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話皇帝,聊聊秦始皇
漫話皇帝
皇帝---本身是人類古代和近代社會的一種社會管理體製,有幾個特點: 受命於天,合法性,唯一性,從而使其它的同時期的政權‘非法’。當然這裏的‘天’是以實力和民意為基礎的。 形成權力中心。所謂‘中心’就不是‘全部’,所以但凡是賢明的君主無不廣招天下人材,以公治天下。但權威是必須的。 世襲製。這是權力傳承的基本模式,所謂‘夏傳子,家天下’,又所謂‘非劉姓而王者,天下公誅之’。 略略數語。
本人再補充略談如下。在正統的儒家話語體係裏,“皇帝”職位本身是公權力的象征,是權力製衡的樞紐,是天子與諸侯,君主與門閥貴族,王謝與司馬共天下,北宋的文彥博宰相甚至在朝堂上喊出來,天下是皇帝與臣子共享共治共有之天下。 在儒家的正統話語體係裏,求賢政治與“皇帝”職位本身是公權力象征,這是一個硬幣的兩麵。這是古人政治製度頂層設計上令我們望塵莫及的先知先覺智慧。
中國曆代思想政治史的血色彌漫的根源不在“皇帝”製度本身,而在於--第一,有了《韓非子》為基礎的王權教育,以孤立主義的悖論來詮釋“皇帝”的公權力與職位本身的生命危險係數之間的調和,即如何維護好皇帝職位擔任人的安全與皇帝權利的落實,以維護這個皇帝製度存在的生物學基礎;
第二,還是生物學與社會學在國史中“皇帝製度”上的調和問題----皇帝職位的正統社會學功能是公權力,而皇帝的生物學傳承卻是世襲製這樣高度依賴自私基因的體係。
這個時候,不由得想到了歐洲曆史上的皇帝們------古羅馬的皇帝,也就是希特勒帶有欺騙性地要複原的那個“元首”是貴族議會元老院和榮軍團共同選舉出來的權力製衡象征。 拿破侖也是要複原這樣的古法皇帝製度,可走著走著就走歪了,先是把他繈褓裏的親生兒子封為“羅馬王”,欽定為拿破侖二世,後來拿破侖被流放毒殺後,拿破侖王朝還複辟到其子侄輩的拿破侖三世(路易波拿巴)。
閑聊秦始皇
秦始皇不奉宗親,不立皇後,不搞外戚,甚至不王(分封)自己的兒女(長子扶蘇這樣的也不是一生下來就是定位為接班人的,還必須去最艱苦的匈奴邊塞前線奮鬥),是真正無私的依法治國、中央集權,維護“皇帝”這個職位的公器性質,甚至摒棄了法家裏麵韓非子那套厚黑學,去蕪存菁,目的就是為了中央集權下與基層治理之間依靠法的精神維係的扁平化管理(基層民主),徹底觸動了貴族門閥及其附庸們的利益。
嶽麓山、雲夢、裏耶、睡虎地秦墓和放馬灘等荊楚出土的秦簡等第一手文獻的出土顛覆了很多後世塑造的大秦與秦始皇妖魔化形象---他修長城等動用大批人力的國家工程類似一些後發國家的迅速工業化過程,貴族門閥們是不可能有心思要天下人都吃飽穿暖的,秦始皇搞這些國家工程就是:
第一,天下人力資源不為豪強占據,成為國家資源;
第二,保障他們都能吃上公家飯,吃飽穿暖,而不是依附於貴族奴隸主的家奴,沒有法治保障的“沉默的大多數”--正因為百姓不再是一個個分化的、原子化的沉默的大多數,散兵遊勇,,才有了古典曆史上中國第一次比較像樣的農民起義--陳勝吳廣,先秦時代的草根哪有這種素質與覺悟,這是秦始皇絕對沒有想到的。
劉邦這種小痞子都可以見識到天子下基層的樣子(“大丈夫當如是”),蕭何這種微末小官吏都可以了解整個國家政治製度的運行,這在先秦時代都是不可想象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然而日本經濟史學泰鬥高田保馬說過(勢力論 (高田保馬?社會學セレクション)),中國五千年一係的文化與道統穩定性的秘訣是把九成人置於低話語權。
所以,王莽、秦始皇、雍正皇帝、毛太祖等逆行者,自然是身後罵名滾滾來。 當然秦始皇、王莽甚至隋煬帝等都雖然有千秋之誌向(重新鑿空西域絲綢之路可不是大唐的功勞,是隋煬帝!)過於超越自己時代的經濟基礎了---毛太祖與斯大林的白手起家工業化進程也幾乎是要功虧一簣了,還好,成功了,但代價巨大,包括自己與家人被政敵無休無止地汙名化的當下,也是代價之一。
若論法西斯,儒家的經學、理學才是真正的思想鉗製、思想獨裁的法西斯了。“曆史都會由勝利者書寫的”,事實上的確如此。就像《史記》中記載的陳勝吳廣起義是因為“失期當斬”。但是在這些竹簡中記載,失期是當斬,不過如果是第一次失期,最多也就是杖打50。還有“焚書坑儒”中被殺的“儒生”其實並非是真正的儒生,而是在江湖行騙的“術士”。
商鞅變法後的大秦不僅是一個全民皆兵的戰鬥國族,而且是一個全民經商的“拜金”社會!!財富與功業,各取所需。
秦國哪怕無爵也能富過三代,而秦國貴貧,是說身份高貴卻貧窮,也讓所謂的爵賞相稱----明擺著就是否定了官商勾結、公器私用!
