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的母親節,收聽電台節目,訪問了一個年近七十的老人,老人要表揚他九十多歳母親的母愛,最令人感動的是他所說的母親原本是契媽,親生父母將他遺棄了,契媽變成親媽般撫養他。
香港戰後人口急增,居民大多數居於簡陋的木屋,一場木屋大火後,殖民政府展開公營房屋計劃,初期的房屋隻有七層,沒有升降機,還需使用公共食水喉和廁所浴室,但對於經常麵對火災和雨災威脅的木屋區居民來說,公營房屋是天堂的安樂窩。
正文:
五十年代末,陳娣居住在木屋區,她早年由國內移居到香港,因沒有多大文化,隻靠售賣水菓為生,生活尚算可以。她與貌美如花相距十光年,雖然年逾卅歲,但還是剩女獨居。
某日幸運之神降臨了,她居住的木屋區被政府相中,打算收回土地興建公營房屋,政府將會先行安置木屋區居民到鄰近的山崗,安置小區內有廿多幢七層高的房屋,其中首期六幢樓宇快將落成入夥!
當年貪汙猖獗,編配房屋的公職是一個肥缺,木屋區居民為求增加配房麵積,向有關人員提供黑錢,將居於其他地區的親友加入安置名單內,更可以無中生有多出一間虛構的木屋,讓非木屋區居民獲配公營房屋。
因此房屋就供不應求,政府便向單身者開刀,聲稱單身者隻獲賠償而不獲安置。
陳娣深知財可通神,她向登記人員表示可以提供黑錢,但仍被無法得到配房。
登記職員說:“我當然想得到好處,但政府優先照顧家庭組合的居民,單身者隻能按木屋價值賠償。”
“有其他辦法嗎?”
“有,你馬上找一個男人結婚吧!”
“我沒有戀人,怎能結婚!”陳娣的容貎,足以令任何男人卻步的。
“那你找一朋友或親戚,說有血緣關係,說是表妹也好是叔叔又好,就能獲得配房!”
陳娣心想,配房是自己的,若加入其他人,房子就會被占一半,引狼入室,後患無窮,所以她沒有這個想法。
登記人員說:“其實登記已完結,我們推說要核對居民身份,故延遲上交名單給房屋部,你給我好處,我才讓你增加人口,但三星期後安置名單需要上交,呈交後就不能再修改,你快想辦法增加同住親人,不然隻能接受政府的現金賠償。”
為了配房,陳娣非常苦惱,與她相鄰是一個姓張的家庭,一對夫婦五個孩子,女戶主劉美瑛還懷孕,陳娣跟她十分要好,經常將快爛的水菓送給她,讓張家孩子品嚐免費的水菓。劉美瑛知道陳娣的處境,而她亦有配房的煩惱!
“登記人員說我的孩子年紀小,隻算半個成人,未出生的胎兒亦不計,五個孩子多算兩個成人,加上我們夫婦隻配四人房來,根本住不下!”
“你還好點,可以配一個四人房,我獨身一人就配房無望!”
“我有五個孩子,該算兩個半成人,四舍五入計該配我五人房,但官字雙口,說隻能配四人房,唉!”
“登記人員叫我找個朋友,扮作血親就可配房。”
“找人!我家若減少一個孩子還是配四人房,你帶我一個孩子去申請,那就可以配房了!”
“你的孩子在香港出生,有出生證可追查,不能說跟我血緣關係的。”
“那說是契媽吧!你跟我女兒上契就成了!”
劉美瑛這個提議,讓陳娣重拾希望,她想著上契了孩子,在未滿十八歲前是沒有法律行為能力,隨時可以刪除他的戶籍,房屋部又不能收回房子,那就不怕被雀巢鳩占了,她馬上去詢問登記職員!
登記職員說:“成年人帶上血親小童仍是家庭組合,是可配房的,但上契關係是不可以的,隻有法律上收養才成!你先行收養孩子,得到配房後,再放棄收養孩子,政府是不會收回你的配房!”
