs咕嚕式的自言自語,接受大眾的評判。在盜版的衝擊下,清高的牛津學者不得不放下身段,全力推銷“平裝袋袋書”,並依靠讀者的支持取得了最後的勝利。而隨即掀起的世界性《魔戒》風潮,更讓那些習慣了根據自己的口味向人指示什麽是好什麽是壞的評論家們大跌眼鏡,承認自己過去疏忽了這本書,轉而研究為什麽會出現這樣的流行文化。而商人們更是抓緊了商機,大量炮製托爾金式的奇幻故事,一個新的文體——奇幻文學誕生了。
  
  一心通過《魔戒》重塑英國本土神話的托爾金,現在發現自己遭遇了一個徹頭徹尾的美國式神話:難以置信的熱情讀者,突如其來的巨額財富,在毫無心理準備的時候一夜成名。在七十多歲生命已進入垂暮之年的時候突然名利雙收,樂不可支的老教授興奮地說,早知如此就早點賣掉小說了,也可以早幾年退休享清福。
  
  這就是六十年代的美國。全球性的魔戒熱就是從這裏蔓延開來的。
  
  看過《阿甘正傳》的人們都知道,六十年代的美國是個太太太太激情四溢的年代,HOHO,我愛六十年代!也隻有那樣的時代,才可以鑄就那樣的傳奇。
  
  It’s time now!
  Are you ready?
  
  魔戒已被喚醒,魔咒即將顯現:
  
  ——ONE RING TO RULE THEM ALL.
  

  三、 六十年代:全球熱病
  
  One ring to rule them all…
  至尊魔戒禦天下……
  
  版權爭奪戰賺足了眼球,平裝書的流行客觀上為書籍的暢銷提供了條件,然而這都不足以說明《魔戒》的衝擊力何以如此驚人和持久。“上大學不帶托爾金,就像走路沒穿鞋”的校園崇拜,隨即演變成席卷社會各階層的全球性狂熱,其瘋狂程度令得當時的雜誌以“霍比特狂熱病”(Hobbit-mania)來形容。在1965-1968年關鍵性的3年中,《魔戒》一共銷出了3百萬套,超過聖經,此後一直保持穩定的高銷量。托爾金會社(Tolkien Society of America)、神話會社(The Mythopoeic Society)等書迷俱樂部紛紛成立,學精靈語、建霍比特式農場,蔚為一時之風;刻著“弗羅多永生”(FRODO LIVES)、 “甘道夫當總統”(GANDALF FOR PRESIDENT)的徽章和標語隨處可見。風頭之所及,就連披頭士樂隊也要求托爾金讓他們開拍霍比特四人組傳奇經曆的電影,是幸運也是不幸,這個提議被托爾金拒絕了^_^
  
  這不僅隻是流行文化的跟捧追風,後來更逐漸成為人們檢討其生活、反抗政治腐敗和環境保護的題材,進而成為六十年代反文化的核心源本之一,《魔戒》以其豐富的內涵受到各式各樣的人們追捧和推崇。宗教體驗者看重其中的善惡交戰與自我覺醒,自由主義者視其為反抗絕對權力的武器,反戰運動家以之為和平宣言,更直接影響了激進環保運動的誕生。戰後蓬勃的經濟,肯尼迪政府寬鬆的自由主義政策,《魔戒》中彌漫的理想主義色彩令整整一代人為之暈眩,成千上萬年輕人走上街頭抗議示威,向父輩的權威、向代表穩定的中產階級的社會價值觀挑戰,認為自己確實可以改變世界的信念。“Frodo Lives”的口號作為反戰運動的旗幟、自由主義的訴求,頻頻出現在各類遊行中,和搖滾音樂、公社運動一起,見證著他們絢麗綻放的青春。
  
  然而,隨著達拉斯遇刺以及一連串社會動亂,美國夢漸漸變成了一場似乎醒不了的噩夢,理想與現實的差距使得不少青年走上了另一條路,霍比特人的煙草變成大麻的隱喻,跟性和毒品一樣成為頹廢青年的最愛。而書中談到的魔戒的致命誘惑力,也變成了癮君子們在對現實失望的情況下沉溺於毒品,任其“Take my life and f-u-c-k it up”自暴自棄的理由。當時的雜誌評說道:“毫無疑問,《魔戒》絕對是每個嬉皮士最愛的書籍”(absolutely the favorite book of every hippie.)
  
