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楊佳案的看法

來源: 泉水 2008-09-06 12:57:53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915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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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楊佳案的看法 2008-09-06 12:34:35


本人不是法律專家,關於楊佳案,隻要求能夠維護自己的知情權和自由思考的權利。無論如何,這是一個本來可以避免的悲劇,涉及無辜的生命。

有朋友認為:與楊佳相同,警察難道就不是犧牲品了嘛?楊佳是不是無辜,他的無辜是不是要殺了六個無關的人?暫且不要認定楊佳無辜!他的觀點看上去很有道理,實際上有很大的誤區。

我認為:沒有人願意當犧牲品,為什麽不能公布真相呢?大家等待的、需求的不過是一個真相而已。正因為要避免更多的悲劇發生,才要公平、公正、公開、依法辦事。問題的關鍵是楊佳為什麽會作出這樣的選擇?到底發生了什麽?

網上有法律專家認為,此案典型地反映了缺乏自由、民主和法製精神的體製性缺陷。案發後楊佳被剝奪了辯護的權利,民眾被剝奪了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知情、表達、參與,都是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綁架楊佳的母親,是黑社會的辦法,剝奪她的人身自由和言論自由,把她全麵控製起來,以免外界民眾了解事實真相。這樣的行徑是惡劣的。

我不是法律專家,法律上的問題就不多說了。但我知道,權力與權利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政府利用權力維護和促進公民的權利,那是一個良性社會。反之,如果政府利用權力,剝奪或限製公民的權利,那隻能導致惡性循環。何來社會的和諧?如果一個社會總停留在冤冤相報、以惡製惡,那這個社會永遠不會進步。

上海對此案的做法在幫助大家認定楊和那些警察都白死了。人的生命隻有一次,盼望能夠早日真相大白。難道等死刑執行後再來認定楊的無辜?等警察死了以後再來總結工作上的經驗教訓?這種後進的思維方式,其結果未免太殘忍了。

總之,衷心希望上海進步,國內進步,才不會看到一個青年和他的家庭的毀滅,加上有這麽多警察也被殺死。

警察也是人,也有家庭。警察的職責是維護公民的安全,所謂警民一家親。《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規定,“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製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注意,是人民警察。

那麽,一個什麽樣的社會,公民要去殺保護他們的警察呢?到底發生了什麽?

為了做出正確的判斷,隻有一個途徑。那就是,了解真相。



所有跟帖: 

保護公民的知情權 -紅袖添香老板娘- 給 紅袖添香老板娘 發送悄悄話 紅袖添香老板娘 的博客首頁 (66 bytes) () 09/06/2008 postreply 14:03:14

老板娘可以幫我們反映一下意見。謝謝! -泉水- 給 泉水 發送悄悄話 泉水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6/2008 postreply 14:15:26

反映給誰? -紅袖添香老板娘- 給 紅袖添香老板娘 發送悄悄話 紅袖添香老板娘 的博客首頁 (180 bytes) () 09/06/2008 postreply 14:20:15

民眾被剝奪了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ZT -謝盛友- 給 謝盛友 發送悄悄話 謝盛友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6/2008 postreply 14:08:14

嗯,老謝你更懂法律和社會專業。 -泉水- 給 泉水 發送悄悄話 泉水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6/2008 postreply 14:17:03

俺是鄉下人,俺們鄉下人不懂很多道理 -- 給 吾 發送悄悄話 吾 的博客首頁 (92 bytes) () 09/06/2008 postreply 17:22:55

俺也是個鄉下人 -泉水- 給 泉水 發送悄悄話 泉水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7/2008 postreply 03:09:26

心理變態的人危害是很大的,特別在中國這樣的國家。 -飄俠- 給 飄俠 發送悄悄話 飄俠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7/2008 postreply 17: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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