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大概兩三歲?有一次保姆出去打水還是倒垃圾,把我留在房間裏。結果我自己從床上下來,因為小,是趴在床沿一點一點往地上出溜,不巧一腳踩進了床邊放著的一個熱水盆裏,這下慘啦!保姆臉都嚇白了。抱著我跑到市婦聯找媽媽,媽媽抱我跑到醫院找醫生。
醫生處理燙傷時,我又哭又叫兩手亂揮兩腳亂踹,嘴裏還罵“媽x!媽x”!
醫生說:“這小孩子,怎麽能罵人呢?”
我馬上停止哭叫,瞪著眼睛回答:“我罵我媽呢!”
大家都笑了。
腳被燙:記得;罵人:忘了。是後來媽媽講的。
這是我此生第一次、應該也是唯一一次破口大罵。兩三歲罵人,“出道”夠早,不過改正也很徹底。
這罵人能無師自通,有力地證明人的罪性啊!阿門!
罵我媽的時候應該這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