  二十世紀是充滿挫折和混亂的世紀,六十年代則是全麵反思現代文明大破大立的年代,在這充滿喧囂與騷動,激情與毀滅的時代,《魔戒》不是唯一因此聲名大噪的書籍,但它的流行完全可以說是最傳奇最不可思議的現象之一。能想象一本書同時被保守虔誠的天主教徒和反叛前衛的時尚青年真心推崇嗎?當嬉皮士從紐約地鐵到金門大橋的各處建築物上到處塗抹三英尺高的”Frodo lives”標語(這種亂塗亂畫的行為被紐約時報深惡痛絕的稱之為文化流氓),你能想象那個溫和的霍比特人原本是被設計成基督在世間回聲的形象出現的嗎?當紋身穿孔開性派對的頹廢青年一邊吸著迷幻藥、聽著重金屬音樂,一邊看《魔戒》的時候,你認為他們從中了解到的是托爾金試圖灌輸給他們的“truth”嗎?
  
  為什麽會這樣?為什麽是《魔戒》?年老的托爾金教授不安地寫道:“我感覺,現在的年輕人看待這個故事的方式和我不同……”那就讓我們重回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感受一下當時人們的心理訴求吧!
  
  1、 科學VS神學:新時代運動(New Age Movement)之水瓶紀(The Aquarian Age)
  
  一直認為,與工業革命相比,十九、二十世紀在意識形態上的一係列顛覆性成就,更為深刻地改變了人民的生活。
  偉大的生物學家達爾文告訴我們,人是從猴子進化而來的,人和動物不過是同類。
  偉大的哲學家馬克思告訴我們,世界是由物質構成的,沒有靈魂的棲息地。
  偉大的心理學家佛羅伊德告訴我們,不管你做的夢多麽瑰麗神奇,追根溯源都和你的性器有關。
  宗教賴以支持的各大支柱遭到毀滅性打擊,人們長久以來懷有的傳統世界觀和人生觀受到前所未有的衝擊,科學在人類生活的各個領域都徹底擊敗神學而占據支配性主導地位。但經曆了十九世紀的飛速發展之後,二十世紀似乎突然一切都出了問題:工業汙染開始出現,而接連兩次世界大戰更讓全世界善良的人們心有餘悸。接下來又是冷戰、東西對壘、核威脅……這世界究竟怎麽了?
  
  在神學已失去其吸引力,而科學發展還未成熟到解答一切困惑,也無法慰籍心靈的情況下,開始出現了一種反潮流的傾向,人們開始重新思考現代科技和工業革命對人類社會的影響:“世界正變成一個小小的村落,而我卻已經不認識我的鄰人”。當時的電影和文學作品中常出現一類狂妄自大而又缺乏愛心的科學家,最後造出個怪物釀成巨大災難,與之對應的則是探究靈魂出竅之類的超靈現象和人體特異功能成為時尚^_^(神秘主義其實中國也曾經盛行過,當然時代不同,全民出動走上街頭練氣功,出現若幹研究“生命科學”的大師,教你怎麽集中注意力就可以讓手指頭長出一長截@_@)。
  
  新時代運動就是這種條件下誕生的。新時代運動者強調人的直覺和感性,認為人可通過沉思和冥想來實行自我覺醒而非向外界的神靈禱告, 沉醉於東方神秘宗教如瑜伽、禪宗,以及占星術、通靈術和各種超自然現象的檢試,主張“愛自己”“活在當下”“不批判,不定罪”,以實現自我圓滿,迎接一個新時代——以“光”和“愛”為主宰的水瓶紀的來臨。
  
