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夥,顧名思義是大家在一起拚錢,做飯,節省過日子的一種方式。出門在外打工,絕不敢下飯館當日子過。這些來美國打工的中國人其實與國內打工是一個概念,隻不過掙美元而已,為了節省,法拉盛搭夥過日子的生活方式就應運而生了。在這兒搭夥好像比國內更有特色,在講究特色的年代,法拉盛搭夥過日子就是男女結伴,一對一像夫妻一樣過日子。很多常年滯留美國的單身男女,經濟,精神生活都處於饑渴狀態,所以搭夥過日子不談國內情況,不談婚姻狀態,兩個人認為還可以,就談下條件。最盛行的是AA製,男女各負生活費用的一半。
在法拉盛,租房子是大頭兒。$800美元一個大單間的月租金江姐和搭夥男朋友各人付$400,買菜也各出一半。問江姐為什麽女人添錢陪睡覺,還要給男人做飯洗衣服?她好像語焉不詳,各人有各人的故事,似乎隻有那些“情種”才會大包大攬,不讓女人付錢。 後來,仔細問問,這些男人並沒有三頭六臂,也就是幹裝修之類的工人。當然,江姐也是做飯店,做義工,保母。
女人需要男人是一種心理安慰和精神上的保障,男人需要女人就更簡單了,沒有女人,他們就會死! 根據市場供需平衡原理,由於女人偏多,所以本來可以讓那些因缺乏女人而去死的男人竟然占了市場的上風,男人還可以找到倒貼的女人。奇怪嗎?是很怪。奇是奇了點兒,可現實就是那麽硬,不可推理的。
雖然是搭夥過日子,生活在一起也跟居家生活的婚姻家庭一樣,吵架,鬧氣,蹬蛋,說拜拜,條件成熟就走人。至於好壞啊,道德之類的沉重話題倒沒有人議論,否則就顯得殘酷而缺失人性。
江姐與其他女人還有一點兒不同,她的第二任法定丈夫也在法拉盛。兩個人鬧意見,分居多年,不敢辦離婚,怕是出示證件的時候,簽證已經過期多年。萬一被政府問起來,這就是非法滯留,得被驅逐出境。夫妻倆各懷心思,商量的結果,保留結婚身份,分居,各找各的,搭夥過日子。
這期間,江姐也是辛苦,一輩子不喜歡待在家裏,就喜歡玩兒,打麻將,逛大街,最煩孩子,唯一的閨女丟給第一婚丈夫,現在三十出頭了,還在老家。江姐想給她辦出來,可是自己也還沒有安定下來,提不上日程。她常年幾件事,玩兒,掙錢,找對象。在美國十年,除去第二任丈夫,她已經搭夥三人,都以失敗告終。
上一次搭夥的那個老鄉被江姐定義為小氣鬼,不到一年拜拜。目前這個近似搭夥的男人,她也不看好,說是身體有殘疾。
她也愁,現如今六十三歲還在人家做臨時廚子,要付房租還有其他費用,最主要的是省錢養老。如果搭夥能搭個正式的有美國身份的丈夫,她省下的錢就可以放心花掉,哪怕有剩,傳給女兒也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