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服胡兄治學認真。純粹出於探討,容小弟再進一言。。

本文內容已被 [ 林默山 ] 在 2009-02-16 18:19:3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回答: “可與立,未可與權。”林默山2009-02-09 10:46:24

“有判斷的意思”雖近一層,仍不十分貼切。與權,是一種對“去”與“從”,“輕”與“重”之間的權衡,其權重是否能與“與立”之人所協調一致。
雖能與立,唯 與之能權者 可久。是為與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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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謝。已抄至博克中。這麽說,“與權”是否就是“英雄所見略同”的境界? -胡渙- 給 胡渙 發送悄悄話 胡渙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0/2009 postreply 10:24:24

當恰恰相反,是“英雄所見略不同” -林默山- 給 林默山 發送悄悄話 林默山 的博客首頁 (42 bytes) () 02/10/2009 postreply 12:03:48

那是不是可以說:權是對人的判斷,而不是對事的判斷? -胡渙- 給 胡渙 發送悄悄話 胡渙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0/2009 postreply 17:33:13

判斷易 -林默山- 給 林默山 發送悄悄話 林默山 的博客首頁 (74 bytes) () 02/11/2009 postreply 13: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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