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我十八歲
作者:謝盛友
我十八歲的時候在老家農村。那年,家鄉的茶園小學由於校長患病,缺少老師,我當了半年的代課老師。我教三年級的算術和五年級的語文課。校長不在學校,校務由教導主管,他經常跟我開玩笑:“小謝,應該是你主管,不是嗎?校長病了,你代校長的課,應該也是代校長了!”
教導喜歡開玩笑,後來校長回來,我就“失業”了,回去生產隊幹活。
當年我們的生產隊長是通過“民主”選舉出來的,堂哥每年都被選上,後來他不願意幹了,隊員們選我當生產隊長,我便從“代校長”成為“代隊長”。
當隊長很簡單,體力勞累不怕,怕的是心裏勞累。那年頭,我們在田地裏插秧,累得腰板直不起來,狗爬式到田埂上,頂著大太陽,蓋個草帽,就睡著了。
二十多年前剛到德國時,看到公園裏男男女女一絲不掛地裸浴曬太陽。矣,歎一聲:海南人穿衣服躲太陽是享受;德國人脫衣服曬太陽是享受。
心裏有時極度疲憊的是,生產大隊要開階級批鬥大會,我們找不到被批鬥的對象,我們一個生產大隊的,都姓謝,不是三姑六婆就是堂哥大叔,沒有一個是“地富反壞右”,況且,我們大家無法“階級劃分”,家家戶戶都是貧農階級,一窮二白苦度日。我這生產隊長“失職”,每次找不到“地富反壞右”來批鬥,隻好讓社員們批鬥自己。鬥私批修嘛,這得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如果是公社派人來了,我們的批鬥會必須有個批鬥對象,那肯定就是我的堂伯伯。伯伯據說是“壞分子”,也不知道是誰封的,我們隻知道伯伯在舊社會讀了幾年書,經常幫助父老鄉親看相擇日,比如婚嫁擇日,喬遷擇日,等等,文革來了,伯伯憑這本事就是鬧迷信的“壞分子”。
其實大家都不舍得批鬥伯伯,就連公社書記也不舍得,有一次公社書記在台上說:“您會擇日,就給我們大家擇一些好的富的日子,過過嘛,省得大家窮得發慌!”引起台上台下眾人苦悶大笑。批鬥會變成黑色幽默會。
海南島由於是祖國的前哨,十六歲至三十五歲的年輕人都是義務民兵,我當年還是民兵排長,每個民兵排長都擁有一支衝鋒槍,配有二十四顆子彈。槍支和子彈由公社的武裝部注冊登記,每年檢查,若無故少了一顆子彈,排長要“償命”。楊佳襲警時,我就在想,若當年他認識我,我給他衝鋒槍,一次可以幹他二十四個,要看他槍法準不準。
那年頭,我農閑時沒事就擦亮衝鋒槍,可惜不是楊佳,從來“英雄無用武之地”。
十八歲的男孩,斜背一個軍挎,腰間挺挺的,中橫一管陽物,激素分泌正旺,腦子裏沒有多少條條框框,上天下地,可恨“英雄無用武之地”。讀朱元璋:“世事如棋,一著爭來千古業。柔情似水,幾時流盡六朝春。”我並不如五雷轟頂。
人到中年才聽崔健唱歌,他有一句歌詞:“試一試第一次辦事,就象你十八歲的時候,給你一個姑娘。”幸虧我已人到中年,不然,像崔健,十八歲的時候,給我一個姑娘,我準成“英雄”。
無用武之地的“英雄”沒過多久,獲鄧大人恩準,恢複高考,我沒交白卷,考上了大學,之後的日子就跟你們一樣了,沒什麽好寫的。
西方年輕人成長法律上有三個概念:十六歲是成人,允許同居;十八歲是成人,擁有選票;二十一歲是成人,獨立開業。
我的十八歲清晰而又朦朧。站在十八歲的門檻上的時候,我沒有覺得這個如夢似詩的年齡向我展開雙臂,我沒有驚喜,也沒有迷茫。當時的社會是枯燥的,我仍然躊躇滿誌地麵對。十八歲雖然是朝霞,我的夙願可不同雪花馱來的春天一樣美好。十八歲的我很簡單,沒有奮鬥與進取的人生目標。但是,從十八歲開始,我懂得要靠自己的雙手,勤勞致富,自己駕馭著自己人生的航船,開始嶄新的旅程。我開始懂得,歎息與抱怨絕不能征服驚濤駭浪。我開始相信,用科學知識的勁風,可能戰勝艱難險阻,到達光輝的彼岸!我也開始相信,若沒有科學知識,絕對無法到達彼岸!
寫於2008年10月16日星期四,德國班貝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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