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隻去過兩次,但印象深刻,寫過一篇關於新奧爾良的,以後貼。

嗯,是的。這是一個好朋友。

真是窮的窮s,富的富s,你拿來炒菜,還做泡菜吧。

“老老頭”,哈哈哈,你咋這麽逗呢?是挺遺憾的,沒有永遠的,朋友隻能陪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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