  新時代運動究竟是一種時尚潮流還是新興宗教,這不在本文的研討範圍之內。但神秘主義抬頭,無疑比現實主義主宰的五十年代英國文壇,更有助於大眾對於《魔戒》這類奇幻作品的接受與理解。而《魔戒》中的一些概念也正好與新時代運動不謀而合,比如光的象征概念和對自我覺醒的認同。《魔戒》雖然是以基督教為框架,但由於托爾金本人對於神話學的狂熱,裏麵也包含著大量異教的思想(早說了老先生不是正信^_^),象書中的湯姆*邦巴迪爾(Tom Bombadil)就頗有道家和光同塵的意味,而對於聖白樹、樹人等的描寫,也帶有萬物有靈論的影子。實際上由於《魔戒》在六十年代的炙熱程度,不少學者相信其中的一些觀點直接被新時代運動借用或產生影響,這個命題太以龐大,就不再深入了。
  
  2、 極權VS民主:新左派——自由主義者的訴求
  
  前文曾經提到,托爾金一直對於戰爭中政府權力的擴大感到不安,並在作品中表示了對於絕對權力的擔心。在托爾金的字典裏,“power”本身就意味著邪惡,“力量將直接引向獨裁之路”,而一旦權力大到不受任何約束,其人必定會腐化墮落,不管他本心如何良善也不過就是時間問題,隻有徹底銷毀才能釜底抽薪。托爾金認為,政府不應該擁有過大的權力,而更應該重視民眾的意願和選擇,這在《魔戒》裏也有反映,更可以說是《魔戒》的核心主題之一。
  
  弗羅多之持戒,代表民眾力量的覺醒,在消滅集權的鬥爭中他們承受最慘重的犧牲,也決定最終的勝局。而理想中的正道人物,都是堅決拒絕絕對權力的誘惑,即便是民眾主動賦予的(弗羅多曾主動向甘道夫和凱蘭崔爾提供過魔戒,前者是出於信任,後者則為試探,通過試探者即為正人君子)。他們是大眾的引導者、保護者和療傷者。甘道夫是火之戒的持有人,懷有使命在這冷漠的世間重新點燃熱情的火焰。他總在人們迷惘和危急關頭出現,指點迷津並提供幫助,但並不代替民眾思考和做出決定。阿拉貢擁有療傷的能力,王者之葉(kingsfoil)經他之手可以讓人起死回生,這是西方王族最珍貴的天賦。阿拉貢正是以此證明自己合法繼位的身份,受到人民的擁戴。書中所言:“王者之手乃醫者之手。這樣人們才能分辨誰是真正的國王。”(For it is said in old lore: The hands of the king are the hands of a healer. And so the rightful king could ever be known.)
  
  然而,甘道夫和阿拉貢的種種努力隻是為了讓弗羅多銷毀魔戒得以成功,他們做出分析,提供保護,醫療傷害,危及關頭身先士卒,但並不強迫大眾同樣作出犧牲。他們是領導者(leader)而非統治者(ruler)。這正是托爾金理想中的政界人物,也是他認為政府應該扮演的角色。在最後決戰的關頭,他們決定以弱當強地襲擊莫都以換取弗羅多成功的機會,這種必死的戰役阿拉貢首先自告奮勇參與,但當他帶領的人馬走入莫都,當地死氣沉沉的恐怖氣氛讓一些士兵完全崩潰,連路都走不動時,阿拉貢“看著他們,他的眼中隻有憐憫,沒有憤怒”;他了解他們的恐懼,也尊重他們的意願,於是讓他們離開,隻帶著願意繼續的人前進。(這是我看原著時最佩服阿拉貢的地方,可惜電影把這一幕刪了卻花了n多時間交待他的“三角戀”,sigh~~)與之相反的,任何企圖占有支配其他生命形式的人物,都是邪惡的。索隆、薩茹曼都因此而墮落。
  
