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鄉偶書(43-46)

來源: 朱英俊 2010-10-11 15:02:1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2076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朱英俊 ] 在 2010-10-11 15:08:34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四十三)


我一時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下意識地問了一句:你說什麽?


方芳不再說話,隻是用她那雙好看的眼睛直直地盯著我。那是我當年讀過無數遍的眼神,因此我確信沒有聽錯,但是我理智上卻不敢相信,這樣的一句話是從當年守身如玉的方芳嘴裏說出來的。看著她的眼神,感覺著她手掌的柔軟,我的意識一下子回到了當年那個炎熱的夏天、學校那個安靜的小操場和那些讓人時而迷糊時而清醒的纏綿。


我艱難地咽下一口唾沫,問:為什麽?我在說話慢的時候,大腦一般都是飛速運轉的。我一邊問,一邊在思考她這行動的原因和動機。是她舊情未泯?是她在跟我開一個大玩笑?還是——她在利用我報複她的老公?


她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歎道:如果我一定要做這一件事情,還有誰比你更合適呢?


我一下子心裏冰涼,果然,我這個老情人要成為她的報仇工具了。方芳的時間拿捏得非常巧妙,明天我就要飛回加拿大,她作案以後,幫凶跑到了千裏之外,這樣一來,整件事情就是有破綻也找不到人證了。


這麽一想,我心裏深藏的那個惡魔也蠢蠢欲動起來。是啊,明天我就要遠走高飛,今天發生的事情,可不就是天知地知我知她知了嗎?


拿定了主意,我堅定地說:不管你是怎麽想的,我當然一直都夢想當年的遺憾能夠有個了結。


她微微笑了,左邊的嘴角迷人地挑起。我注意到,這麽多年過去了,除了眼神裏多了淡淡的憂鬱,她幾乎沒有什麽變化。她輕聲說:那我們走吧。


我一怔,問:去哪裏?


她說:到了就知道。


我這才發現她對今天的事情自始至終都有一個深思熟慮的計劃。如果不出意外,她現在將會帶我到一個隻有我們兩個人的地方。


(四十四)


我和方芳下樓打了輛出租車。我很紳士地給方芳開了右後車門,請她先入座,然後主動坐到了副駕駛的位置。不等司機問話,方芳輕啟芳唇,說:“山東路如家。”


我雖然多年沒有回國,卻也知道這是一家國內知名的連鎖旅館。我心裏想:果然!


香港中路到山東路不過幾分鍾的車程,還不等我的心跳平靜下來,出租車已經停到了旅館門口。下了車,一句話都沒說,我們兩個就自然而然地一起走進了大堂。方芳說:“你去訂房間好嗎?”我連忙說:“當然當然。”


我在拿出居民身份證的時候還是遲疑了一下,然後忽然意識到我這個時候稍微的猶豫都有可能讓方芳改變主意,於是我堅決地把身份證遞給了服務員。服務員拿著我的身份證抬頭看了我一眼,然後就低頭開始在電腦上忙碌。隻這一眼,我就覺得我的臉忽然燒了起來——這是我久違了的感覺,我都不記得自己上次這樣臉紅是什麽時候了。


我下意識地扭頭看了看方芳。她正抱著胳膊在欣賞大廳裏的擺設,一點都看不出有做賊心虛的樣子,這讓我也頓時放鬆了許多。


辦完了入住手續,我們兩個一起等電梯準備上樓。電梯下來了,然而電梯門打開的一刹那,我的血差點凝固——出來的是——丫頭!


這個臭*****!一刹那間,憤怒、詫異、羞愧一齊湧了上來,我怕自己的情緒會一下子失控,於是趕緊扭頭,裝作不認識她。然而我從她的目光中看出她也認出了我。


方芳顯然也感覺到我的異常情緒,進了電梯以後,方芳問:“你認識那個女孩子?”


我裝糊塗,問:“哪個?……哦,你說剛出去的哪個?”