得到這個答複,陳娣馬上找劉美瑛去申請收養之事,兩人相量後,法律上搞收養,但私下隻是上契,陳娣不需撫養張家孩子的,配房後過一段時間會放棄收養,然後以契媽身份繼續關懷孩子。劉美瑛希望陳娣收養她二歲的女兒,但陳娣卻選了十歲的長子誌明,誌明還有一個十二歲的姐姐,和分別七歲和四歲的弟弟,陳娣相信自己是找不到丈夫的,所以希望找個俊男來平衡心理。
劉美瑛見陳娣堅持要誌明造契仔,她隻好順著陳娣。
收養手續由福利部負責的,一星期就辦妥,長子誌明改稱陳娣為契媽,陳娣給了張家一封大紅包和很多新鮮水菓,作為上契禮儀。登記職員收了黑錢後,將誌明加在陳娣的配房申請表內。
四個月後的夏天,陳娣終獲得派房,是一間八平米的小房,沒有廁所和食水喉,隻能使用公共設施的,煮食還要在門外的走廊位置,自行準備一個木架,再放一個柴油爐在上煮食,陳娣暫時不去售賣水菓,除了電工由技師安裝外,其餘油漆和膠地板的裝修她自行完成。
在陳娣搬遷前,劉美瑛對她說:“房屋辦事處會巡查住戶是否虛報人口,查出了會收回房屋的。”
“那怎麽辦?”
“你帶同誌明搬到你家,一星期我們就亦搬上山崗,才接回他,我們住在你同一屋邨的另一幢大廈,因為房子比你大,裝修需要較多時間。日後我和你都裝電話,遇上巡查你說誌明外出玩耍,撥電給我,我讓誌明就馬上回到你家,就可瞞過了。”
這刻陳娣覺得劉美瑛事事關心她,確是好姐妹,她在想著如何報答人家。
當時正是暑假期間,誌明不用上課,他收拾衣服和新學期的書本,連同陳娣的簡單家具行李一並運到山崗的新房子,劉美瑛亦將誌明的出生證明文件交給她,說道房屋辦事處要核對的,就這樣陳娣跟誌明住在公營房屋一星期。
一個星期很快過去,期間陳娣在山崗附近找尋檔口,稍後將在山崗上的街巿買水菓。同時她很納悶,這星期劉美瑛夫婦沒有來探望誌明,則使他們相信自己不會待薄誌明,但身為父母親總該關心一下孩子的狀況,劉美瑛日間要去酒樓幹活,晚上該來見見誌明,但張家夫婦沒有出現。
陳娣懷著不滿回木屋區看看張家,但張家已搬走了,木屋內隻剩下破爛的家具,陳娣心感不妙,馬上返回安置小區,張家留下一個地址給她的,她到單位拍門,但開門的戶主卻不是誌明的家人。
陳娣的心跌落冰點,她回到自己的家,誌明正在預習暑期後開學的課本,她怒氣衝衝的問誌明:“你的父母失蹤了,他們去了那裏?”
“失蹤!怎會的?媽媽說我在契媽的家住一星期,她快來接我的。”
“我去木屋區找她,你家已搬走,你媽媽寫給我的地址是錯,你快告訴我,他們去了那裏?”
感到契媽的怒意和說著父母失蹤,十歲的誌明哭著說:“我不知道,這…明天我去媽媽幹活的酒樓找她吧!”
一言驚醒,陳娣帶同誌明在翌日去木屋區附近的酒樓找人!
酒樓的老板說:“她五天辭工了,她說懷孕不宜在酒樓幹活,我馬上計清了她的工資,讓她回家安胎。”
誌明聽到母親辭工了,而父親是地盤工人,沒有固定工地,不知如何找尋父親,他開始相信自己被遺棄了,不停的哭著,陳娣的母愛暴發,安慰他說:“不要哭,會找到你的爸媽的,這屋邨現時隻有六幢大廈入夥,我們逐一拍門,看看你爸媽搬到那裏。”
這是唯一的方法,誌明聽後就停止哭泣,接下來的幾天,陳娣帶著誌明在屋邨逐一拍門,有些單位尚未入夥,他倆紀錄著單位的室號,然後數天後再來,在暑假結束前,尋遍六幢大廈,但還找不到張家。
誌明暑假結束,回到學校上課,誌明是跟姊姊弟弟同校的,陳娣到學校詢問誌明的姐姐和弟弟是否已退學,得到的答案是二人確實已經退學了。
坐食山崩,陳娣要快點解決誌明的事,才能再行幹活,她走到警局求助,但警員說:“你收養了孩子,就是他的監護人,警方不會幫你找尋他的親生父母。”
她不敢去房屋部查問張家的下落,以防被揭發借用別人的孩子而得到配房,後果可能是配房被收回。
她最後跑到福利部求助,訛稱張家答應是共同撫養誌明的,該負責誌明一半的養育費,需要找回張家的人,但職員隻說:“你是不是後悔收養孩子?你帶孩子來,同時把他的出世證明和課本都交來,福利部找另一個家庭收養他!”
