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結束了,人們的心情輕鬆了不少。我和老公相識五年,終於開始籌備結婚了。
那時結婚還是有些通行標準的。如“三轉一響”(手表,自行車,縫紉機,收音機)。還有什麽 “幾鋪幾蓋”。 手表,自行車,收音機本來都有,沒必要再買;我一個“革命青年”,胸懷“大誌”,自然對縫紉機毫無興趣。我們兩家老人也都算開明。媽媽對婆婆說,家安在哈爾濱,家具我們準備;上海物質豐富,被褥窗簾之類你們準備。
我既然很”“革命”,也不做新衣服,也不辦婚禮。在街道辦事處(那時還叫公社)領了印著毛主席語錄“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結婚證,拍了結婚紀念照(因為沒辦婚禮,沒有婚紗,隻能算“紀念照”)。
不過還是有個在當時算浪漫的決定:“旅行結婚”。路線:哈爾濱——北京——華山——西安——成都——重慶——三峽——武漢——上海。
我們從哈爾濱出發,先到北京。因為沒有帶結婚證,不能住在一起,這使老公非常不快。因為臨行前,他說要帶上結婚證,我覺得出門帶張結婚證,怪怪的,堅持不帶。畢竟新婚,他不好意思堅持,結果北京的旅店沒結婚證不準住在一起,新婚之夜分開住宿。本來不打算打擾在京的親戚,可是沒有結婚證的問題,讓老公決定還是住到了親戚家!
從北京轉車去西安,途中下車爬華山。我們坐的是快車,在華縣車站下車。正值淩晨三四點,華山在哪兒,茫然不知。問車站的工作人員,才知道,華山是小站,快車不停,我們要再走18裏路才到華山。於是在蒙蒙的晨曦中,我們沿著鐵軌走到華山車站,此時天已經大亮,可還是看不到華山啊!原來進山還有三十裏山路。肚子也開始咕咕叫了。於是在車站附近的小飯館吃了羊肉泡饃,邊吃邊商量行程。
說是三十裏山路,其實根本沒有路,就是一條幹涸的河床,沿著河邊前行,天熱路艱,累得人發昏。從一大早到現在已經走了差不多50裏啊!快中午了,終於走到那塊巨大無比的“回心石”前。據說。來爬華山的人走到此處,看著刀鋒般聳立的華山,不少人就不願再走了,於是立此“回心石”。果然,老公不想爬了。他說,看見就行了,別爬了。可我的倔勁上來了,非爬不可!無奈他也隻好依從。
迎麵撲來就是千尺幢,三百多級石階掛在懸崖上,根本沒有什麽安全設施,原有的鐵鏈條早已鏽蝕,鐵樁也從石縫裏拔出在懸崖半空中晃晃蕩蕩。說是膽大,其實腿也發軟,好不容易到頂,百尺峽、鯽魚背接踵而來,等我們到了蓮花峰,天近黃昏。在山頂唯一的建築——破廟翻蓋的華山氣象站裏,我們央求工作人員借我們一件大衣過夜。那位工作人員說,看你們年輕力壯,最好連夜下山,明早有雪,你們更下不去了。我們想了想,決定連夜下山。
怎麽下來的,都記不清了。上山途中,有當地老鄉賣木棍子,給上山人當拐杖用。老公問我要不要來一根?我認為這是對我莫大蔑視!斷然拒絕。可是下山路上,好想好想2角錢的那根木棍子啊。。。。
總之,最後走在那條幹河床時,需要老公攙著我,我每次在累累石頭間踉蹌摔倒,他也跟著被帶倒,真是連滾帶爬回到了華山火車站,大概淩晨兩三點。我忽然覺得胳膊隱隱作痛,仔細一看,原來老公抓著我的地方,留下了五個烏青手印!
等到緩過勁來,我說,跟那個讓男朋友背下山的女孩比,你多幸運,我是自己走下來的。他哼哼著說,換個女孩,不用來受這活罪!