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就像體育,本來體育的起源,應該是大家為了一起玩。我初中時有幾年,每天早上班上哥們跑到學校打籃球,玩得是個高興。後來發

現更多人把體育的意義轉換了,從愉悅身心變成了對獎杯、獎金的追逐。

政治本來也應該是這樣的,fairplay是好的。不管勝負,都能欣賞對手。類似打籃球,我們每次都是重新組隊,所以大家都是哥們。

但是一旦最後陷入黨爭,甚至是出黑招搞舞弊,再要欣賞對手,就難了。就像一個體育比賽明明對手已經開始濫用興奮劑、或者別的手段,把體育精神全拋棄了,我們還要祝賀對手,是不是就變味了?

比如2020的喬治亞洲富頓縣舞弊案,不但不審判參與者,反過來法院起訴了那麽多的追查真相的人。這已經變味兒了,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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