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世恩(1915年4月20日-1995年4月21日),河北省懷安縣人,曾在清華大學地質係學習,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工業和化學工業的開拓者之一,曾長期擔任石油、能源管理部門的負責人。193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是中共第十一、十二屆中央委員,第十三屆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常委。曾任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石油化學工業部部長等職。因對“渤海二號事件”負有直接領導責任,曾受到“記大過處分”;成為國務院副總理中,受“記大過處分”的第一人。 1995年4月21日,因患癌症,在北京病逝,享壽80歲。 【】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 康世恩受到衝擊;在1967年至1969年間,被迫停止工作。
1969年初,渤海海上一口油井受流冰衝擊,隨時可能出現險情。在周恩來的支持下,康世恩開始複出工作,被派到渤海指揮搶險。隨後,周恩來又派他到湖北組織“江漢石油會戰”,並出任湖北省革命委員會副主任。1969年周恩來公開說:“康世恩(到江漢油田)是毛主席點的名。”
1972年後,康世恩奉調進京,開始主持燃料化學工業部的工作。在1975年的國務院機構改革中,“燃料化學工業部”被撤銷,組建了新的“石油化學工業部”,康世恩被任命為部長。“文革”結束後的新一屆全國人大會議於1978年3月召開。康世恩在這次會議結束時,被任命為國務院副總理,1978年3月至1981年3月兼任國家經濟委員會主任、1978年6月至1981年2月任國家經委黨組書記;開始為中國盡快恢複工業生產而尋找方向。在任副總理期間,1978年9月至1979年3月兼任過國家計劃委員會副主任,1979年3月至1981年3月兼任國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1980年至1982年5月兼任國家能源委員會第一副主任、黨組第二書記。
1979年11月25日,渤海灣的急風巨浪將幾十噸重的一艘石油鑽井船「渤海二號」掀翻了,72名工人遇難。中共中央書記處和國務院(總理華國鋒)的聯席會議認為,主管副總理康世恩對事件負有直接領導責任,決定給予他記大過的處分。這使得康世恩成為了國務院副總理中,受記大過處分的第一人。兩年後,通過對打撈上來的沉船進行科學鑒定,才發現事故並不是石油部的責任,而是船體本身在設計上存在嚴重缺陷。
1982年6月15日,國務院發出《通知》指出:“鑒於近兩年康世恩同誌在石油工業部的工作卓有成效,國務院決定撤銷對康世恩同誌記大過的處分。”。
1980年代初,中國石油工業的發展遇到了“瓶頸”,原油產量開始下降。康世恩奉命,1981年3月再次擔任起石油工業部部長、黨組書記。他開始致力於推動中國海洋石油的發展。
1982年5月,國務院領導機構改組,康世恩出任國務委員;並在1983年的第六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連任。
1987年11月,康世恩進入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並當選為常委。此後,他還擔任過中國石油學會名譽理事長,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主任等社會職務。
1995年4月21日,康世恩因病在北京去世,享壽8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