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嫁女低三分,娶媳高三分。這個道理葉太太是懂得的, 這裏的低和高,自然是建立在門當戶對的基礎上,加上些許微妙的高低。葉太太女兒的婚姻就是最符合此言的例子。
葉先生本是滬上赫赫有名的藝人,解放後被尊稱為文藝工作者,享有當年文藝界最高的工資級別。葉小姐下嫁的是葉先生師弟的長子,她的公公名氣上稍遜於她父親,葉小姐嫁過去,婆家禮讓三分,婚後過得舒心適宜,不久就生了個白胖兒子,日子更是滋潤美滿滋潤。母女連心,女兒幸福,做姆媽的葉太太當然也就舒泰開心了。
然而兩個兒子的婚事卻是有點搞隔。葉先生自己身為藝人,卻要兒子做讀書人,因此大兒子誌文上了醫學院。在大學讀書期間,誌文結交了一個大資本家的千金,兩人相愛私定了終身。葉太太曉得之後誠恐惶恐:
“這可不是娶媳高三分了,簡直是高攀不起了呀。”她對葉先生嘀咕道。
“儂不要急,再等等,再看看罷。”葉先生安慰太太道。
可是等下去的結果卻是誌文提出要辦婚禮了。
“伊拉爹爹姆媽是哪能講法涅?”葉太太問兒子。
“姆媽,結婚是我和靜之倆個人的事,伊拉爹爹並沒有多講啥。”誌文如此回答母親。其實女方仲家對他們的婚事是有意見的。
雖然在上海灘,名氣上葉先生算得上家喻戶曉,但是,仲家認為葉家在門第上不是很入流的,甚至比不上平凡清寒的書香之家。女兒靜之執意要嫁過去,仲老爺遠在香港,心裏不願意,在管教上卻有點鞭長莫及,力不從心。
原來49年靜之的父親就隨大流,先打發原配夫人所生的兩個兒子去香港開業經營,自己在上海善後。不過幾年功夫,他也帶著後妻及另三個子女去香港留居了。上海隻留下尚在求學的靜之,獨自和奶媽娘姨居住在一幢洋房裏。
其實靜之父親也是要求靜之一起去香港的,但靜之卻不願意。有了心上人誌文是一個緣故,二來也是因為當年母親去世時,她尚是少女,父親即刻迎娶了他金屋藏嬌的外室繼母。這在女孩子靜之心中籠罩上了一層陰影。
那時靜之的兩個哥哥已成人立業,繼母大方圓融會做人,他們與繼母相處得還算過得去。但靜之是青春期情感悸動的女孩子,突然失去了嫡嫡親的姆媽,母女相依相靠慣了,一下子自然是無法接受這個後母的。
從此往日天真嬌嫩的她開始自閉,常常僅僅隻在自己房間裏待著,家人一整天是一點聲音也聽不見她,隻有在開飯時才能看見她的寂然的身影。(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