  這種由大人物給予導引和建議,但最後仍由民眾決策救世的見解,或者過於理想化,卻在最深的架構上與左派參與式的政治觀點相契合,很對當時新左派的胃口,因此不難理解為何反政府的遊行示威裏會出現“甘道夫當總統”的標語^_^ 新左派並不傾共,他們更看重個人自由和個人權利,提倡參與式民主,認為政府權力擴大必定會妨礙個人自由。由六十年代開始到現在,他們一直致力於限製政府權力,維護弱勢群體和公民的權益,從言論自由到信用卡隱私等一係列問題皆屬他們關注的範圍。雖然個人權力在國家安全這樣的大帽子下往往會落於下風,他們提倡的“新政治”也從來沒被實現過,但其努力至今仍受到人們的尊重。而《魔戒》人物作為政治人物隱喻的傳統也由此而流傳下來。一位六十年代的戒迷看了Peter Jackson的電影之後,很是誠摯地寫道:“伊恩爵士的表演的確出色,但他顯然不像(聯合國秘書長)安南。”
  
  3、 工業VS自然:激進環保主義者的呼聲
  
  二十世紀伴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環境汙染現象日益嚴重,綠色環保主義在60年代末期開始抬頭,《魔戒》因其流行性,使得這一命題受到公眾的廣泛關注,為環境保護運動,尤其是激進環保主義的誕生,立下汗馬功勞。“在重新審視激進生態學起源的時候,我們不應忽略奇幻作品的影響,尤其是《魔戒》”(In reconstructing the facts of the origin of radical ecology, however, we should not overlook the impact of fantasy, particularly The Lord of the Rings.——Walt Contreras Shea*****y:Tolkien and radical ecology in the Sixties)
  
  魔戒之戰不僅是善惡之戰,也常被視為自然與資本之戰(a war between Nature and Capital)。弗羅多要保衛的夏爾是個綠樹成蔭群山環繞的工業前社會,而邪惡軸心莫都則滿是工廠和礦坑,排出的毒煙(工業廢氣)汙染了明淨的天空和水源,當弗羅多和山姆到達當地的時候,莫都已是寸草不生,黑煙蔽天,水和空氣都散發出陣陣怪味,這樣的情景你可以在任何一個汙染嚴重的工業城市看到。而樹人為了保衛古老的森林奮起反抗亂砍亂伐的薩茹曼(Saruman)的情節,更為環保人士津津樂道。《魔戒》,因此成為嬉皮運動和綠黨的聖經。(The book became a Bible for the Hippy movement and the Greens.)
  
  其實托爾金本人也足夠格被稱為激進環保分子了,這位老先生公開聲稱他厭惡機器(machine),晚年生活已經很富裕了仍拒絕使用洗衣機,當然,這不妨礙他請傭人。他喜愛的霍比特人隻用最簡單的手製工具,反派角色薩茹曼才是滿腦子“金屬和齒輪”。在托爾金筆下,做園丁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職業,比如山姆,一不留神就當了市長,而且隻要他願意,可以“想當多久就當多久”。而亂砍樹的都沒好下場,可憐的薩茹曼做了乞丐還要死於非命,就算弗羅多饒恕了他都沒用^_^
  
  激進環保主義者在呼籲人們保護環境的同時,還身體力行地跑到鄉村建起了一個個霍比特式的農場,返璞歸真地過起了簡單生活。他們並不拒絕現代文明,都程度不等地使用現代通訊工具,隻是把家安置在鄉村,並手製一些器械和食品作為現代生活的調劑。
  
  4、 戰爭VS和平:如火如荼的反戰運動
  
  然而六十年代聲勢最為浩大還是反戰運動。開始以青年學生為主體,後來則演變成各行各業人士參加的大規模遊行示威,並最後迫使政府從越南撤軍。在這次運動中,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口號和logo,當然也不會錯過《魔戒》這個流行載體。”Frodo Lives”的口號也隨著反戰遊行的廣泛宣傳而深入人心,進而成為整個運動的圖騰之一。
  