職員的這番話令陳娣有點猶豫,她跟誌明相處近二個月,看到誌明乖巧和聰明,還主動打掃房間,洗菜煮飯,是一個好孩子,她想幫誌明找回父母,多於甩掉他的。
陳娣將決定權交給誌明,回家對誌明說:“孩子,明天我帶你去福利部,他們會為找一個富裕家庭收養你的!好嗎?”
“不要,契媽不要趕我走,爸媽已經不要我,你不要再遺棄我!”說完之後,誌明大哭著。
“契媽是賣水菓的,能否養活自己還不好說,為免你捱餓…”
“我不怕捱餓的,不要趕我走。”
“你這樣聰明,去另一個的家庭,他們才有錢供書教學的。”“不要,我不要去,我可以不讀書幫契媽賣水菓的,求你不要趕我走!”
陳娣聽到誌明的話,實時淚如雨下:“好!你留在我身邊,我沒錢吃飯就一同捱餓!”誌明撲到陳娣的懷內大哭:“我跟契媽一起捱餓!”
陳娣續說:“但你一定要讀書,這樣將來才不會捱餓,我們省吃省用,他但不能省讀書,幸好你讀的是教會小學,隻需支付很少的學費,你用心讀書吧!我們不知你父母在那裏,但他們有我的地址,遲些時候會回來找你的。”
誌明著點頭說:“契媽,我想以後叫你造媽媽,可以嗎?”
陳娣喜極而泣說:“可以,你以後造我的孩子,直到你父母來接你。”
此後,陳娣跟誌明一同在小房內生活,誌明每天上學後,陳娣弄好午餐,放入在二個保溫瓶內,自己帶走一份,另一份留在房內,讓誌明放學後進食,誌明下午造完功課,就到附近街巿幫陳娣售賣水菓。傍晚時間,誌明回家煮食,弄好晚餐後,再到街巿收拾當天未賣完的水菓,然後搬回三樓的家,母子再一同品嚐晚餐。
時間飛快的走著,誌明讀書的成績很優異,他十九歲時考上了香港大學,由於住所距大學很遠,他住進大學宿舍,他靠造補習老師賺取學費,陳娣一如以往在街巿售賣水菓。
七十年代初,誌明大學畢業,當時大學生是很稀有的,他投考政府公務員並獲得聘用,他為免陳娣在露天街巿幹活,飽受日曬雨淋之苦,租下一幢私人樓宇的地下梯間底位置,讓陳娣改售汽水餅幹。
數年後,誌明升職成為高級公務員,獲派公務員宿舍,他和陳娣遷到寛敝的公務員宿舍居住,陳娣從此專心照顧誌明起居。
誌明的親生父母卻從未出現,他在政府架構內工作,在沒有計算機檔案的年代,他其實可以憑著官職向房屋部查詢父母的去向,他還記得父母姐弟的姓名,依誌明分析,當年政府大興土木,無數木屋區被清拆,但安置的屋邨隻有數個,父母必定是搬進其中一個的,隻要查核這數個屋邨的住戶名單,就可以找到父母和家人,但他希望父母來找他,而不是他主動去找尋家人。
誌明遷出公營房屋後,該房被編配給同邨相熟的街坊,對方因娶妻生子致居所擠迫,房屋辦事處多配誌明的舊居給他,他住在該處直到樓宇清拆為止,他向誌明表示,誌明的父母和姐弟從未上門訪尋他。
這對誌明來說並不重要,因為他的母親是陳娣!
(全文完)
下筆寫這故事時,曾上網查看當年香港的公營房屋環境,找到一些圖片,跟網友分享一下!
當年的公屋環境
煮食和晾曬衣物要在門外
徙置區的大廈成H形,中央部份分別是男女廁所和浴室,公共廚房設在浴室傍邊,但隻供洗菜洗碗。圖片是香港唯一保存下來的徙置大廈,現改作青年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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