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算把這本小說看完了。這本書曾被全美圖書館員協會評為二十世紀最佳小說。我就是衝著
這個名號才堅持讀下來的。全書寫的是一個小鎮律師和他的兩個小孩的平常生活,節奏很慢。
難怪當年有人提議把小說改成電影,好多家電影公司都搖頭:書中沒有什麽“故事”:沒有動
作,沒有浪漫,沒法拍。
書名點出了全書的主題,意思是傷害忠良,來自主人公的一句話:你盡可去打那些藍背鳥
( bluejay ),但是你給我記住了, 打死一隻 仿聲鳥,那就是罪過 (it’s a sin to kill a mockingbird) 。
說的是小鎮裏一家白人貧民加無賴,平白誣陷一個黑人小夥強奸。那位律師在法庭上慷慨激
辯(全書高潮),把案情分析得一清二白,痛貶了那家白人的無賴行徑。
然而,僅僅因為被告的膚色是黑的,他的罪就已經前定了。再審判再辯護也白搭。 一個好好
的小夥就這樣死了。而黑人也就得這麽認了,受了。書中有句話說:“在這塊地方,一旦你血
管裏有了一滴黑人的血,你整個人就是黑的了”。那位律師是唯一站出來同情黑人的。他教
育小孩的方式也很特別,他說:如果不接這個案子,今後就沒法抬著頭在這鎮上活著。還說:
“個人的良知是一件不受少數服從多數限製的事情”
說起電影巨星格利高裏 - 派克,人們很熟悉的可能是《羅馬的假日》。但派克曾說他演得最好
的是這部 1962 年的 To Kill A Mockingbird. 。他為此得了奧斯卡獎。我以前不知這本書拍成
了電影,借來一看,的確很好。把一個“沒有故事”的劇本演得這樣好,全憑真功夫。
封麵設計也很有意思:那個樹枝好像是一杆槍對著一個奔逃的人。而樹幹是一個人,那張
陋的尖嘴,正朝那個逃命的人嚷嚷著… …
作者也提到了對華人的歧視,但隻一筆帶過,也沒有表明其觀點,這是書的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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