  三十年後,一位當事人Michael Allen(托爾金學會會員)如此回憶:“時為1969年11月,我與幾個朋友參加了華盛頓的一場反戰示威遊行後回家,全都非常興奮。我看到一個巨大的人形和平標牌立在公路收費站出口旁的山坡上,當每個人走出汽車去廁所時,都在討論那個和平標牌。我排隊時站在一個高大邋遢的家夥旁邊,他身上戴著「弗羅多永生」(FRODO LIVES)的徽章。我從未讀過托爾金,所以我問:「那個弗羅多是什麽家夥?」「老兄,你不知道弗羅多?他就是這場遊行的主題——他是和平的象征。老兄!去讀《魔戒》就會知道了,老兄。弗羅多永生!」這家夥很狂熱。我被激得也去看了。如果弗羅多是和平象征,那我就必須認識他。”他認為《魔戒》之所以成為反戰的主題象征,就是因為書中主角是個堅定的和平主義者(confirmed pacificist),而漠視生命為了野心而把公民送到戰場上當炮灰的黑暗魔君則是尼克鬆,貪婪而愚蠢的協從犯政客則是咕嚕。
  
  當然當然,按慣例托爾金教授再次出麵澄清,對自己筆下的人物總給政治事件拉上關係表示迷惑不解^_^ 不過平心而論,《魔戒》確有作為反戰文本的潛質,middle-earth神話本就是在戰火中孕育的,在一戰中失去兩位好友的托爾金一直對打著愛國主義旗號“以戰止戰”的教育嗤之以鼻,認為爭奪霸權的英美和蘇聯都差不多一樣糟。聽說兒子要參加空軍,沮喪不已的他聲稱自己的心情就好像弗羅多發現夏爾的居民在學習乘坐戒靈的坐騎,因此很難想象老教授會真的對越南戰爭沒有腹誹。或者是被示威遊行中學生的一些過激行為嚇呆,或者隻是為了避免麻煩,畢竟,他當時已經是個六七十歲的老人,這也可以理解。
  
  綜上所述,新時代運動,新左派,環保主義,反戰運動,其參與者和積極分子大多是青年學生,如新左派運動的主要代表即為“學生爭取民主社會同盟” (簡稱“學民盟”)。這些看似完全不同的東西,其實都有同一個基石——對現代文明的反思和背離,以及對個性自由的張揚和公民權益的維護。而這,正是六十年代席卷整個歐美的嬉皮運動的核心理念。
  
  國人對於嬉皮士一詞多有誤解,一提到這個想到的就是搖滾樂、性和毒品。然而嬉皮的內涵比這個要廣泛得多,以上提到的環保反戰等種種行為,皆是其表達自我的一部分。這些青年鄙視成年人所統治的這個世界,鄙視他們強調理性重視物質的中產階級價值觀,憎恨他們的保守柔順和麻木不仁。嬉皮士們強調“愛自己”“做自己”,重視直覺和感性,提倡理解與兼愛,試圖按照自己的理解和道德觀重建一個世界,用和平與愛,和現今這個物質化科技化的社會對峙。而《魔戒》一書中對於現代文明所持的懷疑態度,對於機械和物質的冷淡,對於極權勢力的批判,正好與他們的信念不謀而合,其流行也就不足為奇。保守的羅馬天主教徒和激進反叛的青年一樣有共同語言,都對這個現實的物質的社會很不滿,希望有一個更加純真自然的世界。這世界或者存於回憶之中,或者仍在希望的彼岸。
  