恰恰是這樣的秦國製度,才能與秦簡中比比皆是的以金、錢“罰貲”、“贖刑”的律條相匹配,正是社會生活的商業化、貨幣化程度極高,才能讓秦國治下的百姓和官府,有足夠的貨幣財富來“潤滑”整個以金錢計價的行政管理體係。 庚寅生子,女為賈。這句話的意思非常簡單,就是庚寅日生孩子,如果是女孩,就會做“賈人”,也就意味著秦國的“賈人”並非職業家族世襲也不是什麽後世政治上被另眼相看的“奸商”“賈人”階層,而是編戶良民的女孩子也能做的---在秦簡所見的商業交易法規和司法案例中,很難找到“賈人”、“市籍”的蛛絲馬跡,最大的可能就是,秦國在商鞅變法之後,根本沒有“市籍”,也沒有專職的“賈人”階層,秦人都可以“行賈”和“賈市”。
1,市場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隸臣”也即男奴不得擁有;
2,“受”列之後,不得重複受同一行當的“列地”,而且是以家庭為單位,不允許重複授予,但“不同行業可以同時授予;
3,商鋪用地可以轉贈,也可以轉賣,隻是價格要由政府部門“市曹”給出市場參考價;
4,政府對市列規劃有明確的規定,會畫出不同區域供不同行業集中管理。也就是說,“市”是由政府集中管理、規劃的“商業區”,整齊劃一地排列行業店鋪,而對應的所有者,卻不是“有市籍”的賈人,推而廣之,秦國的“市”的經營交易,從來不是“賈人”壟斷的地盤。
5 秦帝國的徭役是發工錢的。 根據《睡虎地秦目竹簡》的記載,秦帝國的徭役政策,不是人們想象的那樣黑暗無道。老百姓服徭役並不是當牛做馬,誒打受罵。徭役是有工錢的,有的徭役朝廷管飯 《秦律·司空》規定:有罪被判處罰款的人,或欠官府債務無力償還的,以徭役抵債的,每勞動一天折八錢。需要由官府提供食物的,每勞動一天抵六錢。在官府服徭役依律由官府提供食物,男子沒天三分之一鬥,女子每天四分之一鬥。
徭役的工錢也可以折合成糧食。“男人和女人為官府服徭役,男人每月發糧食二石,女人每月發糧食一石半。如果從事勞動終止則停發。身高不足六尺五的男人,每月發糧食一石半;因傷病等原因暫時不能勞動,糧食減至一石。”
官府可以配發衣服 《秦律·司空》規定,凡參加城旦春勞動的,按城旦春標準給予衣食。隸臣有妻妾且為自由人的,應自備衣服。奴隸被拘從事城旦春勞作的,由官府借予衣食。勞作時日未滿而死,注銷其衣食不必償還。 《秦律·金布律》對發放衣服的主管部門作出了規定:在鹹陽服徭役的,憑券向大內領取衣服。在其他縣服徭役的,憑券向所在縣領取衣服。縣和大內按照所屬機構發放的票券,依律發放衣服。
每戶不允許同時征調兩人服役 《秦律·戍律》規定,一家不能同時征調兩人服徭役。主管此事的縣嗇夫、縣尉以及士吏,如果不按照律法規定同時征調兩人服徭役,罰款二甲。
冬季工作量減免三分之一 《秦律·工人程》規定,隸臣、下吏、參與城旦的人和製造器具的工匠,冬季減輕工作量,三天隻需完成夏天二日的工作量。
即使是犯罪以徭役抵債的,農忙也有40天假 《秦律·司空》規定,犯罪被判罰款二以徭役償還的,在播種和管理禾苗的時節,需各放假20天回家務農
隨母親在官府做雜役的嬰幼兒,發口糧 《秦律》規定,沒有母親的嬰幼兒,每月發糧食半石。雖然有母親,但母親在官府從事零散的雜役,嬰幼兒無人照料二跟隨母親的,每月發糧食半石。
女人做擅長的工作,和男人同酬 《秦律·工人程》規定,服徭役時,男子的工錢高於女人25%,但是女人在做針織等女人專長的工作時,每工作一天和男人工錢一樣。 至於說秦始皇隨便砍伐樹木,因為南遊湘江,命令3000行徒砍伐湘山所有樹木,使其露出紅色的泥土的記載,更是和睡虎地秦簡的記載大相徑庭。
按照秦簡裏麵的法令條文記載,秦始皇就是一個環境保護主義者,而不是一個橫征暴斂的自大帝王。下及時雨和穀物抽穗,應即書麵報告受雨、抽穗的頃數和已開墾而末耕種田地頃數。禾稼生長期下雨,也要立即報告降雨量和受益田地頃數。 如有旱災、暴風雨、澇災、蝗蟲及其他蟲害等損傷了禾稼,也要報告受災頃數。距離近的縣,由走得快的人專送報告,距離遠的縣由驛站傳送,在八月底以前送達。
春天二月,不準到山林中砍伐木材,不準堵塞水道,不到夏季,不準燒草作為肥料,不準采剛發芽的植物,或捉取幼獸、卵,不準……毒殺魚鱉,不準設置捕捉鳥獸的陷井和綱罟,到七月才解除禁令。隻有因死亡而需要伐木製造棺槨的才不受季節限製。居邑靠近牛馬的皂和其它禁苑的,幼獸繁殖時不準帶著狗去狩獵。
百姓的狗進入禁苑和捕獸的,不準打死;如追獸和捕獸的要打死。在專門設置的警戒地區打死的狗要完整上繳官府,其它禁苑打死的,可以吃掉狗肉而上繳狗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