方芳不無醋意地說:“是啊,真是漂亮呢,不過可惜好像是個雞。”


我打哈哈:“是嗎?嗬嗬,這我沒注意。”對啊,這個丫頭打扮得這麽花枝招展的,還進出旅館,她他媽的不是做小姐的吧?或者,這裏也是她騙人的一個場所?這麽一想,我心裏又開始嘀咕起來,直到進了房間,我還是有些心神不定。


(四十五)


房間門關上的那一刻,全世界的喧囂仿佛忽然消失了,房間裏安靜得有些讓人窒息。方芳把手提包放在椅子上,開始打量這個房間。看得出,她也是有些不自然。


好像又有些下雨了,我聽到有雨點打在窗玻璃上的聲音,於是就趁機打破了沉默:“天夠熱的,還好下雨了……你喝水嗎?這裏好像有茶。”


方芳說:“我不渴。”她收回四處張望的目光,溫柔地看著我,然後慢慢走過來,雙手輕輕地環住了我的腰,把頭靠在了我的胸前。我也自然地把她擁在了懷裏。都快十年了吧?她頭發的香味好像還沒有變。


我小聲說:“這麽多年了!我都快忘記擁抱你的感覺了。”


方芳輕輕點了點頭,抬起頭望著我的眼睛,說:“我還記得。你相信嗎?”


這一刻我心裏的那個惡魔好像變成了溫順的羔羊,美人在懷,我此刻竟然一點邪念都沒有了。我仿佛靈魂出竅,站在一旁一邊看著自己這麽柔軟地擁抱著她,一邊傻傻地回憶著一下子鮮活起來的十年前的記憶。多麽奇怪的感覺啊。


倒是她好像忽然想起了我們來這裏的目的,主動鬆開了擁抱我的手臂,說:“太熱了,我去洗把臉。”然後就往門口的衛生間走去。


忽然有人敲門。方芳走到門口透過貓眼看了一眼,然後驚慌地跑了回來:“怎麽是警察??”


我感覺仿佛五雷轟頂,趕緊到貓眼去確認了一下,果然,兩個威風凜凜的警察站在門外!


我也慌張了起來,然後大腦開始急速運轉:警察來做什麽?根據我讀過的所有新聞,警察到旅館,不是嫖就是抓嫖,而看現在的情況,顯然隻能是後者。而我們顯然不是在從事什麽不法行為。同學聚會而已,不是嗎?


這麽一想,我心寬了許多,於是安慰方芳說:“別怕,肯定是警察搞錯了。”


方芳點點頭,眼睛裏還是恐懼。我能理解,即使是誤會,這事情傳到她老公耳朵裏,也就麻煩大大了。


這時警察已經不耐煩了,用力敲著房門,一邊大聲喊:“警察!開門!”


(四十六)


      我剛打開門,一隻幹燥的大手就穩定地扣住了我的脖子,一把把我推在了牆上。我頓時呼吸困難,眼睜睜看著另一個警察矯健地一個箭步衝到了房間裏。


      方芳顯然是大驚失色,驚恐地大聲問:“你們……你們這是幹什麽?”


      抓我的警察鬆了手,我一手摸著被卡得生疼的脖子,也跟著警察走了進去。看見方芳驚慌失措的樣子,我不由心生憐憫,說:“方芳你別怕,沒事的。”


      估計警察也發現我們兩個不象他們平時打擊的嫖客娼妓,互相交換了一下眼神,其中一個問我:“你們是幹什麽的?身份證帶了沒?”


      我一邊掏加拿大護照,一邊說:“我剛從國外回來,這是我大學同學,同學聚會不犯法吧?”


      警察看到我的加拿大護照,頓時態度大變,接過來裝模作樣翻了翻,又遞還給我,說:“那是誤會了,有人舉報說這裏有人從事不法活動。”


      方芳看到警察態度緩和了,一下子爆發起來:“誤會?你們不搞清楚就闖進來,還動手打人,說個誤會就算了?”


      一個警察馬上大聲應對:“打人?誰打人了?你看見我們打人了嗎?”


      方芳勇敢地瞪著他說:“剛才不就是你卡他的脖子嗎?”


      警察笑了:“我卡他脖子,你作證?”他轉身看著門口的服務員,“你看見了嗎?你能作證嗎?”


      服務員趕緊搖頭,迅速從門口消失了。


      我連忙勸方芳:“算了算了,沒什麽事。咱不計較了。”


      這時候,房間門口走進另外一個警察,我抬頭一看,我們兩個同時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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