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雨涵:我的一點個人看法


鞋是每天要穿的,丈夫/妻子是每天要在一起生活的。

漁樵一貫認為,婚姻是一輩子的事,實在沒有什麽事比找一個兩情相悅的配偶更重要,更能影響一個人的生活質量。

一天可以忍,一個月可以忍,一年也可以忍,甚至十年都可以忍,但一輩子呢?長痛不如短痛,如果沒有難以抗拒的其他原因(如孩子等),應早作決定。

三十歲還是人生的上午,作什麽事都不晚。不願脫鞋,又怎麽知道沒有適合的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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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同意,鼓起勇氣! -thinkmyself- 給 thinkmyself 發送悄悄話 thinkmyself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6/2007 postreply 2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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