  不過,我們也同樣可以看出,嬉皮士們的理想是過於天真了。無論是新左派的民眾當家作主的參與式政治,環保運動的綠色家園計劃,還是和平主義者要求全球停止戰爭的呼聲,都帶有強烈的空想主義色彩,從來沒有實現過,也不可能完全實現。他們注定要在現實麵前碰得頭破血流,他們的理想注定會被社會機器碾得粉碎。成千上萬的青年學生在城市則熱情滿懷地投身各種政治運動,不怕坐牢不怕前途毀於一旦,希望他們的呼籲能喚起大眾的覺醒改變社會架構。在農村則建設綠色農場,發表各種演說,以為自己的努力真的能如火之戒“在這冷漠的世間重新點燃熱情的火焰”。然而,這些傾注了全部熱情、用青春作為獻祭的“正義事業”,終究會成為一串美麗的泡沫。學生運動受到鎮壓,肯尼迪、馬丁路德金、約翰列儂等的精神偶像接連遇刺,貧富分化,黑白對峙,嬰兒潮帶來的教育和工作問題……令得美國夢變成一場醒不了的噩夢。在付出了所有的愛和熱情之後,才發覺自己除了傷痕,一無所獲。很多青年因此走上了另一條路,在性和毒品中麻醉自己,逃避現實。
  
  碎。
  狂野青春,將熱情寸寸燃燒成為灰燼。
  理想夭折,信仰迷失,熱愛冷卻,激情成灰。如同折翼的鳥兒,不知如何繼續。在世事定理與自我的尖銳對立之中,在廣袤而無情的天與地之間,他們隻想躲進一個小小的角落,尋求最後的安慰。
  Escape。逃離天地間,逃離這冷酷的現實,逃離這荒謬的塵世,躲進自我的精神天地中,在迷幻和狂想中麻醉自己。如果生命不過是荒原,那有何足珍惜何足留念。
  Go.
  Fly.
  Die.
  “逃離社會去幻遊”,在極度幻滅的情緒之下,毒品成為一種對抗的武器,幻覺成為他們的精神需要,甚至成了一種追求靈性感受和精神解放的工具。當比爾博愜意地說霍比特人的煙草是如何世間少有讓人飄飄欲仙的時候,LSD迷幻劑和大麻的愛好者們都認為自己明白他在講什麽。弗羅多與魔戒的故事也能引發類似的聯想,自我毀滅帶來的殘酷快感不是不吸引的。
  
  很難講托爾金對這一切感到滿意。
  他確曾將狂熱的美國追隨者稱為“可歎的盲目崇拜” (deplorable cultus)—— “藝術感動了它們,但他們卻不知道自己為何而感動。他們對它相當醉狂。許多美國年輕人融入這個故事的方式和我並不一樣。”這句話被一些評論家翻譯為自我辯解:“如果你的書不幸被傻瓜喜歡,這不是你的錯。”隻是聯係上下文看這樣的批評未免過於斷章取義,因為托爾金接下去還說:“但他們的確用此當作工具,反抗一些他們厭惡的事物。有一間學校,我忘記是哪間了,大學會議決定鏟平一個可愛的小樹林,以建造一幢他們稱之為文化中心的混凝土建築,引起學生粗暴的反應。他們在那上麵寫了『另一個魔多的縮影』(another bit of Mordor)”。從這些話中不難體會托爾金那種既鬱悶又憐惜的複雜感受,沒有一個作家會對真心喜歡自己作品的讀者沒有感情。
  
  歲月荏苒,反叛激進的青年漸漸長大,他們有的經過煉獄般的經曆學會了成長和妥協,回歸到主流社會。但也有不少青年就這樣沉淪,成為毒品、濫交和暴力犯罪的犧牲品,生命之花在盛放之際就猝然凋零。不知這些令人歎息的靈魂,在生命的最後一刻,是否會回想起當初那個拿著一本托爾金剛剛邁入大學校園的自己,那個還沒被生活嘲弄,對現實絕望,仍然滿懷著熱情和憧憬的飛揚少年?如同多年以前還未曾持戒的弗羅多,透過袋底洞書房的圓窗子,眺望夏爾寧靜的群山和綠野。
  
  饑渴的六十年代,混亂的六十年代。反叛的六十年代,迷惘的六十年代。
  那時代是西方整整一代人無法忘卻的傷。
  


  四、 尾聲:新千禧年之神話再現
  
  Your own way you alone can choose…. Such is your fate.
  你自己的路唯有你才能做出決擇。……這便是你的命運。——魔戒I:同盟離散
  
  (不好意思,是個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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