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分錢)
那時候上小學,記不得是幾年級,夏天鎮上有廠家收鵝卵石,好多人都去長江邊挑鵝卵石,我於是也每天放學後去挑一小擔鵝卵石送去。這世界確實看臉,那時候鄰兄雖然小,但模樣出眾,挑了一次就被收秤的記住,往後每次去對方都會說記得這個孩子,不用我再報名字,直接就能把我的名字找到。我媽媽心疼兒子,不高興我去挑鵝卵石,但那時感覺能自己掙錢,好有一種成就感,也就不顧媽媽的責備。
暑假中的某天,聽說廠家結帳發錢了,興奮得不行,跑去領錢,領到29分人民幣,當時感覺自己像是掙了一萬元。可惜忘了怎麽花的。
人生中第一次依靠自己的勞動掙的錢,終生難忘。
(桌牌)
好象那時我剛上小學,按慣例初一我家總是要請客喝酒,因為老爸的生日在初一。那年初一來的客人多,有三個與我爸年紀相當的男性客人就在擺好的一張桌子上玩一種家鄉特色的長條牌,具體什麽官方名字不清楚,估計按普通話應該是"桌牌"。鄰兄從小喜歡下棋、麻將、玩撲克牌,終生不倦(現在不下棋了,傷腦),所以也會玩。那三個長輩見我在觀戰(其中之一是我舅舅的嶽父),便問我會玩不,我說會,便邀我入局,因為該遊戲本是四人玩的。
一圈打下來,三個長輩輸得一踏糊塗。那時的規矩是,如果輸到一定程度,就得罰站,也即得站著打。於是好看的一幕來到:三個成人站著打牌,一個小孩子安然坐著。
這後來成為大院裏有關鄰兄的一個美談。不得不說,我心裏是很得意的,因為我爸後來還多次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