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2月1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除四害講衛生的指示》。《指示》提出要在10年或更短一些的時間內,完成消滅蒼蠅、蚊子、老鼠、麻雀(後來將“麻雀”改為“臭蟲”),使我國人民轉病弱為健強,轉落後為先進。1958年是全國向四害和疾病大進軍的第一年“。
上麵關於除四害的這段文字來自網上。留在我記憶裏的轟轟烈烈的除四害運動就是打蒼蠅。
幼兒園讓我們周日回家打蒼蠅,周一回來還要上交蒼蠅!人人都要打蒼蠅,哪裏還打得著?
我和幾個小朋友跑到皮革廠,浸著皮革的大鍋大缸在陽光下冒著臭氣,臭氣勾引著蒼蠅,蒼蠅則勾引著我們。
是綠頭蒼蠅呢!打死它,用手捏著,裝進火柴盒,還小心翼翼查著數,那感覺就像得勝回朝的大將軍拎著敵人的頭顱準備向皇上邀功——“朝天闕”!
當時正值媽媽要去北京參加全國婦女工作會議,她是想帶我去的。可對我來說打蒼蠅的誘惑遠大於去北京!蒼蠅打得多交給老師是可以受表揚得小紅花的,去北京能得什麽?!
功名心很重的我毅然決然與媽媽告別,奔向臭氣熏天卻誘惑無限的皮革廠。
那個夏天媽媽得到很大光榮:在北京見到“偉大領袖毛主席”,還一起合影留念。而我滿腦子都是綠頭蒼蠅!
無論搬到哪裏,媽媽的光榮照片掛在廳裏最顯著的位置。文革吵架,紅衛兵們圍著照片站了一會兒默不作聲,還是沒有敢拿下來。爸爸跟林彪的合影就沒那麽幸運了。
海運運時玻璃裂了一條,本想換一塊,可是幾十年朝夕相處,照片跟玻璃緊緊黏在一起無法分開了!
真憑實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